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里的囚犯,被禁止訪問Facebook等社交網絡,這可能不是新鮮事。不過在美國的南卡羅來納州,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囚犯如果擅自訪問了Facebook,其罪行嚴重程度被視為和謀殺、強奸、騷亂、越獄一致,更有至少一名囚犯,因為訪問Facebook,被監獄方判處37年單獨囚禁。
2012年,南卡州監獄局(SouthCarolina Department ofCorrections)規定,“創建社交網絡(帳號)或用社交網絡協助”屬于服刑犯人的“一級違規行為”。
而“一級違規”過去指的是監獄內最嚴重、最暴力的違反監獄規定的行為。
此后,訪問社交網絡成為南卡州監獄囚犯最頻繁發生的一級違規行為。這些囚犯和高墻外的普通網民一樣,希望通過社交網絡和朋友、親人保持聯系。
據報道,一些犯人會要求親人幫助他們打理自己的社交網絡賬號,在更嚴重的案例中,一些犯人會通過擅自攜帶到監獄中的手機,訪問社交網絡(攜帶手機進入監獄屬于另外一種一級違規行為)。
根據南卡州的《信息自由法案》,美國關注互聯網網民權利的電子陣線基金會(EFF)發現了有關訪問社交網絡造成一級違規行為的觸目驚心的事實。
在過去三年中,南卡州的監獄中一共發生了400多宗因為訪問社交網絡(絕大多數下是Facebook)而遭到一級違規懲戒的案例。
這些行為遭到了嚴重的懲罰,比如多年時間單獨囚禁,或是取消囚犯權利(比如親人探視權、打電話)。
在16宗案例中,囚犯因為訪問Facebook遭到了超過十年的單獨囚禁懲罰,而在至少一宗案例中,有囚犯被罰超過37年的單獨囚禁。
單獨囚禁的時間為何這么長?
據報道,根據南卡州監獄局的相關規定,一個服刑犯人如果在一天之內訪問一次社交網絡,則獲得一次一級違規行為的懲罰。
如果一個犯人在五天時間里,分別五次更新了自己的社交網絡賬號,則這名犯人將獲得五次一級違規的懲罰。不過,如果一名犯人在一天的時間里,對Facebook帳號進行了100次更新,則只被視為一次一級違規。
由此可見,南卡州的囚犯,如果訪問Facebook,將會面臨十分嚴重的懲罰。
換言之,如果一名南卡州的囚犯,制造了一次監獄騷亂、劫持了三名人質、將三名人質全部殺害、偷走了他們的衣服、然后逃跑越獄,他造成的一級違規數量,還不如一個囚犯在長達兩周的時間里,每天在Facebook上更新一次自己的動態消息。
據報道,由于犯人訪問Facebook帶來單獨囚禁懲罰的政策太過極端,導致單獨囚禁的囚室數量不足,南卡州監獄局被迫多次干預,終止了懲罰。
另外,訪問社交網絡遭到的單獨囚禁懲罰,在某些時候甚至超過了犯人的刑期,這種懲罰已經失去了意義,因為刑期結束犯人將出獄,不會再完整執行單獨囚禁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