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時代,伴隨公民個人信息泄露而來的惡果令人瞠目。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顯示,近一年的時間,國內6.88億網民因垃圾短信、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估算達915億元。
網絡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日益猖獗,涉及身份信息、電話號碼、家庭地址,擴展到網絡賬號和密碼、銀行賬號和密碼、購物記錄、出行記錄,且形成了“源頭—中間商—非法使用人員”的黑色產業。機關單位、服務機構以及個體企業相關人員參與的泄露活動更加隱蔽,而通過技術手段實施攻擊、撞庫或利用釣魚網站、木馬、免費WIFI、惡意APP等技術手段竊取成為重要的泄露方式。
今年4月以來,公安部部署開展了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截至7月全國公安機關已累計查破刑事案件75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繳獲信息230余億條,清理違法有害信息35.2萬余條,關停網站、欄目610余個。
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二支隊副支隊長薛勇表示,犯罪團伙擁有大量電話卡和銀行卡,說明運營商實名制沒有完全落實,很可能存在一些員工非法尋租、參與犯罪。銀行也存在發卡泛濫,實名制未落實、銀行網絡在境外轉賬分解資金缺乏限制等現象,這些是導致電信詐騙案猖狂肆虐的根源所在。
業內人士認為,應在法律層面加大懲處力度、完善相關司法解釋。目前我國并沒有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現有法律中的相關規定過于寬泛、模糊。現在電信詐騙利用網絡作案較多,應出臺司法解釋完善電子證據的認定標準,對有關“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應加強法律適用、加大追責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