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ERP項目失敗的案例很多,至于為什么失敗?究其原因則眾說紛紜,這就引來一個問題,叫做ERP項目失敗歸因。歸因是心理學上的說法,就是為事件找原因,錯誤的歸因就會得出錯誤的結論,錯誤的歸因更容易成為錯誤的行為導向。比如說,有同學大學四級考試沒通過,卻歸因到眼鏡度數不夠高,沒抄上前排同學的答案,這就是錯誤的歸因。以前大家對ERP項目實施失敗存在很多錯誤的歸因,原因找錯了,所以后來采取的行動也會是錯誤的,而錯誤行動又會使企業信息化沿著錯誤的方向走得越來越遠。人都有一個通病,就是一件事情一旦發生,第一個想法就是逃避責任,尋找客觀理由,對自身的不足諱莫如深,其實這就是片面的歸因。比如講實施失敗,大多會歸因為軟件不好操作,成熟度不高,甚至歸因為供應商配合不好等等,卻很少有歸因為客戶方自己貫徹不力、投入不夠的,即使有,也是輕描淡寫。
我想“上ERP是找死”的說法,也在客觀上給了很多人一個歸因的理由,而且這個理由是一個很好的推卸責任的臺階。有人就講了,本來上ERP就是找死,于是就輕而易舉地找到臺階并就勢而下,把所有的責任和過錯都抹平了,一切跟沒有發生過一樣。那些曾經實施ERP失敗卻又沒有找到正確原因的企業,再次上ERP時就產生了疑慮,因為當年歸因的那些客觀理由還存在,所以就成了驚弓之鳥,不敢決策了。
因此,不管ERP實施的情況如何,希望大家都能有一個正確的歸因。正確的歸因太重要了,這個歸因直接決定企業信息化在后續階段還能不能健康發展。項目失敗或者部分失敗,一定要找到失敗的真實全面的原因,這樣找得的原因才是正確的歸因,而不是盲目地講產品的成熟度,講業界的大環境不好。甚至于有一些不負責任的記者也在撰寫一些錯誤歸因的文章,使得情況越來越糟。
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中國從來沒有一個失敗的ERP。失敗的標準是什么?怎么衡量失敗?至今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判斷成敗的標準。即使在大家公認的失敗項目中,也存在成功之處,比如說借助項目鍛煉了一批人,為他們灌輸了ERP管理的思想和意識,甚至也鍛煉出一批懂軟件的操作人員。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其實也有成功的一面,至少沒有完全失敗。
那么,對ERP項目失敗的普遍原因能否做一個正確的歸因呢?美國Gartner Group公司曾發表有關IT項目的調查結果,該調查把項目失敗的原因總結為四大類。
第一類是項目組織原因。包括項目經理是否稱職、項目組織構架是否合理、人員是否安排到恰當的位置、是否執行有效的激勵制度、是否處理好各方利益以及沖突等等。ERP項目組成員一般都是跨組織的,項目組中既有實施方的實施顧問和項目經理,又有客戶自己的各級領導、應用人員和項目經理,甚至還有監理方代表,所有組織成員幾乎都是兼職參與項目。鑒于此,有幾點需要非常重視:
(1) 組織成員職責明確,每一個任務都要落到實處,每一個人都要對自己分擔的工作負責;
(2) 項目組成員之間相互支持,相互信任;
(3) 以客戶方為主體,因為他們遲早要獨立操作和維護;
(4) 建立組織溝通和協調機制。
第二類原因是需求缺乏管理。包括需求分析草率、對需求變更的危害認識不足、變更缺乏規范化和必要的流程、普遍缺乏定量指標控制等因素。在ERP實施項目中范圍管理很重要,范圍不明確,就是目標不明確。沒有明確的范圍,根本談不上項目的成功與否,時間和預算也都是空談。所以需要重視以下幾點:
(1) 范圍鎖定,范圍不明確就不能開始實施;
(2) 要充分評估變更對項目各個方面的影響,需求變更甚至要引發合同的變更和項目整體進度與投資的變更;
(3) 需求變更要走嚴格的流程,變更后要通知到與之所有相關的人,各塊作業同時采用變更措施。
第三類原因就是缺乏計劃和控制。包括計劃以定性代替定量、目標責任制不清、溝通渠道不暢通、缺乏動態跟蹤的工具,不能應付變化、無風險儲備等。計劃的作用雖然不能立竿見影,但沒有計劃所引起的混亂卻顯而易見。這里需要注意幾點:
(1) 計劃的全面周到性;
(2) 計劃對變化和風險的預先考慮;
(3) 計劃的跟蹤和反饋;
(4) 計劃的滾動和調整。
最后一類原因就是估算錯誤。軟件本身的復雜性、不同企業還有不同的企業文化和背景,使得對項目的工期很難估算準確。客觀上來講,信息化項目要估算準確非常困難,就算是兩個企業買了同樣一套軟件,上同樣的模塊,上同樣的站點數,實施的周期和難易程度仍然可能差別很大。因為企業文化不一樣,有些企業文化非常好,大家做事都積極負責;有些企業的文化不是很好,凡事都是被動應付。如果是后者的話,實施的周期就會延長,失敗的風險就會加大;如果是前者的話,實施成功的系數就會增大,而周期也會縮短,這是影響估算的因素。在這里切記以下幾點:
(1) 參考同類型項目實施的歷史數據;
(2) 運用科學的估算方法和工具;
(3) 充分考慮文化、環境等外圍因素;
(4) 工期估算避免外界干擾,有的企業不顧實際狀況,預先把完工日期卡死,使得估算失去意義。
對ERP項目的失敗分析,當然還有更多的原因分類方法,但是我覺得都能歸類到以上四大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