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業內人士反饋,行業里面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你永遠接觸不到真正的買家和真正的賣家,所有的流程基本上都是過了好幾手,黑產數據太龐大,可能超過了很多人的想象。
“年底黑產動作猖獗。一方面公司一直在提升風控系統和數據技術安全,另一方面也和產業發起了反黑聯盟,共享識別到的一些黑名單。”12月13日,有京東內部人士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稱。
12月11日凌晨開始,針對京東數據疑似外泄的消息,引發市場廣泛關注。
京東官方緊急回應稱,該數據源于2013年Struts 2的安全漏洞問題,當時國內幾乎所有互聯網公司及大量銀行、政府機構都受到了影響,導致大量數據泄露。同時承認,仍有極少部分用戶并未及時升級賬號安全,依然存在一定風險。
這一事件將黑產交易再度推上風頭浪尖,尤其在目前的節點,消費信貸迅速發展,個人消費大數據的價格也有水漲船高之勢。
“黑產歷史由來已久,個人消費大數據屬于個人信息類其中的一部分。隨著消費信貸崛起,個人消費大數據在很多應用場景下可以被利用,近年來也被黑產炒的很熱。”12月13日,深圳市小魚人科技有限公司CEO韋前宇受訪時透露。
黑產交易路徑曝光
“說得不好聽點,黑產交易其實跟電影里看到的毒品交易市場差不多,首先有那么一大群人負責生產‘毒品’,然后有人負責信息搜集,包括買方信息和賣方信息的信息。” 韋前宇透露。
根據業內人士反饋,行業里面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你永遠接觸不到真正的買家和真正的賣家,所有的流程基本上都是過了好幾手,黑產數據太龐大,可能超過了很多人的想象。
當天,一家反欺詐的大數據科技公司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黑產交易的具體路徑表現為,最上游通過制作病毒木馬、各種釣魚手段、黑客攻擊方式獲取用戶信息,比如賬戶密碼、用戶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等等。此外,獲取的數據也會經過一些撞庫、洗庫方式進行進一步提煉篩選,經過層層交易整合。最后,下游進行利用信息進行非法牟利活動,比如實施電信詐騙、盜取游戲裝備、盜卡交易等。
“當然,這中間也有很多的黑產自動化的輔助工具產業,比如收碼平臺、打碼平臺等。”前述人士稱。
12月23日,一家大型征信公司人士亦坦言,目前,由于個人信息獲取、存儲和利用的環節眾多,線下和線上傳播具有隱蔽性和復雜性,追本溯源成本很高,發現、查處難度大,處罰、賠償力度小,同時獲利空間巨大,執法現狀為黑色產業鏈提供了巨大的投機空間。
“實際上,個人信息販賣已成地下產業鏈,從源頭的個人信息非法采集、黑客侵入,到非法出售、購買、轉售,再到非法利用,個人信息獲取、存儲、利用的各個環節,都可能出現非法侵害的情況。”該人士如是說。
截至目前,常見的非法獲取途徑絕大部分是通過互聯網獲取、購買,內容包括電話號碼、通話記錄、交易訂單、定位信息、身份證戶籍資料、家庭地址等。
“公民個人信息被惡意采集的現象一直都存在,比如安裝某些APP的時候,就會提示,是否同意使用你的位置,是否給你推送消息,這僅僅只是我們表面上所看到的。”韋前宇表示。“實際上,只要你安裝了這個應用,手機號、姓名、地址、郵箱、銀行賬號、社交賬號以及上傳的圖片、私密照等等信息,只不過采集完以后儲存在了某個數據庫,一旦這個數據庫被黑客攻擊或者攻破,那么里面的信息也就暴露出來。”
個人征信面臨過度采集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在住房信貸、汽車信貸以及信用卡業務發展的推動下,我國消費信貸實現了快速增長。純消費信貸在近5年內,增長到5萬億元,較十年前增長達800多倍。而消費信貸的崛起促使信貸機構對個人信息甄別產生了巨大的需求。
在征信數據利用過程中,可能涉及到信息采集者、提供者(其中包括采集者)、整理加工者、存儲者以及查詢者、使用者等多個環節。
12月13日,點融網聯合創始人、首席執行官郭宇航表示,基于AI(人工智能)大數據的方式,需要大量地采集個人隱私數據,而且會有過度采集的可能性很大,包括你每天上班在哪的GPS信息、回家在哪的GPS信息、有沒有加班、有沒有遲到等各種各樣的信息。
據工商注冊信息庫顯示,市場上與“征信服務”相關的公司有2000家左右,其中完成備案的企業征信機構僅約100家,獲得人民銀行批準籌建的個人征信機構僅8家,即目前有資質的征信機構占整個征信市場的比例還不到5%。
“一批無牌照、無約束甚至非法的機構和個人,正在倒買倒賣民眾信息以牟取暴利,對正規征信機構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后果。”對此,前述大型征信機構人士稱。“可以說,現有監管條例管住的是正規機構,而‘野孩子’撒野卻沒有人管。”
12月13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芝麻信用獲悉,芝麻信用明確提出,“不采集用戶聊天、微博、微信、社區相關言論數據、不購買任何形式的黑數據”。芝麻信用總經理胡滔表示,“濫用用戶個人信息的行為,都會給用戶、機構和社會帶來嚴重的損害。”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認為,可行的舉措是改變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將目前的“誰主張誰舉證”改為“舉證責任倒置”,原告只要提供了被告聯系其這一事實,即可以被告非法獲得身份信息為由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