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報》在Google發布的透明度報告的源代碼中發現了Google“被遺忘”請求數據。據了解,在Google收到的近22萬條請求當中,只有5%不到的請求要求刪除的內容跟兒童保護、罪犯、政界人士、名人相關,而剩下的逾95%則都跟普通民眾相關。該組數據幾乎涵蓋了Google收到的所有請求,自2014年5月開始在歐洲推行之后,該家公司已經收到了28萬多條“被遺忘”請求。
上圖展示的218,320條請求發生在2014年5月29日-2015年3月23日。其中,個人相關的刪除請求占多數,比例高達95.6%,不過最終成功被刪除的只占了總數的46%。而在一些特定的類別當中,請求得到滿足的比例則非常低,像兒童保護這塊,Google僅接受了17%的用戶刪除請求,政界人士、名人、罪犯的刪除比例也分別只有23%、22%、18%。加之它們原本的基數就很小--僅有4.4%,所以算起來的話,這些“被遺忘”請求最終被刪除的比例連1%都不到。
這張圖表則展示了歐洲多個國家用戶在“被遺忘”請求中的刪除內容比例圖。大部分國家用戶都異常關注私人信息,像法國、荷蘭、德國、比利時、瑞典、西班牙、英國,它們用戶提出的私人信息刪除比例都超過了90%,只有意大利(84.9%)、羅馬尼亞(87%)和匈牙利(88%)低于90%。“重大犯罪”則為用戶要求刪除的第二多內容。
對于《衛報》的這一發現,谷歌稱,關于“被遺忘權”,公司一直盡可能得將其透明化,《衛報》在其透明度報告源代碼中發現得數據確實來自谷歌,但這只是他們測試的一部分--谷歌希望找到請求分類的最佳方式。不過在3月份的時候,因為數據的不可靠性,谷歌還是決定終結該項測試。
荷蘭搜索引擎供應商責任研究員Stefan Kulk指出,Google在決定是否刪除某條“被遺忘”請求時看起來像是一家法院或一個政府,因為沒有監管它的力量存在。
“因為我們對這些情況了解地太少,所以Google完全可以將‘被遺忘權’的刪除決定引向某一個特定方向--要么過分夸大、要么選擇無視。”Kulk指出,執政黨推行的法律框架需要為此負部分責任,因為這些法律框架給了Google等這樣的數據持有商自由決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