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封12年之后,SCO起訴IBM濫用開源代碼的官司重新被猶他州聯邦法庭開案審理。早在2003年,SCO這家猶他州軟件企業向藍色巨人提出了高達50億美金的賠償述求。近12年后,兩家公司聯合向鹽湖城地區法院提出裁決申請,這意味著地區法官大衛納福爾必須要重啟此案。
根據 SCO 提出的訴訟,IBM 當時盜用了 SCO 所擁有的 UNIX 操作系統代碼去支持新興的 Linux 開源社區,從而給 UNIX 帶來了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不過,對于 SCO 聲稱的大公司在應用 Linux 開源代碼時必須使用 IBM 提供的 SCO 代碼,開源社區普遍并不認可。
SCO 目前的控制人愛德華科恩表示,能夠再次推進本案對 SCO 公司非常重要。在2007年相對不利的法院決議后,SCO 公司申請了破產保護,前聯邦法官愛德華科恩被指定為 SCO 的受托人,他現在希望大衛納福爾盡快確定開庭時間。而 IBM 則表示,在開庭時間確認之前,希望大衛納福爾能夠先明確該公司是否可以先擱置 SCO 對IBM的其它起訴——除了起訴IBM盜用其代碼之外,SCO 還控訴 IBM 的高層和律師曾在接到 SCO 的起訴后示意其工程師刪除計算機上的代碼。此外,SCO 還認為 IBM 涉嫌不正當競爭。
其實,IBM 也曾起訴 SCO ,認為該公司曾違反協議,盜用和傳播了 Linux 中 IBM 提供的部分代碼。而且,SCO 還專門針對 IBM 的產品和服務發起過一場名為“恐懼、不確定和懷疑”的運動。不過,IBM 還沒有聲明是否會重啟對 SCO 的這些訴訟。
2004年的時候,SCO 曾提起對 Novell 的一個類似訴訟,當時 Novell 宣布它擁有 UNIX 系統的知識產權,而 SCO 只是被授權使用。2010年,法院裁決 Novell 擁有1995年12月之前的 UNIX 知識產權,而 SCO 則擁有之后 UNIX 系統后續開發的知識產權。這個裁決也使得 SCO 對 IBM 的一些起訴變得其實毫無意義。之后,UNIX 在 SCO 的破產保護案中作為資產被售賣給了其他公司,不過 SCO 申請破產保護的案子還沒有塵埃落定,而它現在唯一的事情就是推動與 IBM 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