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時個人隱私常被泄露,讓許多消費者頭疼。隨著“雙十一”的臨近,“剁手黨”們已經開始摩拳擦掌,新一波的快遞配送高峰即將到來。面對這帶有姓名、電話和地址等重要信息的快遞單,該怎么保護自己的個人隱私?隨著近期隱私面單的出現,一些快遞公司對消費者的部分信息進行了隱藏,目的就是讓快遞單上的用戶隱私不再完全“裸奔”。
網購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很多人有這樣的習慣,收到快遞后,為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會當場把快遞單“粉身碎骨”,或者用黑筆涂抹,又或用濕巾蘸水擦。近期,順豐的“豐密面單”、京東的“微笑面單”以及圓通的“隱形面單”等各種樣式隱私面單的出現,讓人耳目一新。
近年來,隨著電商行業的迅速發展,快遞業與消費者的關系越來越緊密,尤其是快遞實名制以來,關于如何保護個人隱私的探討從未停息。
根據國家郵政局數據統計,2016年,全國產生300多億個快遞包裹,人均20多個,這意味著上百億頻次的消費者信息流轉在各大快遞企業系統當中。消費者在進行網購時,必須要求填寫確定的收貨地址、聯系人、電話等基本信息;該信息由賣家確認用于填寫郵寄單據,在快遞過程中,這樣的個人基本資料也不得不暴露于快遞包裝盒外,成為個人信息泄露的多發區。
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個人信息不僅為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服務,也具有了一定的商業價值。無論是在日常生活還是在網絡交往之中,都有人看中個人信息的商機,通過將個人信息進行整合處理,兜售給需要的企業以獲取相應的對價。這些信息被直接出售,或由于技術防范措施不充分、安全漏洞未及時彌補而被竊取,客觀上為騷擾電話和短信,甚至為刑事詐騙提供了條件。網絡消費者成為個人信息被侵害的重要群體,這種侵害涉及信息竊取、泄露、非法收集與保留、交易,以及由此衍生的網絡詐騙和人身侵擾等。
去年9月,福州就爆出快遞員在網上售賣快遞單事件。據離職快遞員說,傳統紙質快遞單一式四份,其中兩份屬于寄件人和收件人,一份留給快遞公司做底單,另一份則是快遞員的存根。他把這些存根底單收集到一定程度,然后去網上拍賣,或者找一些同行業的人售賣。
經營者使用消費者
個人信息需經同意
傳統快遞單將個人信息完全暴露在大眾視線之下,個人信息極易被竊取和非法利用,不利于消費者個人信息得到保護。而個人信息保護,是消費者的法定權利。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個人信息或者稱為個人資料、個人數據,一般是指與自然人相關的能夠單獨識別或者輔以其他信息能夠識別出特定主體的所有信息,可以表現為文字、圖表、圖像等任何形式。其中,既包括涉及生物體征方面的信息,如性別、身高、長相等,也涉及作為社會成員的基本社會文化信息,如姓名、職業、宗教信仰、生活習慣等。國家工商總局于2015年發布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定義進行了明確規定,即“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活動中收集的消費者姓名、性別、職業、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聯系方式、收入和財產狀況、健康狀況、消費情況等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消費者的信息”。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針對經營者如何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作了明確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對于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規定了相應的責任。關于民事責任的承擔,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關于行政責任的承擔,在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情形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民事權利
鑒于個人信息被濫用現象嚴重,不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了對個人信息依法保護的權利,而且今年出臺的民法總則亦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民事權利寫入法律,首次從民事基本法層面提出個人信息權,并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行為規范,撐起了個人信息的保護傘。
個人信息關乎每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應充分認識到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處處留心,學會事前預防,如謹慎使用無需密碼的免費WiFi、不輕易點擊來歷不明的二維碼和手機短信中的鏈接、關掉“附近的人”“常去地點”“允許搜索”“允許查看”等隱私功能、戒掉曬火車票飛機票和車牌號以及照片的不良習慣、選擇官方渠道下載APP軟件;同時要積極維權,即可在具體的交易關系中要求泄露和非法利用其個人信息的經營者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對于情節嚴重的,亦可訴諸公檢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此,法官提醒經營者、行業服務提供者守法經營,提升服務質量,規范服務行為。消費者也應注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知識的學習,明確信息泄露的風險和危害;增強維權意識,在個人信息被泄露后,應采取適當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向消費者協會、物流協會等投訴,必要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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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護,隱私面單只是第一步
所謂“隱私面單”,是指消費者的信息通過技術處理,不再顯示在快遞面單上,同時也在后臺進行了加密處理,快遞員只需通過APP聯系收件人,無需人工識別手機號碼。隱私面單的推出,使得傳統快遞單“變臉”,許多面單不再完整顯示收貨人的姓名、手機號、地址信息和商品信息,而是以某些符號代替,隱藏了快遞單上的部分個人信息,從而達到加密效果,防止其他人從單子上竊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
隨著隱私面單的推廣,快遞員將無法從面單上獲取用戶的姓名、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用戶的隱私,避免了信息泄露。但面單只是個人信息呈現的前臺表現形式,物流公司的后臺數據庫內還有大量的個人信息,快遞行業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需要從前端轉移到內部管理上,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機制。
隱私面單只是個人信息保護的第一步,還需要快遞公司、電商企業、監管部門等多方各司其職,全面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真正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良性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