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據一份針對谷歌(微博)的起訴書顯示,該科技巨頭的一名高管曾威脅員工,如果他們向記者泄露公司的內部信息,那么他們就會被炒魷魚。
本月初,舊金山高級法院的法庭文件稱,由于谷歌內部有關Nest CEO托尼-法德爾(Tony Fadell)的笑話以及他與谷歌員工舉行會議的會議紀要泄露,谷歌調查主管布瑞恩-卡茨(Brian Katz)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該公司員工發送了上述威脅信息。
“如果你們想要向記者——或者公司外部的任何人——分享我們公司的機密信息,請三思。”卡茨據說在電子郵件中寫道,“這樣做不僅會讓你們丟掉工作,而且還悖逆了我們公司的價值觀。”
科技公司與員工簽署保密協定,要求他們不要泄露公司的內部信息,這本來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但是,這個不愿透露姓名的原告稱,他并沒有向媒體泄露任何信息。這起訴訟是在去年12月向法院提起的,它聲稱谷歌的保密協議違反了加利福尼亞州的勞動法。
谷歌聲稱,它的保密協議是為了保護它的業務。
“我們致力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建立開放的企業文化。這意味著我們經常會與員工們分享有關產品發布的機密信息以及其他商業敏感信息。”谷歌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的員工保密政策是為了保護這些機密信息,而不是阻止員工分享有關其雇用條款或工作環境等問題的信息。”
此案呈現出來的谷歌的保密文化與該公司異想天開的、“不作惡”以及福利好的公眾形象大相徑庭。
去年,另一起向美國全國勞資關系委員會提起的針對谷歌的訴訟案也提出了類似的問題。提起這起訴訟的人與上述起訴案的原告是同一個員工。據悉,如果被起訴罪名成立,谷歌可能會被判罰最高38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