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通報近年來老鼠倉執法情況時表示,2014年以來,證監會共啟動了99起“老鼠倉”違法線索核查,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涉案交易金額約800億元。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機關已經對25名金融資管從業人員做出有罪刑事判決,證監會已經對15名證券從業人員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其中包括博時基金原基金經理馬樂、中郵創業基金原基金經理厲建超、易方達基金原副總經理陳志民、中國人壽原投資總監曾宏等一批典型案件。
高莉表示,在稽查執法工作中,證監會積極推動法律制度不斷完善;充分依托運用大數據監控技術,通過對歷史交易數據跟蹤擬合、回溯重演,市場監察部門精準鎖定了一批可疑賬戶跟隨資管產品先買先賣、同進同出的異常交易線索;證監會還主動拓寬執法行動的覆蓋領域,在密切監控公募基金產品趨同交易的同時,對私募產品、券商資管、專戶理財、信托計劃、保險投資等各類賬戶伴生的趨同交易組織案件調查;并且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和防范“老鼠倉”交易專項行動,有力遏止“老鼠倉”多發蔓延態勢,“老鼠倉”犯罪已成為繼內幕交易之后移送刑事追責比例最高的一類案件;此外,證監會還加強了對經營機構資管業務的合規檢查,組織開展基金從業人員“老鼠倉”專項整治活動,對重點機構專項檢查;對相關機構在信息管控、人員選聘、通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內控缺失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督促基金公司全面提高合規風控水平,最大程度擠壓違法犯罪行為滋生蔓延的空間。
高莉指出,當前,“老鼠倉”違法犯罪仍然時有發生。一是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交易和獲利金額大,長期、嚴重損害委托人利益。二是個別經營機構“窩案”頻發,有的機構多名從業人員同時涉案,有的機構同一崗位前后任投研人員先后涉案。三是案發崗位除了投資經理、研究人員,還涉及交易員、銷售人員、部門總監甚至機構高管,相關人員保密意識十分淡薄。四是信息傳遞型交易逐漸增多,出現從業人員相互交換信息或與利益關系人內外勾結、共謀作案的現象。五是案發領域從基金行業向保險資管、托管銀行蔓延。“上述情況已經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她表示。
高莉還表示,下一步,證監會一方面將積極探索跨部門信息共享、聯合檢查,健全綜合防控長效機制;推動出臺“老鼠倉”司法解釋,明確執法標準;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追責等方式加大違法成本,切斷利益輸送暗道。另一方面,證監會還將進一步建立健全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并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培訓宣教功能。通過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努力實現資產管理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有效防范市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