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繼美國國會推翻FCC的網民隱私政策之后,一些網絡隱私倡導者提出了這樣一個想法:為何不買下國會的網絡歷史記錄?隱私政策原先是為了防止像Comcast、Verizon等這樣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將用戶的網頁瀏覽歷史數據用于市場營銷而制定的一套政策。
現在,既然這套政策已經被推翻,那么也就意味著沒有什么障礙能夠阻擋這些供應商銷售這些數據。
對此,網絡隱私倡導者及機構想出了這樣一個應對措施:將一個個政客的網頁瀏覽記錄購買下來然后再公布于眾。
不過看起來實現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為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是不被允許對外出售個人網頁瀏覽歷史記錄。實際上,無論FCC作出何種決定,這一類型的運動都被視為違法行為。《電信發案》相關條例規定,禁止分享能夠識別個人身份的用戶信息,除非遇到了非常特殊的情況。此外,《竊聽法》相關條例也規定,在未征得同意的情況下泄露電子通信--包括網頁瀏覽歷史記錄--為非法行為。
實際上,這些隱私倡導機構也沒必要這么極端,即便這些行動不違法,因為雖然互聯網公司會賣用戶的網頁瀏覽歷史記錄給廣告商或第三方,但它們都有能夠阻止買方查閱某一個體網絡歷史記錄的安全系統。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國會最近推翻FCC隱私政策就不是個問題,正是因為這一推翻,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對用戶的數據收集將可能會變本加厲,而用戶將“無處可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