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開始,快遞實名制作為國家行業標準正式開始施行。時過一年,快遞實名制“遇冷”,表面上看起來是寄件人、快遞公司、監管部門三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實際上,本質還是因為缺乏一個真正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機制。
誠然,作為監管部門,確實很難做到對快遞實名制在各地落實情況進行充分監督,畢竟全國每年的快遞寄件量數以百億計,而這是一個極為龐大的數字。但是“很難”不代表做不到,終其原因主要還是“不夠重視”的心理因素在作祟。因此,監管部門要針對快遞是否進行了實名制認證,在相關技術上進行主動創新、跟進,提高快遞實名制的安全性。同時,要加大對泄露客戶信息的快遞公司進行處罰,盡快制訂并推廣快遞行業操作指南,引導快遞行業走向實名制正軌。
相關的制度還在進一步完善,統一的技術平臺正在建立,再好的法律、規范、制度都要靠人去執行、落實。“實名制”遇冷,缺的是讓各方安心、放心的信息安全保障機制。快遞“實名制”要行之有效,就要建立快遞員、投寄人彼此之間的信任,扎緊、織密快遞業信息安全的“柵欄”,在快遞行業構建、完善社會信用體系,讓投寄人解除后顧之憂,放心消費才是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