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數據的應用和發展提高了征信的效率,促進了征信行業發展。但與此同時,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也日益凸顯。專家表示,大數據應用與個人信息保護同等重要,數據如何使用、個人信息如何保護應梳理出更為清晰的制度規范。
“設想一下,個人信息滿天飛,但是本人一點不知情,這樣是不是有點可怕。”8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在百度世界2015互聯網金融論壇上直言,在大數據應用的帶動下,征信行業的信息采集、風險評估、應用場景都在發生巨大變化,但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在大數據時代依然需要重視。
“每個人對自己的數據都有控制權,這在征信行業較為成熟的歐美國家已經得到較好的貫徹,但我國目前尚未出臺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政策。”王曉蕾說。
我國雖沒有制定專門性的個人數據保護法,但對于個人數據保護的法規散落在《憲法》《民法通則》《刑法》《侵權責任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等法律中。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我國個人數據保護面臨更多新的難題與挑戰。”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學院教授黃震認為,互聯網的透明性使得人們對于個人信息更開放,很多人都喜歡“曬”生活,而商業機構也在通過網絡收集用戶的消費信息、社交信息等,個人數據的范圍不斷擴大,非敏感與敏感性個人數據界限也正在逐漸模糊。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吳晶妹認為,政府在個人征信市場的行政法規還要作相應的完善,要盡快明確信息主體的隱私界限,比如哪些信息可以采集,也可以報告;哪些信息只可以采集,但不能報告等。
王曉蕾介紹,目前,與個人征信系統有關的訴訟案件近40個,多數情況是商業銀行采集信息有誤。“數據從產生到納入征信系統,會經過金融機構篩選等多個環節,不可否認也會出錯。信息是否出錯,本人的知情權和異議權應該得以保證,對于錯誤信息個人還擁有更正權。”
另外,專家認為,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對數據進行共享,同一數據往往會被多個主體訪問和使用,這就造成責任主體難以辨識。
王曉蕾表示,互聯網背景下分析產生的無頭數據,百度、騰訊等互聯網平臺擁有處置權力。但對于基本的個人數據來說,我的信息由我做主,這樣才能大數據行業未來更好的發展。
“擁有數據保護法的國家大都要求,境內數據跨境轉移到其他國家的話,對方的數據保護不能弱于本國。如果中國不加強個人數據保護,那么中國很有可能成為數據凈流出國。”王曉蕾說。
日前,國務院印發的《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特別提出,要強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產業標準體系。黃震表示,現在大家對發展大數據熱情高漲,但也要充分認識到保護個人數據的重要性,對數據如何使用、如何保護必須要有清晰且與時俱進的規則。“在專門的法律出臺之前,應先梳理好現有的法律法規,查找出這些法規在執行層面有哪些不足,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