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非法社會組織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的一個不同之處,在于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往往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執法部門既找不到“廟”,也找不到“方丈”和其他“和尚”,還有不少非法社會組織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活動,線下固定活動地點很隱蔽,導致民政部門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存在發現難、取證難、查處難等難題。
為此,今年4月到12月,民政部聯合公安部開展集中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目的是通過集中整治,去“存量”,遏“增量”,實現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的治理效果。
據統計,今年2月以來,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已陸續公布6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共計300余個,取締、勸散非法社會組織1800多個。記者注意到,民政部在此前公布的六批名單時,都提到名單中的組織為“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為獲得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的有力證據,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涉嫌非法社會組織的有關活動線索”等表述。專家指出,這些表述說明,民政部對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所掌握的事實和證據畢竟有限,有時不足以達到“取締”的標準,需要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發揮互聯網信息傳播優勢,便于社會上的知情人、受害者投訴舉報,從而更及時地曝光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及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行動方案還提出,依托民政門戶網站及相關公共服務平臺開展信息公開,優化全國社會組織數據統一查詢服務,實現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年檢/年報信息、信用信息、行政許可與處罰信息等數據一網通查。要打通與國內主流搜索引擎、新媒體服務商的數據接口,在搜索結果、服務列表中標識合法社會組織信息,攔截屏蔽非法社會組織信息,支持互聯網門戶網站、新媒體平臺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社會組織查詢服務,以方便公眾隨時隨地獲取信息。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說,非法社會組織活動具有隱蔽性、隨機性、分散性等特點,因此,打擊整治的根本目的是要以“懲”促“防”、以“懲”促“治”。既要立足當前,取締一批非法社會組織,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形成社會震懾效應,又要著眼長遠,加快完善舉報投訴、公開曝光等長效監管機制,逐步形成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愿違法的法治環境。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是一項復雜性、長期性工作,通過進一步推進“互聯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完善社會組織網上投訴舉報機制,實現舉報信息和社會組織執法監察系統自動對接,將有望提升打擊整治效果。民政部稱,下一步將開發全國社會組織執法監察系統,推進各級民政部門信息共享,并為部門間綜合監管和聯合懲戒提供支撐。同時,充分發揮各地多級預警網絡的監督作用,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及時捕捉、分析研判社會組織重大活動信息和非法社會組織信息,通過早發現、早排查、早處理,及時消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