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網絡和信息技術迅猛發(fā)展,已經深度融入我國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極大地改變和影響著人們的社會活動和生活方式,在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經濟發(fā)展、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的同時,網絡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已經成為關系國家安全和發(fā)展、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今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醞釀制定并頒布出臺的。作為我國第一部全面規(guī)范網絡空間安全管理問題的基礎性法律,該法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就網絡安全問題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直面解決當前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必將成為我國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的重要保障。從即日起,本版將圍繞宣傳普及該法陸續(xù)刊發(fā)解讀文章,以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遵守和理解運用。
一、《網絡安全法》的立法必要性
當今社會,隨著網絡的快速發(fā)展,存在的網絡安全問題也是接踵而來:網絡入侵、網絡攻擊等非法活動威脅信息安全;非法獲取公民信息、侵犯知識產權、損害公民合法利益;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網絡安全法》就有了立法的必要性,即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維護網絡安全的客觀需要,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更是參與互聯(lián)網國際競爭和國際治理的必然選擇。
二、《網絡安全法》的制定過程
2013年10月,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立法規(guī)劃。
2014年至2016年,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各方面立法需求;確定立法思路,起草草案大綱;擬訂主要制度初步方案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起草草案初稿征求有關部門專家的意見;對草案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征求意見,形成草案。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三、《網絡安全法》的八大亮點
1.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上升為法律。
2.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3.明確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范圍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的主要內容。
4.明確了國家網信部門對網絡安全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職責和相關監(jiān)督管理職責。
5.確定網絡實名制,并明確了網絡運營者對公安機關、國際安全機關維護網絡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xié)助的義務。
6.進一步完善了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規(guī)則及其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義務與責任。
7.明確建立國家統(tǒng)一的監(jiān)測預警、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制度和體系。
8.對支持、促進網絡安全發(fā)展的措施作了規(guī)定。
四、《網絡安全法》的四大焦點
1.如何規(guī)范個人信息收集行為?
第四十一條 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guī)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
2.如何斬斷信息買賣利益鏈?
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3.個人信息泄露如何補救?
第四十二條 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4.如何對網絡詐騙溯源追責?
第六十四條 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yè)務、停業(yè)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yè)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