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特拉華州一家法院周二判決稱,在2013年戴爾的私有化交易中,邁克爾·戴爾(Michael Dell)和銀湖支付的價格比合理價格低22%,因此應當向反對這筆交易的股東再支付數千萬美元。
特拉華州衡平法院法官特拉維斯·拉斯特(Travis Laster)判決稱,戴爾當時的私有化價格為249億美元,或每股13.75美元,但實際上當時戴爾的公允價值應為每股17.62美元。
此前戴爾的多家股東對于私有化價格感到不滿,因此提起了這一訴訟。在所謂的“估價訴訟”中,這些股東要求特拉華州衡平法院確定當時戴爾股票的公允價值。
只有當時投票反對私有化交易的股東能獲得補償,這一判決將影響約550萬股戴爾股票的持有者。
戴爾和銀湖均未對此消息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