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基亞于10月20日宣布,其對阿爾卡特-朗訊公司(下稱“阿朗”)的并購計劃已通過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審查。
今年4月15日,諾基亞宣布將通過全額收購阿朗已發行證券,并在法國和美國以公開換股要約方式與阿朗進行合并,該交易有望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但其間需要通過相關監管部門以及諾基亞股東的批準。
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審查完成后,諾基亞還需獲得法國經濟部(MINEFI)對合并的正式批準,以及啟動換股合并批準程序。
巨大專利優勢
“它們的合并通過商務部反壟斷審查的最大障礙并不是來自設備市場,而是專利影響。”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電信專家付亮指出。
實際上,諾基亞和阿朗的合并,在電信設備行業是老四對老三的合并,沒有通過合并形成對市場的絕對掌控。
2014年,諾基亞、阿朗收入分別是154億美元(約978億元人民幣)、159億美元(約1009億元人民幣),諾基亞預計合并后年凈銷售額達到276億美元(約1752億元人民幣)。同時,華為2014年全球銷售收入2882億元人民幣,愛立信當年凈銷售額2280億瑞典克朗(約1747億元人民幣),諾基亞預計年凈銷售額略微超過愛立信。
不過,由于諾基亞、阿朗在2G、3G、4G的通信標準專利上分別擁有較大份額,合并后的新諾基亞將在通信行業形成巨大專利優勢。
據商務部統計,合并以前,諾基亞在2G、3G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持有的專利比例是25%~35%,和阿朗合并后將上升到35%~45%,在4G標準必要專利方面,新諾基亞將成為最大的專利擁有者。
也就是說,一旦合并完成,通信行業企業將更難與諾基亞達成專利交叉授權,需要額外向諾基亞支付巨額專利費。蘋果、三星將感受到諾基亞更龐大的專利庫壓力,而對于目前在專利方面相對薄弱的中國終端制造企業,將更難以與諾基亞形成有效抗衡。
“諾基亞把手機業務賣給微軟后,留下了手機專利,原來想打包給一家專門運營專利的公司,商務部就是在這塊提出的約束,要求盡可能保護中國企業的利益,實際是在知識產權框架下,給國內企業爭得了一些權利。”付亮說。
據悉,在商務部反壟斷審查過程中,商務部對新諾基亞改變專利收費策略提出多輪交涉。最后批準諾基亞、阿朗合并的附加前提是,諾基亞就禁令、標準必要專利的轉讓等問題做出相應承諾,以減少對中國通信設備企業、手機企業的潛在威脅。
合資央企開拓中國市場
諾基亞對阿朗并購后,新諾基亞在中國的業務平臺也將出現重要調整。
阿朗在中國市場的主要資產是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阿朗中國業務是上海貝爾前身,后來阿朗與中國華信合資成立上海貝爾,阿朗持有50%加1股股權,中方持有50%減1股股權。
中外合資公司中,上海貝爾是一個獨特存在,它既是國資委直屬企業,又是我國第一家外商投資股份制公司。
在阿朗收購案中,曾有傳聞諾基亞可能出售阿朗持有的上海貝爾股權,不過在今年8月28日,諾基亞宣布與中國華信簽署《諒解備忘錄》,雙方將再次成立新的合資公司“NokiaShanghaiBell”經營上海貝爾。除此之外,諾基亞還將把在中國的電信設備業務整合并入新合資公司。
也就是說,以后“NokiaShanghaiBell”將是新諾基亞在中國開展電信設備業務的平臺,同時不僅包括原阿朗在中國的電信設備業務,還納入了原諾基亞在中國的電信設備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央企將在上述包括了原諾基亞、原阿朗在中國電信設備業務的平臺持有股權,同時股權結構依然沿用了上海貝爾的合資結構,諾基亞持有“NokiaShanghaiBell”的50%加1股,中方持有50%減1股。中國電信設備市場中,既有華為、中興、大唐這樣的中資企業,也有愛立信這樣的純外資企業,原來的外資企業諾基亞,現在披上了央企的外衣。
上述安排,對穩固和拓展諾基亞、阿朗在中國的業務,可能構成利好。諾基亞和阿朗在中國業務合并后,專家預計其整體收入可能超過愛立信乃至中興,而在引入央企背景后,在中資企業主導的中國電信設備市場可能更具優勢。
不過也可能存在弊端,“長遠來看,這種結構不會特別穩定,對于打市場、業務決策都會有限制。比如說我要做戰略投資,股權清晰地做決定會相對容易一些,而這是一種中外資本對等的合作,雙方權利基本相當。”付亮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