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大運營商都發布“關于共同發起設立中國通信設施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明確了中國通信設施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簡稱“鐵塔公司”)將主營鐵塔的建設、維護和運營,兼營基站機房、電源、空調等配套設施和室內分布系統的建設、維護和運營以及基站的代維。
至此,鐵塔公司的經營范圍已清晰,并不直接涉及基站, 而是基站的外圍設備和服務,與外界傳聞的成立基站公司,甚至是網業將分離,沒有任何關系。我此前寫的文章分析中的觀點基本都得到驗證。這里再轉一下,和網友共享。
全面分析成立國家基站公司利弊
2014-04-30
一、起因
昨天財經網發的獨家消息《【獨家】中國電信業將再重組 成立國家基站公司》引起了業界廣泛關注。核心內容如下(按競爭情報摘要制作):一個由三大運營商共同持股的“國家基站公司”已經敲定,注冊資金百億左右。成立后,該公司可能成為中組部任命一把手的第54家公司。新成立的超級基站公司,在級別上將與目前的三大電信運營商平起平坐。參與國家基站公司籌備的中國電信集團核心人士表示,該公司第一階段,將把三大運營商的新建基站、鐵塔、管道都承攬下來,今后三大運營商不再自建基站,而是租用國家基站公司的基站,維護工作也交給國家基站公司。按照政策層的規劃,后期將逐漸把運營商的存量基站、鐵塔、管道也裝進這個國家基站公司。
不好意思地說,其他內容大多包含了記者或相關人士的臆斷,甚至觀點是完全錯誤的,在競爭情報摘要中,只有全部刪去。
例如:“鑒于未來三年中國正處于4G網絡建設的高潮期,即使第一階段只裝入新建基站,國家基站公司的體量也相當驚人。僅中國移動,就規劃在今年年底前建設50萬個4G基站,屆時均會裝進新公司。”,目前中國移動的4G基站只有2G的四分之一左右,大部分4G新建基站,都為舊的鐵塔等基礎設施上加入4G的基站設備。就這些工作,完成50萬基站都是一項非常艱巨的工作,如果此時重組,進行資源分割,很可能意味著中國移動4G建設步伐明顯放慢,這與發改委、工信部非常看重4G牌照發放帶動的通信業千億投資對國家經濟和信息消費的積極促進目的,正好相反。
二、現狀
經過數次重組和政策調整(最后一次是2013年12月,中國移動全集團獲得固網業務運營資格),基本形成三大運營商全業務“通才”競爭格局(三大對手最好是某些專家的觀點,上次重組前,我的意見是保留網通,電信和聯通合并,形成“2大 N小”的競爭格局)。
2006年,中國電信6省實業重點業務資產的基礎上發起設立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中通服),并于同年12月8日在香港成功上市。2007年8月31日,并入了其他13省(區、市)的實業重點業務資產。2008年4月3日,中國通信服務收購中國通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國資委直管的)。中通服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在三大運營商網絡基礎建設運維中承擔更多的工作,為達到這一目的,中國電信還將部分股份轉給了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但到目前為止,中通服在業務擴展方面,并不順利。
在基礎網絡共建共享方面,最近數年,工信部開了不少會,做了大量的工作,多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出臺過配套措施,但從整體看,共建共享進展緩慢。這一方面是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之間本就是競爭關系,另一方面,每個運營商都需要綜合考慮自己的固網、2G、3G、4G,自身對一些電信資源的未來需求也非常大(如基站鐵塔),而且還擔憂不同運營商之間設備相互干擾。
三、共建共享效果差原因分析
我國的共建共享一直雷聲大雨點小,究其背后的原因,大致包括:
1、監管長期不到位。運營商基站選址越來越困難,主管部門促進有限,運營商費了較大的力氣搞定的基站站址,拿出來和其他運營商共享,肯定心不甘。
2、有限競爭市場環境下,網絡覆蓋質量已成為核心競爭力,而其中基站站址是影響網絡覆蓋的關鍵因素之一。
3、基站站址獲取過程中,運營商承擔的額外成本,在共享過程中無法分攤。
4、目前三大運營商都是2G/3G/4G同時存在,自身對鐵塔需求都很大。
5、基站設備相互干擾問題,未能有效協調解決。
6、受采用2G/3G標準不同影響,更深入的基站設備共享大多難以實施。
四、可參考的國際動作
(一)Crown Castle
Founded in 1994, Crown Castle is one of the country’s largest independent owners and operators of shared wireless infrastructure. We own, operate, build, and lease towers, rooftops, and Distributed Antenna Systems (DAS) in prime markets for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With a nationwide presence, we have the local resources to provide comprehensive site deployment services — including site acquisition, engineering, zoning and permitting, and construction — all designed to provide flexible solutions for customers. As the owners and operators of the infrastructure, our focus is on safety, reliability and regulatory compliance through regular inspections, utilizing state-of-the-art processes and tools, and a 24/7 Network Operations Center (NOC). Publicly traded, Crown Castle (NYSE: CCI) offers financial strength and long-term stability as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Crown Castle,全球最大的通信鐵塔公司,最近大動作,2013年10月,與AT&T達成價值48.5億美元的信號塔出售和租賃協議。冠城國際將先期支付48.5億美元現金,在直接購買600個信號塔的同時獲得9100個信號塔的租賃和運營專有權。信號塔的租賃權平均為期28年,冠城國際將有權在租賃期滿時以42億美元的總價分別購買。冠城國際指出,目前每個AT&T信號塔平均僅有1.7家租戶,并認為每個信號塔足夠的容量來容納至少1家額外租戶。
(二)設備商代維合同
2014年4月,愛立信宣布,獲得了一份為期五年的多廠商管理服務合同,以支持Telenor部署在緬甸的移動網絡。
2012年12月,和記黃埔3英國公司將其在英國的核心網絡管理合同授予了華為。基于這份超過五年價值約1.2億英鎊的合同,華為將為記黃埔3在英國的核心網、傳輸網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應用程序提供服務管理和業務運營。
五、成立“國家鐵塔公司”利弊分析
利:
由第三方承建鐵塔,并向三大運營商出租,可有效解決鐵塔擁有方既是租戶,也是出租方的尷尬局面,可提高鐵塔的利用率。
減少總鐵塔數量,有望降低站址獲取難度。
弊:
鐵塔公司作為第三方,收入壓力小,沒有網絡建設的積極性,很難適應運營商4G建設快節奏的需要。
目前三大運營商在用基站站址數已超百萬,目前運營商的4G基站很大部分也將在這部分站址上實現。如果這些基站站址不能向其他運營商開放,共建共享效果仍不明顯。
受擔心輻射影響身體等影響,部分地區鐵塔建設困難,鐵塔公司沒有網絡覆蓋壓力,并無解決積極性。
六、幾個熱點觀點簡評
1、成立中國基礎通信設施管理局,負責全國基礎通信網絡(如基站、寬帶設備、交換、傳輸設備等)運營商全部實行租賃,各地市分設機構由政府統一管理,人員事業編制,工資不得高于運營商平均公司,來源由各運營商每年或月上繳租賃費提成(不超過85%),資源租賃政府公開標價(根據各地資源情況可浮動15-25%)
微評:政府直接介入網絡,是倒退,不符合市場規律。
2、財經網:參與國家基站公司籌備的中國電信集團核心人士表示,該公司成立后,第一階段將把三大運營商的新建基站、鐵塔、管道都承攬下來,今后三大運營商不再自建基站,而是租用國家基站公司基站,維護工作也交給國家基站公司。
微評:年內實施,移動4G建設目標肯定完不成,明年實施,新建基站已無意義。“將把三大運營商的新建基站、鐵塔、管道都承攬下來”,已暴露中通服“通吃”三大運營商網絡建設的野心。
3、財經網:“國家基站公司”注冊資金百億左右,可能成為中組部任命一把手的第54家公司。新成立的超級基站公司,在級別上將與目前的三大電信運營商平起平坐。
微評:已并入中通服的原中通建也歸國資委直管,中通服升級到行政級別與三大運營商平,有可能。但如果沒有排他性權利,服務商和客戶難“平起平坐”,如果有排他性權利,擁有過多的行政職能,對三大運營商來說,是災難(目前廣電成立的國網公司,處境類似)。另百億左右的資金,對通信龐大的基礎建設來說,真的不算什么。
4、@人微言輕也要說:對目前熱議的國家基站公司,本人有三點看法:一、由三家運營公司共同出資成立一個基站公司,基本上是事實,據說報告己上去;二丶該公司主要是針對4G基站建設,而不包括存量基站資產;三丶該公司的成立是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延伸,而與所謂網業分離的改革沒什么關聯,不要做過分解讀。
微評:報告上去到公司運作,需要時間,很可能錯過中國移動4G基站建設高潮期。
5、@誤入叢林的小灰兔:逆市場化?中國網絡覆蓋和通信質量遠超發達國家是市場競爭的結果,按此方案以后有關網絡覆蓋和信號等方面的投訴誰來處理?
微評:應該向工信部12300投訴。
6、寧靜思遠-_-:基站作為獨立公司運作存在問題,因為基站不存在小區競爭的問題(基本上都是不讓裝),碰到難啃的骨頭,獨立公司沒有動力去解決,最終著急的還是三大運營公司。如果管線作為獨立公司運作倒是有可能的,可以降低小區入駐門檻,當然也有可能形成新的壟斷。
微評:前一句同意,后一句看監管。
7、只成立一個基站公司并不能徹底改革電信業,仍存在重復建設,全國消費者還是不能共享電信業快速發展的成果,工信部和國資委應抽調專家團,制定一個長期的、操作性強、又不損害國家和運營商、人民的利益的方案
微評:適度重復建設并不一定是壞事。電信業改革應由發改委主導,目前產業專家非常稀缺,被有關部門認可的更少。
8、【通信業重大傳聞:工信部或撤銷三大運營商】據小道消息:為加快混合經濟并鼓勵員工參股,大力推進集約化與網業分離實施,明年下半年可能撤銷三大運營商,新組建三個部門為:國家網絡安全與建設維護中心(電信為母體);國家通信渠道服務管理中心(移動為母體);國家虛擬運營商運營公司(聯通為母體)
微評:明顯是假消息,工信部真的沒權撤銷三大運營商。三大運營商怎么也副部級,運營歸國資委管,公司領導任命由組織部任命)
七、延伸分析一:網業分離
網業分離至少是十年前的提法,提出的原因是,一個運營商既有基礎網絡,又在網絡上運營服務,很容易形成事實壟斷(如電信聯通的寬帶),因此,就有專家提出將網絡和服務分離,將基礎網絡限制在很小的范圍內,由國家壟斷經營,而在服務端引入更多的競爭對手。
基于網業分離,運營商重組不是像我國最近幾次重組那樣設想“建立幾家實力相當的全業務運營商”,而是建立承認網絡壟斷,但將基礎網絡定義為基礎服務,由一個公司經營,而更多的運營商通過租賃網絡,提供通信服務以降低進入門檻(與現在的移動轉售不同,這些運營商需有更多的資源),形成更有效的競爭局面。
但目前網業分離越來越難,原因是基礎電信運營商正面臨雙重壓力:一是來自設備商的更低成本的網絡運維服務,二是來自互聯網公司的OTT服務替代。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生存空間正不斷被壓縮。即使想保持現有的經營業績也很難,環境已經在逼迫這些基礎運營商在電信服務之外尋找新的市場機會。如果這時將網絡和業務分離,網絡部分將更為壟斷,而業務部分如獨立,在OTT服務商的進攻下,日子會更難過。
八、延伸分析二:應對OTT
OTT對通信服務的替代趨勢越來越明顯,雖然遠未到取代的時候,但即使如此,基礎電信運營商也面臨一個嚴峻的問題,原有的基礎電信服務帶來的收益增長將長期落后于GDP,運營商面臨的問題是必須變革,尋找新的出路,或者說“去電信化”,或者是“融合通信”,這個方面大致應在移動增值以及對其他傳統行業的改造上。
三大基礎運營商要想保持原有的業務發展都不可能,除了OTT外,還必須面臨兩大壓力,一是設備商轉型,以較低的成本提供網絡維護服務;二是虛擬運營商進入,將加劇競爭,分流業務,并加快資費下降步伐。
九、關于中通服和國家鐵塔公司
中通服,2006年成立,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都是股東,但一直未能在共建共享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令人遺憾。
國家鐵塔公司成立,是好事,但要想壟斷新建基站的建設、維護,估計難。三大運營商都是股東,并不一定是好事,他們也都是中通服的股東。
十、關于下一次電信重組和電信業改革進程
從目前的競爭看,到目前形成了三大全業務運營商,但各有各的難處。這源于對重組時對未來趨勢的判斷失誤,也與相關的配套措施未能及時跟進有關。從去年年初開始,通信相關政策進入小步快跑階段,已有明顯改善,但痼疾不可能簡單根治,需要時間。但又沒有太多時間,通信業已成朝陽產業,步入了成熟后期,如何在“信息消費”大潮,通信、互聯網改變生活的進程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還需各方積極努力。
注:今早微博初步觀點:國家基站公司的幾個觀點。1鐵塔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是趨勢,國際已有先行成功經驗,但目前國內的共建共享政策效果并不明顯;2國家意志成立基礎設施公司,很可能形成新的壟斷和權力尋租;3成立基礎設施公司,并不能解決三大運營商基站選址問題,相反反倒可能影響4G網絡建設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