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消息,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3月10日再次“出手”,為反駁蘋果公司立場向法庭遞交文件,指認這家硅谷企業(yè)“故意增加技術障礙”,以拒絕協助解除一部涉案手機的開機密碼。
蘋果公司于2月25日向加利福尼亞州中部聯邦執(zhí)法區(qū)法院遞交申請書,要求撤銷該法院主審法官謝麗·皮姆2月16日所作裁決。聯邦司法部3月10日向該法院所遞交的文件就是為應對上述申請。
在蘋果公司遞交上述申請書之前,美司法部曾于2月19日向同一法院遞交申請書,其內容與蘋果公司相反,要求執(zhí)行皮姆法官的裁決,即蘋果提供專用軟件,幫助聯邦調查局“解鎖”加州南部圣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槍手之一賽義德·法魯克所用手機。賽義德·法魯克和妻子去年12月2日射殺14人,最終遭警方擊斃。
與皮姆裁決后最初兩個星期不同,司法部與蘋果最近兩個星期的“交鋒”,不再以公眾輿論為爭取支持的“戰(zhàn)場”,而是回歸法律程序。
3月10日遞交上述文件是美司法部最后的申辯機會,同時也為3月22日雙方亮相法庭聽證作準備。美司法部認定,尋求蘋果公司協助,“解鎖”恐怖殺手所用手機,只涉及一部特定手機,實際上與數據加密技術無關,不要求制造商為手機設置“后門”,因此蘋果公司先前申辯論據“不實”。
就蘋果方面聲稱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對企業(yè)構成“負擔”,美司法部援引蘋果公司2月25日申請書所列內容,即需要動用不超過10名工程師、最少耗費2個星期時間來協助“解鎖”,并且提醒這家技術企業(yè)旗下現有大約10萬名員工。
無論法官皮姆、還是美司法部方面,都曾暗示或表態(tài),如果蘋果公司提供協助,所投入的人力和資源會獲得經濟補償。
當天,蘋果公司還發(fā)布消息說,將于3月21日發(fā)布新品,早于與美司法部對峙法庭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