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家互聯網企業聯合發布《反商業詆毀自律公約》,引發業內外廣泛關注。這一公約旨在呼吁倡導文明的商業環境,聯合打擊商業詆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健康發展。
在企業競爭中,利用抹黑對手的“黑稿”進行商業詆毀,是近年來新出現的互聯網亂象之一。“黑稿”泛濫,演變成不正當競爭的“黑武器”,不僅侵害了相關企業的商業信譽,也攪亂了新媒體行業秩序。業內人士呼吁,共同打擊商業詆毀亂象,促進新媒體行業的健康發展。
“黑稿”引發訴訟頻頻
近兩年,自媒體和企業之間的糾紛呈明顯上升趨勢,多個自媒體賬號因涉嫌發布“黑稿”等不實文章,被企業訴上法庭。
今年3月,美團點評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自媒體“互聯網分析師于斌”,稱其在多個賬號內發布與事實不符的文章,侵犯了美團點評的名譽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索賠人民幣1000萬元。今日頭條也將這篇文章定義為“黑稿”,并給予該作者4天內不得發布消息的處罰。
今年2月,優信二手車起訴自媒體“互聯網熱點分析”,認為其發布的文章不實,企圖誤導公眾、營造企業負面形象,要求被告立即刪除賬號相關侵權文章,停止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
今年1月,淘寶公司起訴自媒體人馮東陽,認為其文章故意混淆淘寶和天貓兩家主體,要求馮東陽在媒體中刊登公開道歉聲明,以消除對淘寶的不利影響。
時間倒回到1年多以前,萬達集團也曾“怒懟”自媒體。2015年11月,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發布一篇文章,冒用王健林名義發布“犀利”言論。萬達集團隨即發布聲明,稱該文誤導讀者,侵害王健林名譽權,要求公開道歉,索賠1000萬元。
除了企業與自媒體的“交戰”,不少企業間也頻頻因“黑稿”引發口水戰。從手機、電商到共享單車,臺前稱“友商”、背后“捅一刀”的公關伎倆,讓人看得云里霧里。
收益不菲造就產業鏈條
為何部分自媒體屢遭訴訟,成為侵權、“發黑稿”的“集散地”?業內人士指出,這背后其實有利益作祟。一些帶有不良商業目的的企業和個人,通過撰寫“黑稿”、發布網絡謠言、雇傭水軍等方式,達到抹黑競爭對手的目的,自己從中牟利,甚至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
發布“黑稿”、謠言稿,是很多自媒體“盈利”的重要來源。有媒體報道稱,一些自媒體人通過各大平臺的賬號,采取以偏概全、捏造內容等方式發布文章,吸引關注,擴大影響力。然后瞄準大型公司、知名人士,或是請利益方在背后提供“黑料”、或是自己炮制真假參半的負面稿件,賺取利益。
而在這些手段中,發“黑稿”的風險最大、收益也最高。根據自媒體賬號的影響力,一篇“黑稿”的價格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因此有不少人鋌而走險。
“我們堅決反對以市場份額優勢、關聯媒體或平臺影響力優勢,惡意誤導公眾、阻礙他人正當商業信息的傳播、損害他人合法商譽的行為。”在簽訂自律公約時,多家企業表態。
有律師指出,對于自媒體發布的內容是否捏造事實,應當由發布相關內容的新媒體承擔舉證責任。新媒體擅自發布嚴重影響他人社會評價的言論,必然導致他人利益受損,就應當承擔責任。而對于最終損害結果的認定,還要考慮文章的影響范圍等因素來綜合評估。
多方合力才能斬草除根
面對“黑稿”,大多數企業采取訴訟的方式來維權,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一般而言,訴訟是維權的最后方式,但現在也有很多企業會優先打官司,來澄清負面新聞的影響。原因在于,盡管打官司有著不菲的時間和經濟成本,但訴訟的澄清效果卻是最好的,也是影響力最大的。 通過訴訟,可以把這些文章揭穿,再次形成社會熱點,直接否定其內容的真實性,讓整個事件更加真實、全面地呈現在公眾面前。
盡管有不少企業在面對商業詆毀和網絡謠言的時候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然而面對洶涌的黑色產業鏈,作為個體的企業往往力不從心。朱巍認為,如果最終判決讓造假者違法成本過低、詆毀帶來的收益遠遠高于其違法成本的話,還是很難起到規范整個自媒體業界的作用,會讓一些自媒體人甘愿冒這個險。
事實上,中國正從法律法規層面阻斷“黑稿”等商業詆毀行為。今年6月施行的《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絡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絡安全保護,提高網絡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而新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同樣明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除了法律法規外,企業間的自律同樣重要。朱巍指出,企業間應當通過信息分享、法律支持和共同行動建立起一整套的聯動機制,推動建立更加誠信、透明的商業生態。
對此,《反商業詆毀自律公約》明確提出,不得捏造涉及他人的虛假信息,不傳播涉及他人的具有虛假、片面、明顯惡意、無權威信息源、無法確認等性質的信息,不虛構和歪曲地惡意宣傳他人的負面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