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電子商務法草案終于迎來三審,三審稿較二審稿增加和刪訂了一些時下比較熱門的話題,諸如微商、網紅直播、“大數據殺熟”等話題。前不久,去哪兒網、攜程等平臺相繼曝出利用“大數據殺熟”事件,有許多網友曝出攜程“同一時間不同手機查的價錢不一樣”,內容包括酒店、機票、旅游套餐等。對此,攜程官方曾表示,不存在“大數據殺熟”。針對網上所謂“酒店同房不同價”的疑問,攜程排查和分析了網友列出來的問題類型,并逐一做出釋疑,并稱,站在用戶角度看,其產品過于復雜。好的產品絕不是需要用戶做過多學習的產品,下一步會優化產品設計和頁面展示,給用戶盡量好的體驗。對于攜程的“自查”結果,廣大網友怎么看?
本次電子商務法草案三審稿對此也予以了明確回應。三審稿增加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針對“霸王搭售”現象,草案三審稿中增加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