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示
自今年4月公安部部署打擊整治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網絡安全保衛部門已查破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其中銀行、教育、電信、快遞、證券、電商網站等行業內部人員270余人,網絡黑客90余人,查獲信息290余億條,清理違法有害信息42萬余條,關停網站、欄目近900個。
據新華社
近年來,中國社會的治安狀況大有提升,相對于世界上的其他一些地方而言,走在中國的街頭,我們心里的確是比較踏實的。但街頭治安好,卻并不代表我們的隱私、個人信息安全。很多人或許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剛買了車就接到汽車用品、汽車保險的推銷電話;剛買了房就有裝修公司頻繁來電;剛生了孩子就有人兜售奶粉和紙尿褲。
因隱私泄露而帶來的電話推銷,大家基本上見怪不怪了,遇到廣告騷擾往往只能自認倒霉,因為買車買房生孩子這樣的事兒中間環節太多,無論您想追究誰的責任,都會遇到“踢皮球”的情況。
但是現在這些個人信息除了用來推銷,還被用在了更可怕的方面,那就是精準的電信詐騙——如果買賣房屋的合同號和交易的各種細節都被電話那頭的人講得頭頭是道,高智商的人掉進“坑”里也就不奇怪了。
內鬼,正是一些可惡的內鬼在泄露、兜售著我們的個人信息。據報道,公安部已經抓獲銀行、教育、電信、快遞、證券、電商網站等行業內部人員270余人,而山東菏澤警方披露的消息顯示:一些中間商的“價格表”表明學籍、個人征信、電信話單、銀行流水等信息已經屬于廉價的“基本款”,多花上幾百塊錢,還能獲得他人的手機定位。
在所謂的“大數據”時代,我們的隱私被某些人剝得赤裸裸,甚至此時此地在哪里都被人家知道得一清二楚,這實在令人不寒而栗。除了可能遭遇精準的電信詐騙,這些信息顯然也有利于犯罪分子偽造我們的身份證、銀行卡,甚至可以為圖謀綁架的人提供便利……
據報道,從相關案件來看,某些部門、企事業單位在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的漏洞觸目驚心。比如說犯罪嫌疑人甄某系某商業銀行客戶經理,利用職務之便以每條20元至40元的價格,長期向中間商提供個人征信信息以及本銀行的客戶資料。雖然涉案的公司、單位內部均有相關規定,嚴禁泄露客戶個人信息,但有的犯罪嫌疑人均表示,“實際上沒人管,完全靠自覺”。
“實際上沒人管”或許正是因為我們的隱私泄露后,很難向這些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討個說法,所以他們也就沒有動力去約束、監管員工的行為。
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我們遭遇個人隱私泄露之后,可以起訴所有涉嫌泄密的相關單位,而他們倘若沒有證據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沒人管”的情況也就會有所改變。這就像是高層樓房墜物傷人,如果查不出是哪一層的人亂扔東西,那么二層以上所有住戶都要賠償……
此外,警方公布的數據和案例說明,在刑事偵查手段面前,內鬼是壓根兒藏不住的,究竟是哪一個環節泄露了公民隱私,絕對不會是一筆糊涂賬。我們期待著在公安干警的努力下,這樣的內鬼全都被揪出來,而且期待著那些存在管理漏洞的單位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