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D1Net》12月18日訊
進入大數據時代,大數據帶來的巨大價值逐漸凸顯,圍繞大數據的競爭也愈演愈烈,大數據時代的競爭,將是數據資產的競爭。
數據資產怎么獲得?這是大數據商用化進程中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除了企業自身的積累乃至付費的購買以外,原先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公共數據資源究竟該如何獲得呢?答案就在?開放?二字。
開放公共數據資源,并不等同于免費獲得。計算機學會大數據專委會副秘書長潘柱廷強調,我們在承認公共數據價值的同時,也應該用價值規律來考慮數據的合理使用,因此考慮采用交易的方式來進行數據資源的分享,也許更加可行,這也是符合經濟規律的。?數據的共享,就要在一定的良性交易規則下來進行,要盡量在共享和交易之間找到一個合適的方法?。
公共數據資源的開放,也需要一定的標準和規范來加以約束。哪些公共數據資源可以開放?如何開放?這都是需要考慮好的問題。其中,對于那些涉及信息安全的數據,一定要盡最大可能地給予保護;對于那些有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數據,也要經過處理之后,例如封裝之后才能開放。中關村管委會副主任宣鴻指出,目前政府部門所掌握的公共數據,能夠開放的,已經在逐步開放之中,例如工商數據以及車輛信息等,政府有責任推動法規、標準,以及數據交易平臺、市場的建立,以推動大數據的應用。
D1Net評論:
大數據時代的競爭是推動大數據應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大數據的競爭實質是數據資產的競爭,基于此,公共數據資源的開放是促進大數據競爭的先決條件,政府是公共數據資源開放與否的決定力量,因此,大數據時代競爭格局的變化,掌握在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