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會開賽,掀起了體育消費熱潮。京東大數據顯示,6月起球類、水上項目、跑步等運動用品需求激增。京東大數據還顯示,廣州、成都、北京、東莞、深圳是全國最愛運動的五大城市。
或許這條新聞很讓廣州人驕傲,于是廣州媒體的新聞標題就是:全國“最愛運動”廣州排在榜首。
說一個城市的市民“最愛運動”,拿什么判斷呢?起碼應該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實地考察,二是問卷調查。可京東大數據都不涉及,其結論支撐,是各城市運動消費數據,說白了就是各城市購買體育設施、用品所花費的資金,甚至可能是指京東在各城市的體育用品銷售額。
這樣看來,可能廣州市民在京東購買的體育用品費用,居于全國之首。這當然說明廣州人為了健身,舍得花錢,顯示了廣州人健康觀念的進步。但如果僅憑這個銷售額就得出廣州人最愛運動的結論,就有失嚴謹。
如果“最愛運動”,愛的是高爾夫、保齡球、沖浪潛水、賽車賽艇,那當然要花很多錢;但如果市民最愛跑步、打羽毛球乒乓球,則購買體育用品的費用肯定不高,我們能據此認為這個市民不愛運動嗎?何況消費額的高低也與城市人口數量有關。退一步講,即使購買體育用品的支出能證明愛好運動,也不能限定消費者只向電商購買,更不能限定只向京東購買。所以,根據向京東購買體育用品的花費來判斷市民愛好運動的程度,實在太牽強。
其實,這是商家為了銷售而玩的噱頭。這樣的情況我們過去也見過:去年2月,亞馬遜中國發布了2014年度浪漫城市排行榜,在這份榜單上,北、上、廣、深四大一線城市都未進入前十。這讓很多網友感到意外。原來,亞馬遜中國此次評價“浪漫城市”的標準是,“綜合統計各城市在愛情、婚戀、浪漫、偶像等題材的圖書及音樂CD銷量……”。
可見,發布這類排行榜,對企業來說是一種營銷手段。假如這種思路被各企業引用,那么化妝品企業也可以發布“全國最愛美的城市”;玩具廠可以發布“全國兒童最幸福城市”。對于這類排行榜,工商部門也該管一管,因為其涉嫌虛假宣傳,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