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當地時間周二,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Lucy Koh裁定將于2016年3月或4月重審蘋果三星專利案件,屆時將對三星5項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費作最終評估。
2016年的審判是蘋果三星之間這起本該在2012年8月就結束的專利案的第三輪審判。按照目前的判決結果,三星需向蘋果支付5.48億美元的侵權損失費。不過三星仍然因為不服判決而再起提起訴訟。
縱使是三星輸掉了官司,但再次對簿公堂的舉措表明兩家公司均不愿在賠償總額上讓步。過去的幾年中,蘋果和三星均為重審后具體賠償多少的問題而讓本案法官Judge Koh忙碌不已。Judge Koh法官本身也因這沒完沒了的專利訴訟案件心力交瘁,在某次庭審上,Judge Koh法官甚至因不滿蘋果律師為不能出席作證的人提供了一份長達75頁的簡報而再次發飆,怒叱其“你嗑藥了么?”
多年以來,蘋果和三星不僅在科技市場拼個你死我活,法庭上也是一對老冤家。在專利權的問題上,雙方可謂都耗費了不少時間和資源在控訴對方手機產品涉嫌侵犯自家專利權。其實,蘋果的訴訟是在間接地針對安卓系統,因為這個谷歌開發的移動操作系統已經到了要主導智能手機市場的地位了。蘋果的法律挑戰儼然成為市場扼殺安卓增長勢頭的一個手段。
在2012年的第一場審判中,法院判決三星賠償蘋果10.5億美元。而經過第二輪的辯護之后,Judge Koh在2013年3月的判決中裁定,減少三星4.5億美元的賠償,并下令建立新一輪的審判來重新評估賠償額度。2013年11月,陪審團裁定,三星必須再為外觀設計侵權支付蘋果3.8億美元的侵權賠償。這樣一來,該案的賠付總額達到9.3億美元左右。
三星隨后對審判結果提出上訴,今年5月,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維持加利福尼亞州一家聯邦法院此前作出的三星產品侵犯蘋果公司設計和功能專利的裁決,但駁回了有關蘋果產品“商業外觀”受到侵權的指控。這里的“商業外觀”是一個專業術語,指一個產品的包裝和輸送方式。
對于2016年重審需要花費多少時間的問題,法官Koh將采取強硬的態度。據悉,Koh將審判限定在7日之內完成,并只給予每家公司6小時的時間陳述證據。
Koh明文表示,在新一輪的審判中,雙方都不能提出新的論點,更不允許當事人使用新的銷售數據、新產品、新方法或新理論進行辯護,要做的只是正確計算出三星5項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