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艷照門還在發酵
陳氏艷照門還讓人記憶猶新,或許還記憶在一些電腦硬盤里,不論你有沒有他都引發過互聯網隱私與安全的大討論。
一波才進入平息階段,在大洋彼岸的另一波卻來勢更為兇猛,而此次則是借著移動互聯網的大勢來襲。這就是轟動一時的好萊塢“艷照門”事件,當世界上最出名的一些女性的私密照片在網上曝光以后,媒體、專家、屌絲都在尋找一個答案,到底是誰泄露了這些“珍貴”的照片。
當最后的結果指向于移動互聯網的一個典型產品蘋果的iCloud時,我們不免思考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下,我們的智能硬件還有隱私嗎?尤其是基于可穿戴設備,當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數據化之后,我們是否就成為了這個時代的透明人。想到這個問題是否很恐怖?
人肉搜索讓你分分鐘倒掛城門
在互聯網時代,雖然網民可以將自己的真實身份藏于各種網名之后,你如果沒引眾怒,也就罷了,但是若不小心在這原本平靜的池塘里攪了一下,瞬間會引來多人的圍觀,甚至你將在短短時間內被網民揭開層層面具,然后將你毫無保留地掛于網絡世界最顯眼的城門口示眾。在中國有個非常形象的詞匯來形容這一行為——人肉搜索。當一個人被“人肉搜索”之后,比扒光衣服站在舞臺上跳艷舞還恐怖。
這還只是互聯網時代,基于我們在互聯網上所發生的動作進行總結。而進入可穿戴設備時代,不僅僅是我們生理、心理的體態特殊數據化,作為連接人與物的智能鑰匙,將會讓一切的人與物的特征都數據化。
我們似乎將生活在一個透明的時代,一個無時無刻不被監控的時代。在法律法規與道德都缺失的年代,我們如何讓自己活得有一絲隱私的空間?
“被遺忘權”真的能被遺忘嗎?
盡管我們似乎對這方面的隱私不報太高的期望,或者寄希望于“倒霉”不要臨到自己,但我們還是擁有這樣的權利。
歐盟最高法院于2014年5月裁定,允許用戶從搜索引擎結果頁面中刪除自己的名字或者相關歷史事件,即所謂“被遺忘的權利”。根據該裁決,用戶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在搜索結果當中隱藏特定條目。
2014年6月26日,谷歌宣布,已經開始根據歐盟最高法院的裁定,在搜索結果中刪除一些特定內容,給予用戶“被遺忘權”。谷歌表示:任何個人提交的請求必須指定他們希望刪除的鏈接,以及刪除的理由,這些理由必須讓谷歌內部審查小組滿意。對于那些通過審核的請求,谷歌將在28個歐盟成員國的谷歌網站搜索結果中刪除相關鏈接。
而有外媒指出這種“被遺忘權”根本無法完全兌現。這或許就是數據化最真實的寫照,只要硬盤還存在,數據依然存在,只是在某一個層面消失而已。而云服務的開啟,或許我們未來的數據存儲不一定是在特定的服務器上,或許印度專門提供了計算、分析心率的云平臺,非洲提供了計算血壓的云平臺,美國提供了分析微表情的云平臺。我們的數據將被打散分布在世界的各個角落,要想徹底讓數據消失,或者說從地球的上抹去一個人的痕跡似乎越來越不太可能了。
而就國內的法律來看,目前我們更是缺乏關于個人在互聯網時代,或者說大數據時代下的隱私保護法規。相關的界定至今也還未成形,我們似乎從來就沒有奢求過這種權利。
大數據商業化與個人隱私之間的矛盾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人們通過各種聯網的移動設備,結合各大搜索引擎中留下了自己零零碎碎的痕跡,以及在各種場所消費所留下的記錄,再借助于不斷發展的數據計算分析,那些有意于利用這些數據的人可以輕而易舉地將借助于這些零碎的數據信息拼湊出一個現代意義上完整的人。
在互聯網時代人們似乎是覺得自己的隱私受到了威脅,而移動互聯網與大數據時代無疑加深了這種威脅。大數據時代,數據被奉為一切服務的起點與終點。我們似乎生活在一個360度無死角監控的環境里,周邊仿佛有千萬雙眼睛在盯著你,以全景式方式洞察著你,同時又有從四面八方涌來的信息將你完全淹沒其中。
對于置身其中的用戶而言,一方面渴望大數據時代,給自己帶來更為貼心便捷的服務;另一方面,又時刻擔憂著自己的隱私安全遭受侵犯。這種焦慮從近期谷歌眼鏡在發布過程中屢屢受挫就能體現,即使谷歌眼鏡事實上什么也沒有做,還是無法阻擋人們對數據安全的擔憂。
曾經看到一則帶點滑稽的新聞,即谷歌能夠通過掃描你的郵件,獲知你接下去要做什么,如果它通過數據分析發現你有自殺傾向,會貼心地為你推薦幾類用于自殺的藥物或者方式,保準讓你死得妥妥的。
于大數據時代而言,這在本質上,就是一場商家與商家之間,用戶與商家之間的隱私之戰。對于商家來說,誰更靠近用戶的隱私,誰就占據了更多的機會;于用戶而言,保護隱私,似乎從一開始就是一個偽命題。
可穿戴設備時代的隱私權
可穿戴設備時代的來臨,將完全激化這場個人隱私與大數據商業化之間的矛盾,因為可穿戴設備的核心是個人數據價值的挖掘與利用,而同時用戶也越發開始重視自身的隱私安全,并且正在努力尋求途徑維護這種權利。
可穿戴設備時代同時也是真正的大數據時代,此外,可穿戴設備時代將為大數據的商業化提供持續深耕的最佳環境。整個可穿戴設備時代生態圈的建立,是基于平臺的搭建和協同,而背后真正支撐這一切得以運行的是數據的獲取、分析與結果反饋。
如何在可穿戴設備時代,于大數據商業化與用戶隱私保護之間尋找到一個平衡點,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是這整個時代都無法繞過的一大問題。歐盟的“被遺忘的權利”基于刪除某些用戶認為侵犯到個人隱私的信息之上,我認為這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將使問題更加復雜化。
目前有報道稱,谷歌已經陷入了“兩頭為難”的境地,即用戶要求刪除含有自己姓名的信息,而后各大媒體聯名表示反對,認為這導致了他們的許多報道不知所蹤。
關于大數據商業化與用戶隱私保護之間的較量才剛剛開始,歐盟邁出的這第一步,或許會收效甚微,但至少已經在提示所有人,大數據的商業化是大勢所趨,而個人隱私保護也正在隨之得到越來越多人的響應,未來,將在法律層面賦予每個人去捍衛自身隱私得到保護的權利。
美國也在近期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試圖管理用戶的數據隱私,這對于用戶的保護意義顯然是存在的,但還是難以平衡商業與隱私這一對矛盾。
不論這對矛盾如何演變,有三方面是肯定的。一是一切都將數據化的時代是必然趨勢;二是人們對隱私的權利意識將越來越強烈;三是各國對于數據安全的意識與監管越來越完善。或許未來,我們將會在數據隱私與商業化之間找到一個相對平衡的契合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