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宣布暫停在北京市新增投放共享單車。至此,包括上海、深圳、廣州、北京4個一線城市在內,全國共有12個城市先后宣布暫停共享單車的新增投放。共享單車過度投放導致的諸多“后遺癥”,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焦點(9月12日《中國青年報》)。
共享單車是移動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的結果,其本身具有的出行成本低廉、綠色環保等優勢,較好地解決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難題,一經推出即受廣泛歡迎。作為互聯網時代的新生業態,監管職能部門一直對共享單車持包容和支持態度。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今年8月初聯合發布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即對共享單車持包容態度,鼓勵其發展。然而,包容并不等于放任,特別是當這種包容可能觸及原則和底線時,更有必要予以適當禁止。在共享單車無序投放、亂停亂放、占用行人和機動車通道、故障殘破車輛回收不及時等問題頻出的現實語境下,各地暫停共享單車的新增投放,實際上是為了確保共享單車的健康有序發展,完全有必要。
治理共享單車洶涌投放浪潮所產生的上述諸多問題,毋庸置疑需要共治。任何單方面的努力都不可能實現善治的最大公約數。實際上,針對共享單車無序投放產生的諸多城市治理難題,各地都進行了有益探索。遺憾的是,艱辛的付出并未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究其緣由,筆者以為,關鍵在于監管缺乏大數據思維以及沒有利用大數據織密監管之網。
如果對共享單車投放的監管手段無法找到針對其無序投放這一新形勢、新情況的切實發力點,那么不管再怎么努力,監管也都會陷入疲于應付甚至費力不討好的尷尬境地,供需比例失調在所難免。在這種情況下,大數據監管思維也就呼之欲出了。
基于互聯網技術而生的大數據擁有海量的信息,只要讓這些信息能夠互聯互通、實現共享,投放于市場的共享單車數量就可以輕松地被鎖定,監管部門完全可以按圖索驥地對投放于市場的共享單車,在數量方面精準監管。這種借助大數據的精準監管,除了可以讓共享單車在市場上的數量始終保持在符合客觀需求的動態平衡狀態外,還可以從源頭上最大限度地減少共享單車過度投放所帶來的諸多城市治理難題,實現一舉多贏的善治效果。因此,在這種意義上,堅持大數據思維,無疑是事半功倍、精準監管共享單車投放的上策,理當推而廣之。
目前,共享單車的商家都建立了相應的網絡平臺,這些平臺都積累了海量的數據,為利用大數據進行監管奠定了堅實基礎。面對共享單車無序投放的野蠻狀態,政府監管部門和共享單車商家,都要運用大數據思維,積極探索適應共享單車投放的監管手段,進而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織密共享單車投放的監管之網。如此,各方的“分治”定能走向“共治”,實現共享單車有序投放的最大公約數,必然不再是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