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之所以稱為“智能”,離不開一套邏輯嚴謹的算法,而支撐這套算法的是大量的數據訓練。就如當今人工智能算法的佼佼者“阿爾法狗”,也是結合了數百萬人類圍棋專家的棋譜數據,不斷學習發展而成。然而,不少人對人工智能算法的擔憂也正在于此。一方面,人工智能算法通過數據采集和機器學習用以分析和歸類用戶特征,用戶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被觀察、學習、分析和監測的對象。這對用戶的個人數據信息安全而言是一大顧慮。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算法對用戶的行為數據,如購物習慣、出行定位、上網足跡等,進行記錄、分析,并將其轉變為對用戶的各種預測與評估,這些結果反過來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用戶的決策或習慣。
其實從正面來看,人工智能算法采集用戶數據應該成為一種有利于供需雙方的良性互動。但在實際情況中,如何平衡好用戶隱私保護與機構收集使用數據,是形成供需雙方良性互動的關鍵。首先,相關企業、技術單位可在技術層面建構技術公平規范體系,讓智能算法更加客觀透明,避免“殺熟”與算法偏見。
其次,要加強核查監管,加大對數據濫用等行為的懲戒力度。除了要完善相關的標準、規范和法律法規外,更要嚴防打擊那些打著人工智能算法旗號,卻行偷竊用戶數據之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確保個人信息采集、儲存及使用全流程的安全可控。
此外,人工智能企業更要堅持底線思維,人工智能實際上也是一種“從人到人”的算法模式,要做到始終以人為本,要以用戶的數據權利為優先。只有真正把“人”放在技術、算法之上,這才是真正的“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