9月14日消息 萬眾期待之中,新華社正式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這也意味著新一輪的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即將來開序幕。
作為國有企業中市場競爭最為激烈的電信業,新《指導意見》的出臺,會帶來哪些新的變化,三大電信運營商的屬性將如何界定?會不會出現國家層面的“網業分離”?鐵塔公司未來會不會進入更多的領域?員工的薪酬會不會調整,是上浮呢還是繼續降薪?運營商能突破現在眾多的條條框框,迎來更大的自主權?
分類最關鍵
對于任何一家央企而言,分類是最重要的。
因為,分類決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決定經營模式,經營模式決定各位的錢袋子。無論你是高高在上的集團公司領導,還是辛辛苦苦打拼在一線的市場人員,這都是一條準繩。
在《指導意見》中,沒有給出電信業的明確歸類。文件只是提出將國有企業分類公益類和商業類,“根據國有資本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結合不同國有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現狀和發展需要,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其中,公益類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
知名行業專家付亮則表示,三大電信運營商很難進入公益類,只能是商業類。運營商下一步改革重點是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推出符合產業政策、有利于轉型升級的項目,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資本運行效率上下功夫。
網業分離可能性基本沒有
從上上次電信業重組開始,網業分離一直就是電信行業討論的焦點。而鐵塔公司的成立,更讓人浮想聯翩。
在《指導意見》中,有這樣的內容“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在付亮看來,網運分開并不是將網絡全部并入鐵塔公司成立基礎網絡公司,三大運營商全部轉型為虛擬運營商,而是明確了要把自然壟斷的核心資源剝離出來。“我認為基礎設施也就是諸如鐵塔和國際出口等這樣的資源,并不包括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的國內無線網絡及有線網絡。”付亮說。
因為,我國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格局已初步形成,且已通過移動轉售進一步開放,不屬于自然壟斷范疇,而向民營企業開放寬帶網絡建設后,有線網絡也逐步形成了基礎電信運營商、廣電有線網絡和民營企業之間的競爭關系。需要做的只是,進一步優化監管政策,促進競爭局面更有效。
鐵塔公司將會如何定位
在去年8、9月份,“中國通信設施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正式更名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這次更名突出了鐵塔公司的主業,避免了很多概念混淆。
按照鐵塔公司成立的初衷以及后續動作,在很大程度上將劃歸公益類,因為他是天然壟斷的。
按照《指導意見》第二章第六條,“這類(公益)企業可以采取國有獨資形式,具備條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資主體多元化,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
對公益類國有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服務質量、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據企業不同特點有區別地考核經營業績指標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考核中要引入社會評價。不過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鐵塔公司如果要登陸資本市場,這可能是個悖論。
企業員工薪酬會不會調整
這個目前還很難界定,從今天的吹風會來看,主要是國資委和人社部兩位領導的發言與此有關。
國資委層面,實現以管資本的目標,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政企分開、政府公共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要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邊界,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不干預企業經營自主權;國有企業作為獨立市場主體,享有經營自主權,對直接出資企業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
在當前階段,運營商的薪酬結構已經沒有多少競爭力。但在之前,國資委這個婆婆管的太寬,甚至是直接管各家運營商的工資,運營商要想留住自己的人才,薪酬結構的調整是必須的。
對于運營商的高級管理崗位,應該不會出現太大變動。按照人社部的說法,要堅持分類管理,建立與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的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對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任命的企業負責人,重點是嚴格規范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構成),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形成機制,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對通過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其薪酬結構和水平,由董事會按照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確定,可以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
但無論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還是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都要在綜合考慮有關群體工資水平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其薪酬水平,推動形成企業負責人與企業職工之間的合理工資收入分配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