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武漢舉辦的第七屆中國金融與投資論壇上,中國社科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何德旭建議,如果運用大數據對P2P及第三方平臺進行監管,可使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大幅下降,監管效率大大提高。
大數據已經廣泛運用到各種領域,事實上,大數據在促進監管上已有應用。去年11月份,證監會發現涉嫌老鼠倉的基金經理,就是運用了海量的數據,通過收集、分析和挖掘之后,也結合了200多個指標來找出關聯交易,從而完成了舉證和查實的工作。以前一個基金經理落馬,基本都是依靠別人舉報來發現。
何德旭認為,可以考慮運用大數據對P2P及第三方平臺進行監管。現今P2P公司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都已經積累了大量的用戶信息和交易數據,這為運用大數據進行監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礎。若能合理運用,不僅監管成本會下降,效率也會提高。
湖北省銀監局副局長闕方平也表示,大數據確實可以解決信息不對稱,交易程度不高,資源不能最大化利用的問題;此外,還可以開展全時空、無邊界、大規模的行動。
何德旭表示,如何運用大數據,尤其是監管部門在所掌握數據不是很系統的背景下,怎么樣做好這個工作,提高監管部門分析、挖掘相關數據的能力,還是一個相當大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