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數據時代下,隨著數據價值的凸顯,競爭將變成數據資產的競爭,數據資產怎么獲得?這是大數據商用化進程中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除了企業自身的積累乃至付費的購買以外,原先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公共數據資源究竟該如何獲得?答案就在“開放”二字。
開放公共數據資源,并不等同于免費獲得。中國計算機學會大數據專委會副秘書長潘柱廷強調,我們在承認公共數據價值的同時,也應該用價值規律來考慮數據的合理使用,因此考慮采用交易的方式來進行數據資源的分享,也許更加可行,這也是符合經濟規律的。“數據的共享,就要在一定的良性交易規則下來進行,要盡量在共享和交易之間找到一個合適的方法。”
公共數據資源的開放,也需要一定的標準和規范來加以約束。哪些公共數據資源可以開放?如何開放?這都是需要考慮好的問題。其中,對于那些涉及信息安全的數據,一定要盡最大可能給予保護;對于那些有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數據,也要經過處理之后,例如封裝之后才能開放。
目前政府部門所掌握的公共數據,能夠開放的,已經在逐步開放之中,例如工商數據以及車輛信息等,政府有責任推動法規、標準,以及數據交易平臺、市場的建立,以推動大數據的應用。
D1Net評論:
在大數據時代下,誰擁有數據,就意味著獲得市場先機,不管是企業還是政府部門,對數據的重視程度逐漸加深,然而,如果數據只屬于某個特定部門,并不利于大數據的發展,只有實現數據共享,才能為大數據的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