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在2017中國互聯網大會上發布的《互聯網技術創新專利觀察報告(2016)》(以下簡稱“報告”)指出,企業專利數據體現“創新改變生活”理念,尤其是許多新商業模式軟件開始申請專利并進入應用階段。
2016年互聯網及通訊企業在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呈現迅速增長態勢。報告指出,在數字時代環境下,企業規模的擴張與企業專利數量的增多呈正比。企業將創新融入產品設計和科技研發中,并對研發成果申請專利保護,以維持創新的可持續發展。
這份報告由北京大學互聯網法律中心與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聯合發布。該報告選取中國市場最為活躍的20家高新互聯網企業,結合企業的專利數據,對企業的科技創新活躍度、專利布局等問題進行分析。報告認為,互聯網領域新興技術帶動專利申請的增多,新商業模式軟件如社交網絡(微信朋友圈)、粉絲產品研發(米粉)、共享經濟模式(滴滴、共享單車)等進入應用階段。
報告列舉了騰訊、小米、樂視等企業的專利增長和分布情況。其中,騰訊公司在信息檢索、數據庫結構等領域的研發一直保持著較好的持續性和前沿性,并在互聯網幾大領域均有一定規模的專利布局。例如,在數字信息傳輸領域,騰訊的專利數量達6285件,遠超百度903件、阿里巴巴2052件。
據統計,從2012年起,騰訊每年的專利申請維持在2000件以上,申請數量穩定增長;在海外布局上,騰訊著重加強對美國市場的開拓,而在歐盟、日本、韓國三大國家(地區)也有200件以上的專利申請。小米公司則在商業版圖積極拓展,包括電視、機頂盒、路由器、移動電源、空氣凈化器、平衡車和智能家居等在內的領域帶來顛覆傳統行業的革新。飽受資金困擾的樂視在專利方面表現出快節奏,報告顯示,自2014年開始專利申請量就一直保持積極上升的趨勢,甚至專利申請量最高的10個IPC分類中有半數以上都在持續增長。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在發布報告時指出,騰訊在網絡游戲和社交網絡方面的多樣化創新、小米“為發燒而生”概念創新、樂視的生態創新、以及優酷的平臺策略化創新,在給企業不斷創造經濟增長點的同時,也使得日常生活愈加便利化、多樣化和高效化,終而惠益于消費者。
企業對數據檢索技術的研發與立法政策對個人信息保護監管的合規性要求之間可能存在矛盾。張平說,這樣的矛盾主要表現為:在技術中立原則下,互聯網企業具備的超強數據檢索和處理能力,與已經實施的《網絡安全法》以及《侵權責任法》中,對平臺商的“刪除權”義務會增加互聯網平臺商的侵權風險。互聯網平臺提供的新商業模式不會當然構成侵權,但技術開發商也可能因為《專利法》修改草案中的規定而需要承擔較為嚴格的專利侵權責任,比如,涉及區塊鏈的專利技術對現有專利制度規則提出了挑戰,對第三方專利侵權責任享受的避風港原則也可能存在適用上的困惑。
張平認為,未來可能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應用產品用戶界面設計需要與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要求進一步調和;第二,對個人信息以及與之相關的信息處理權限存在模糊且有爭議的理解;第三,用戶在個人信息和隱私設置上的選擇權有限;第四,個人信息保護的“知情-同意原則”在實踐中面臨多重困難。
“四個方面的問題既是未來傳統通訊和互聯網企業協調數據開發和個人信息保護需要考慮的問題,也是我國相關立法政策所面臨的價值選擇困擾。”張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