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徐玉玉和宋振寧之死,時下這起全民關注的電話詐騙案不過是每天都會在全國各個角落上演的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案例,不會引來此等規模的關注,更不會讓許多從事數據研究工作的人給網民科普或者為政府建言,蓋因每一個擁有手機的中國人都變得對此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事情往往就是這樣,我們先是憤怒,繼而變得無奈,最后變得徹底麻木。
在網絡上以“電話詐騙”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可以發現,每天都會有很多人接收到大量的詐騙電話,這些電話讓他們辛辛苦苦攢下的錢財一夜散盡,而騙子則大多都會逃之夭夭。騙子的目標大多是那些對新事物認知能力較差的孤寡老人,或者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相信每一個在外工作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接到父母打來電話莫名其妙問平安的事情——這往往是在他們收到那種“火速打款救人”之類的詐騙短信后。
徐玉玉一案背后,新聞媒體深入調查個人信息被販賣的情形,發現在臨沂大大小小的貼吧網站上,有多個數據倒賣信息站點,這些個人信息分門別類,適用于理財、保險、教育、工商等方方面面的需求,某種程度上,這是中國個人隱私泄露情況的一個典型展示,我們的信息正在被我們使用的各種各樣的網絡信息平臺販賣給騙子機構。
大數據管理在方便了我們的日常生活的同時,也像任何一項技術一樣,帶有其鮮明的危害性,大數據可以方便我們洞察某一個領域的趨勢,讓決策者關注用戶的喜好變化,以便做出符合預期的決策,同時,它是雙面刃,一旦落入企圖危害公眾利益的人(機構)之手,又成了潛伏在我們身邊的暗箭,我們不知道何時就會被這些數據所射傷。
很多時候,法律的制定是落后于技術的,畢竟技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往往是當初的法律制定者所不能預期的,如果法律不能第一時間解決新問題,我們又該怎么辦?
新近吳軍博士出版新書《智能時代》,里面專辟一章講述這種情況,吳軍總結了兩種新技術來保護個人隱私,第一種是從收集信息一開始,就對一些數據進行預處理,使得操縱數據的人也“看不懂”這些數據的內容是什么,不過這種方法有其局限性:這種技術阻礙不了那些大型網絡公司想探秘用戶隱私的腳步。而第二種,稱之為“雙向監視”,吳軍在書中這樣定義:“當使用者看計算機時,計算機也在盯著使用者看。”這樣,那些偷窺數據的人不再是零成本作案了,從而其行為也就不會那么肆無忌憚,這是一種操縱大數據時的“實名制”。
在此次事件調查中發現,170和171號段是目前詐騙電話集中的溫床,44%的詐騙電話都來自這兩個號段,這些號段在網店上可以不用實名就可購買到,這在手機用戶統一實名制的大背景之下,無異于是打在運營商臉上的一記響亮耳光。
運營商被指無所作為,放任電話詐騙,已有多時,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曾在兩會上舉過一個詐騙電話成功之后帶來的收益分析:“以公眾被騙1000萬元為例,運營商只賺100萬元,而公安機關偵查破案還需跨境進行,國家為此要開支200萬元。”盡管三大運營商集體喊冤,說明自家在監管詐騙電話時都出力不小,但定性其為被動的“幫兇”則不為過。
以前說,隨著微信、QQ的崛起,沒人發短信了,現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各大社交APP上都有了即時通訊的功能,再加上這是一個wifi遍地的時代,電話功能距離徹底擱置那一天恐也為時不遠,今年通信行業發布的收入構成也印證了這一點:移動數據收入首次超越移動話音收入,成為電信業中占比最大的業務。如果運營商對此如此放任無視,那只會讓越來越多的人提前放棄,畢竟可替代品不再像從前那般稀缺。
監管的闕如,對個人隱私的不重視,已經使得中國成為騙子寄生的肥沃土壤,讓手機用戶、網民浪費了大量的時間成本,時間成本比金錢更可貴,因為它一去不返,你喪失了一段時間,便永遠不可能再被找回。還記得早就有統計報告指出,中國垃圾郵件全球第一,事隔多年,這個名詞也不見任何改觀,想想真是倍加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