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與華為的“數據之爭”再次點燃拼搶大數據的烈焰。一家是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絡巨頭,坐擁微信和QQ兩大十億級用戶量的“雙子星”;一家是全球三強之一、中國最大的智能手機企業。本是各領風騷,相安無事,卻為了掌控消費者利用智能手機、依托社交平臺形成的數據而翻臉。這其實代表了手機廠商和移動應用的競爭,也是整個移動互聯網應用與即時通信運營商的碰撞。
大數據(big data)或稱海量信息,指的是規模巨大的信息量通過主流軟件工具,在合理時間內達到擷取、管理、處理并整合成幫助企業經營決策、提高核心競爭力的資訊。早在1980年,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就預言過大數據,他說:“如果說IBM的主機拉開了信息化革命的大幕,那么大數據則是第三次浪潮的華彩樂章。”
移動互聯網時代又是大數據時代,一個顯著特點是大數據成為市場博弈的“定海神針”,得大數據者得天下。移動互聯網風生水起,讓數據變得豐富多樣,質感鮮明,顯示出它的移動性、碎片化和私密性。
大數據似乎是一堆雜亂無章的數據,但是可以分析利用,當憑借統計技術把一堆看似沒有關聯的數據串聯起來,枯燥的數據就鮮活起來。當海量的數據一旦形成邏輯鏈條,那么冷冰冰的數據就有了溫情脈脈的商機。有專家甚至認為,如果你是一個數據分析師,那你幾乎可以進入任何你想要進入的領域,或者成為你希望的任何角色。也許有一天你會驚奇地發現,生活中所有的痕跡都可以被收集,匯集成數據,并通過不同途徑被分析、整合和應用。當下,無論是互聯網企業,還是移動終端制造商,都看好AI(人工智能),而大數據又是AI的基礎,沒有大數據,AI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是一個空殼子,所以拼搶大數據顯得十分重要。
當互聯網企業和移動終端制造商分別利用自身接口和平臺優勢,試圖跨界滲透到對方地盤,搶奪消費者留下的海量數據時,數據戰就不可避免。而宣示自己是“正義之師”的理由,就是得到消費者授權或者有默認的契約。但平心而論,無論騰訊還是華為,所謂消費者授權,其實只是霸王條款。很多時候,消費者渾然不知,稀里糊涂地就“授權”或默認契約了。這好比是兩個小偷邂逅,同時光顧一家民宅,都自詡自己是這家主人的親戚,而指責對方是小偷。說白了,騰訊和華為獲取大數據的手段都不太光明正大,在獲取數據渠道方面,誰也不是紳士。
大數據是客戶信息、渠道軌跡、營銷藝術的科學整合。目前電子商務行業已經把大數據作為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元素,誰能擁有大數據,誰就能在市場上占得先機。正因為如此,大數據正成為商家拼搶的商業資源,可謂得大數據者得天下。
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ヂ摼W時代雖說是共享時代,但無論哪家企業獲取大數據,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運作。眼下,大數據領域亂象叢生,亟待規范和制約。
在立法層面要保障消費者的數據權益。今年6月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但該法還比較粗糙,必須有細則予以配套。比如,要明確界定數據授權,給企業獲取大數據確權。這樣才能平息騰訊和華為“數據之爭”的口水仗。
企業需要使用正確的技術和工具。大數據無孔不入,無處不在。大數據散落在網絡的每個角落,有的甚至像馬航失聯MH370的黑匣子,也許會深藏在南印度洋數千米深的海底,需要精尖的技術手段和工具挖掘開發。
要制定合適的政策和工作流程。眼下大數據領域還是呈無政府狀態,數據開發、共享還沒有章法,企業自行其是,有時甚至在惡意競爭,相互傾軋。工作流程也不規范,數據標準五花八門。需要一個權威的數據管理中心,整合各方資源,才能讓大數據發揮大作用。
必須物色善于使用分析方法和預測分析軟件的統計人才。大數據不等于數學統計。大數據需要高端的統計人才,比如精算師、數據師等。大學的數理統計專業要增開大數據整合學,培養大數據的專門人才,以備企業聘用。
還要舍得投入資金。大數據的處理需要企業有長遠眼光,舍得花錢,尤其是在數據倉庫、數據可視化工具、數據整合、商業智能、商業分析法和預測建模上大量投入。
一項研究結果顯示,盡管對數據進行分析并獲得有效信息的能力已成為全球各組織的頭等大事,但是真正在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公司并不多見。所以有人指出,“大數據的工作就像在一堆稻草中尋找一根針。”不過,如果真的能尋找到這根“針”,也許就是商業競爭的“定海神針”,真正能成為掘金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