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規范的大數據流通信任體系刻不容緩。”在日前召開的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大數據分論壇上,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總工程師余曉暉拋出了這一觀點。他認為,大數據蓬勃發展,數據流通市場前景廣闊,建立規范的大數據流通信任體系迫在眉睫,行業自律將在其中發揮巨大作用。
余曉暉介紹,完整的大數據產業鏈結構包括數據產生、流通與應用環節。數據經過收集、加工、清洗,再通過交易市場來提供給應用方。其中,數據流通是打通產業鏈的關鍵環節,也是實現數據隱私保護的重要環節。在國外,數據流通產業始于2007年。隨著大數據產業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大,數據交易業務得到快速發展,涌現出微軟數據市場、亞馬遜公共數據集、甲骨文在線數據交易、富士通數據市場等一批知名數據服務商。這些公司有的專注于政府數據,有的提供多樣的數據服務,形成了總體上豐富多樣的數據交易市場。而在我國,數據交易產業卻是剛剛起步。直到2015年4月,國內第一家數據交易平臺——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才正式上線。截至上個月,我國已經建成并運營的大數據交易所或交易平臺已經超過10家。預計到明年年中,這一數字將達到15~20家。
大數據交易平臺建設正處在井噴期,而且平臺的變現能力正在得到穩步提升。余曉暉表示,流通環節的加強,使得我國的大數據從個人數據收集角度來講,海量的數據收集難度比較大,收集過程中透明度也比較低。在數據分析過程中,通過對數據的深度挖掘分析,可以形成用戶畫像,將會給個人隱私帶來威脅。而在流通環節,由于多方主體的介入,使得數據轉移的控制力差,數據泄露的風險正在加劇。
余曉暉認為,由于缺乏統一的數據交易規則,數據交易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數據的權屬不明確,交易標的爭議也很大。二是由于數據的定價模式不統一造成數據資產的評估也存在困難。三是數據安全問題比較突出。如何確保數據交易過程中不被泄露、竊取、篡改、復制是當前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四是數據交易監管機構未明確。數據產業鏈正在逐步得到完善。
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中明確指出,“要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開展面向應用的數據交易市場試點,探索開展大數據衍生產品交易,鼓勵產業鏈各環節的市場主體進行數據交換和交易,促進數據資源流通。”余曉暉認為,這一文件從政策層面肯定了數據流通市場的地位。但數據資源交易機制和定價機制都還未明確,規范交易行為的舉措都還在研究制定中。
余曉暉指出,目前建立規范的大數據流通信任體系主要需要解決的有三大問題:一是數據權屬問題需要得到準確界定。從傳統意義上來說,數據的所有權應當屬于數據的原始提供者。但基于原始的用戶數據,在去除個人身份屬性之后的數據產權問題,如何劃分數據主體、與數據控制者的產權邊界,亟待業界統一認知。二是數據隱私保護問題需要大力規范。目前,基于大數據對用戶的行為特征進行分析并得出用戶偏好的營銷行為已經廣泛開展。然而,與此相關的個人隱私泄露問題也被廣泛探討。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與數據的獲取和使用存在天然的不協調。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亟須完善。三是數據流通各環節標準缺乏統一共識。一件商品越標準化,對其進行交易就越方便。然而,由于數據本身的屬性,其清洗、分析、存儲、定價等問題都存在一定特殊性。數據買方事先無法獲知數據使用的效果,因而無法評判數據價格的合理性,導致數據買方需求不足。
在法律法規未完善的前提下,行業自律對建立大數據流通信任體系有著重要的意義。余曉暉認為,今年4月27日,在網信辦、工信部的指導下,信通院聯合大數據產業界54家核心企業,共同發起《數據流通行業自律公約》,標志著數據流通領域已經形成初步規范并達成行業共識。行業自律有助于營造公平有序的大數據生態環境,加強用戶數據保護,促進數據交易、共享、轉移等環節的規范有序,推動數據的價值開發。下一步,信通院將重點推進數據流通合規性的第三方評測與認證。目前,試點的測試工作已經完成,接下來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起來。
通過行業自律的方式構建大數據流通信任體系,將推動數據在不同實體間有效流動、發揮數據資源更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