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Facebook用戶要留神了,因為你距離走上離婚法庭或許只有一“贊”之遙。越來越多的研究報告都將Facebook與婚姻失和聯系到了一起,其中最新的一份研究報告是在《計算機與人類行為》(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雜志2014年7月份刊上發布的,稱用戶使用Facebook服務的頻率越高,那么即使是在對經濟和社會經濟背景等可能影響離婚率的因素進行調整以后,也仍與同期內離婚率的上升呈現出“正相關”的關系。
這份研究報告的結論是:“與人類行為的其他驅動力相比,使用Facebook服務只是相對較小的一種因素,因此這種行為與離婚率和婚姻滿意度等數據之間存在重大的統計學關系這一結論可能會令人感到意外,但事實看來就是如此。”
在2008年到2010年之間,如果美國的某個州里擁有Facebook賬號的人在該州人口中所占比例每年上升20%,則該州的離婚率就會上升2.2%。研究人員對美國全國衛生統計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和美國人口統計局人口普查報告所提供的43個州的離婚率數據與這些州的Facebook賬號數量進行了交叉對比,從而得出了這個結論。
但研究同時表明,Facebook賬號的數量與離婚率之間只是存在相關性,卻并非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我們不知道,到底是Facebook導致離婚率提高,還是離婚率提高導致Facebook使用量上升。”這份研究報告的撰寫者之一、 智利天主教大學交流學院的副教授塞巴斯蒂安·瓦倫蘇拉(Sebasti n Valenzuela)說道。
此前公布的多份研究報告也對類似結論形成了支持,即社交網絡與婚姻問題之間存在關聯性。根據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2011年公布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針對1600名18歲到29歲之間的已婚男女進行調查的結果表明,在對其他變量進行調整后,32%的重度社交媒體用戶稱其曾嚴肅考慮過離棄配偶的問題,相比之下不使用社交網絡的被調查者則僅為16%。
瓦倫蘇拉補充道,在公開的、有代表性的美國調查報告中,這是包含了社交網絡使用和婚姻狀態指標相關問題的極少數報告之一,甚至可能是獨此一份。而根據法律服務網站Divorce Online在2011年進行的調查顯示,在英國人提交的離婚申請文件中,有三分之一包含了“Facebook”這個詞。但Facebook發言人則表示,暗示社交網絡與離婚率之間存在某種聯系是很“可笑的”。
紐約離婚財務策略專家、《離婚:應從財務而非感情角度考慮》(Divorce: Think Financially, Not Emotionally)一書的作者杰夫·朗德爾斯(Jeff Landers)表示,有一種理論是,在過去婚外情事件可能要發展幾個月甚至是幾年時間才會發生,但在有了Facebook、Snapchat及其他社交網絡以后,想要聯系前男友或前女友只需指尖輕點一下即可。
朗德爾斯指出,當婚姻走上崎嶇之路時,人們會向外界尋求支持,而在此時誘惑離人之近就會達到空前的程度。“你可以很輕松地在網上重新聯系到前男友或前女友。”他說道。“最開始時總是無辜的傾訴,但接下來就會相約去喝杯咖啡,再然后會發生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波士頓的精神治療醫師艾比·羅德曼(Abby Rodman)則指出,在社交媒體上,哪怕是最平凡無奇的故事也會給人帶來解脫感,而對那些沉溺于埋首在電腦顯示屏前的人來說,他們會面臨難以意識到自身婚姻關系中出現了問題的風險。“如果你天天都黏在電腦顯示屏上,那么就不會想到去看看你伴侶的眼睛。”她說道。“你不會試著去解讀伴侶的心情,而是會在Facebook上看某個人養的狗是怎么做外科手術的。這在你的伴侶看來是一個清晰的信號,讓他/她覺得你對別處的興趣勝于對近在眼前之人的興趣。”
羅德曼還補充道,經營一段婚姻關系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而花費時間與社交媒體上的其他人交流——哪怕是跟配偶交流——則意味著“關系的淡化”。
到底是離婚在前,還是沉溺于在Facebook上與其他人的“生活”在前,這一點確實很難判斷。但有一件事卻是確鑿無疑的:在一段婚姻關系破裂后,Facebook就會變得“有用”起來。據美國婚姻律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Matrimonial Lawyers)稱,超過80%的離婚律師都稱其發現,牽涉到使用社交網絡服務的離婚案有所增加。
但美國婚姻律師學會紐約州分會會長、Mishcon de Reya法律事務所合伙人邁克爾·斯圖特曼(Michael Stutman)指出,由于使用Facebook服務的人越來越多的緣故,這個社交網絡的名稱在離婚案中出現得相當頻繁。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中的夫婦雙方會在兒童監護權糾紛以及搜查資產和收入時援引“Facebook”這個詞。“當人們認為沒人在聽的時候,這種交流是最有用的。”斯圖特曼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