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奇酷360事件是個羅生門,那么昨天樂視發表官方聲明后,參與三方(其實是四方,酷派也發表了《致周老師的一封信》)到現在為止都已經發表了“供詞”,這些各說各話的“供詞”,使整個事件看起來越發的撲朔迷離。
與周鴻祎的勃然大怒相比,或者與酷派的蔣超在聲明中屢屢使用“充滿仇恨的畜生”、“丑惡靈魂”等高能語句相比,甚至與樂視自己之前微博上用過的文案--“一個殺毒軟件加個CPU就可以當手機賣了嗎?別鬧了! ”、“我不姓周,我不胡謅”等相比,樂視這次表態的語氣很值得玩味,看似風輕云淡,卻又暗藏殺機。
樂視這份行文非常正式的聲明主要表達了三個意思,其一,這事兒跟我沒有太大關系;其二,證明蔣超沒有撒謊,樂視與酷派的資本合作是基于雙方長達2年的商洽;其三,以第二大股東的身份樂于見到奇酷健康快速發展。
在之前的媒體戰中,樂視一直被形容為破壞360與酷派合作的“小三”的形象,但這次宣言,樂視擺出的卻是一副“正室范兒”,而且是“王夫人級”,其背后想表達的真實意思是這樣的:我是大房當家太太,我不參與撕逼,我要溫文爾雅的跟你們說,我跟酷派的愛情比360開始的還要早,而且我嫁的是老爺(樂視直接與母公司聯姻,而360奇酷是子公司合作結晶),咱們是一家子,我祝你過得好,你過得好,我也很開心。
從邏輯上講,樂視祝福奇酷科技“健康快速發展”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樂視是酷派的二股東,它間接享有奇酷的發展利益,但問題是,如果是從全局的戰略角度看,恐怕沒有幾個人相信樂視的祝愿是真心的。
對樂視的聲明,360隨后反駁稱他們的說法是片面的,并致郵件給微天下稱“將在下周會適當公布部分酷派公司違約詳細情況”。
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三方再重歸于好,眼看著是絕無可能,但肯定也不會真的像老周所說的““寧可玉碎,同歸于盡”,大家都是成功的企業家,講究謀定而后動,周鴻祎也不是那么容易沖動的人,要預言最后的結局,其實還要從利益上去分析。
現在的情況是,酷派明顯已經沒有太大信心繼續在手機業獨自玩下去,找樂視也好,找360也好,都是為了兩個目的,套現和傍一家互聯網新銳。從這個角度講,顯然樂視更符合酷派的要求,通過出售18%的股份,酷派從樂視手中套現21億。但它與360卻只是成立了合資公司,酷派并無多少現金落袋。
現在360跟酷派翻臉,提出酷派應根據協議翻倍花14.85億美元買回360手中的奇酷股份,而如果酷派不能以兩倍價格回購股份,360則可以以當初合資時估算價格的一半收購酷派在奇酷所有的50.5%的股權,一共約3.8億美元(一說2.29億美元)。
問題是,不要說酷派拿不出15億美元,就算能夠拿出,已經決定退出的它又怎么會花現金去買回奇酷呢?奇酷的資產其實就是原來的酷派大神以及360的品牌與資源,很顯然,360的資源即便酷派買回奇酷肯定也得不到,而刨掉這些,單論酷派大神又值多少錢?有媒體稱在360注資4.5億美元之前,大神的賬面總資產、凈財產分別為77.6萬港元和85港元,總之就是業務非常不景氣,如此算來,其實酷派就算最終接受360的要約,把奇酷剩余股份折價賣給周鴻祎,也是賺的,而且這也可能就是最后的結局。
按此分析,最終的結局應該是這樣的:最大的贏家是樂視,它以不到3億美元代價控制已有去意的酷派為樂視戰略大業服務,而賣掉奇酷股份所得3.8億美元,其實最終也回到樂視控制中。
酷派本身是手機業的loser,但賣身新貴后也得到一筆不小的賣身費,買家包括樂視和360。
而360在這場交易中付出最多,它很可能前后須出資7億美元以上才完全擁有奇酷。7億美元是賺還是虧,就見仁見智了,從估值看,360投入7億美元全資擁有一家估值15億美元,有獨立的研發、采購、運作能力子公司,這是賺了。但換個角度看,老周做手機一直想省錢,想借力,這次卻花了一筆最多的錢建立一家新的手機公司,更何況在撕逼之后,這家公司還失去了酷派的資源,損失了部分市場美譽度(比如蔣超這樣的內部人發文中吐槽奇酷出貨量和銷售量很小,周對合資公司的前途一片渺茫,想把合資公司套現云云還是有一些殺傷力的)。當然也可以樂觀的想,三家大公司的撕逼戰單為初生的奇酷所打的免費廣告就價值數億美元央視時段。
事實上,盡管代價不菲,但全資擁有奇酷已然是360的次優選擇。因為無論如何,樂視的入股已成定局,而且很可能是未來酷派的大股東,酷派又是奇酷的大股東,其中就隱藏著360千辛萬苦把奇酷做起來卻被摘桃子的危險,而360因為前期已經投入4.5億美元想撤也很難,所以全資收購奇酷就成為唯一選擇。
現在還不明白的是,360和酷派簽訂的懲罰性認購和認沽條款到底是不是全買全賣,如果是,等于360著了酷派的套,打官司也很難打贏,如果不是,360只需再收購1%的股份就能控制奇酷,這才是最優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