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工作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在客觀實際中面臨采集難、統籌弱等困境。如何通過立法保障,突破體制、機制障礙?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日前前往上海市統計資料中心,就《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的修訂開展立法調研。調研組一行先后視察了上海市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并聽取了上海市統計局負責人就上海市統計工作以及統計法制工作開展情況所作的匯報。
上海市統計局局長王建平在調研中介紹,目前統計工作面臨的困境主要有幾方面:從政府和部門角度來看,由于相互間標準不統一,信息共享不暢,導致“數出多門”、“數字打架”頻發;從企業角度來看,面對財稅、審計以及統計等不同部門要求,往往從利益角度出發,填報不同數據,“幾套報表”現象嚴重影響了統計數據質量;從市民個人角度來看,社會誠信危機導致傳統的電話調查、入門調查等方法難以開展,為統計工作的執行帶來難度和挑戰。
王建平建議,此次地方統計管理法規修訂,重點要解決五大核心問題:一是打破部門間信息屏障,推進政府數據信息共享;二是統計機構調用行政記錄;三是社會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四是統計信用制度;五是委托統計的方式方法。
現行《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自1993年頒布實施后,對于規范和保障本市統計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2015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將修訂地方統計管理法規列入2016年市人大立法正式項目。《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的修訂將著重解決當前上海市統計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盡可能將統計調查的全過程以及未來統計發展可能遇到的諸如大數據等問題納入立法范圍,全面適應新形勢下統計事業法治化發展的需要,增強地方統計法規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為今后的上海統計調查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根據計劃,在7月召開的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上海市統計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將被提交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