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梁:“目前我國關于個人信息安全嵌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里,政府層面有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這是工信部的規章,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釋。基于現在個人信息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造成的危害越來越大,公民越來越關切,是否考慮全國人大就個人信息安全單獨立法。”
央廣網北京3月1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電信詐騙、推銷電話、垃圾短信,讓很多人深受其擾。而去年一起“準大學生被活活氣死”的徐玉玉案件,把大家的共鳴推到了最高音量,這背后涉及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更在全國兩會上反復被提及。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副省長李國梁就建議,全國人大應該就個人信息安全單獨立法。
縱橫點評:
以個人信息泄露為起點的一切騙術、騷擾,每個人都深受其害,但實際上,這專門的“害”卻并沒有專門法律來管它。縱觀目前涉及互聯網個人信息安全的法規、條例、辦法,多為國務院、工信部、公安部等行政部門,其效力和效果要低于國家法律。民有所呼,法有所應。從實際出發、從群眾的需求出發是我國法律的重要立法精神。斬斷伸向我們個人信息的黑手,還要靠法律的利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