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公司遇到了一些麻煩。據《彭博社》的報道,美國德州一家地方法院日前對一起侵權案作出判決:蘋果向原告支付5.33 億美元賠償金(基于iPhone 營收)。
據了解,原告是一家名為Smartflash LLC 的科技公司,這家公司在起訴文件中指責蘋果的iTunes 平臺侵權了他們所持有的知識產權,其最初的要求賠償金為8.52 億美元。
而就在不久之前,根據路透社消息,電動汽車電池制造商A123向法院提交了控告文件,說蘋果正在偷偷挖角他們的頂級工程師,以組成一個超大的電池制造部門,也坐實了蘋果造車的傳聞。
對于Smartflash LLC的起訴,蘋果方面認為,iTunes 軟件并不是消費者購買iPhone 的核心理由,因此Smartflash LLC 不能參考iPhone 營收來提出賠償要求。
據了解,蘋果iTunes 平臺侵權的專利與“數據儲存、管理訪問支付系統解決方案”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