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信息看似很快就被無秘刪除了,但實際上造成的損害結果依然會繼續在網絡中傳播。如果無秘能夠提供違法信息發布者的相關資料,被侵權人完全可以向違法信息發布者直接追責,可以說,無秘所創造的匿名環境,實際上為這些違法信息,提供了“避風港”
一盆盆“臟水”,再次從匿名社交軟件——無秘上,潑向了網絡。
5月25日,一段時長為29秒的不雅視頻,在微博、微信等社交軟件中廣泛傳播,并被冠以“陸家嘴視頻”標簽。不出意料地,網友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人肉搜索,而主打“匿名社交”旗號的軟件無秘,在這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有用戶在無秘上發布了一些據說有關“陸家嘴視頻”女當事人的個人信息;而在這則帖子下方的評論中,眾多匿名用戶以人肉搜索的方式,不斷爆料著更加詳細的內容,而這些信息均指向長江證券公司證券分析師秦某。
此后,在無秘上更多有關秦某的個人信息被公開,甚至有人發出秦某的照片,直指其就是“陸家嘴視頻”中的女當事人。而無秘上匿名用戶發布的這些消息,影響力遠遠不只于無秘的匿名圈,無秘中有關秦某信息的討論,被以截圖的方式在微博、微信上大肆傳播。
網絡空間的虛擬和自由,是否意味著網絡上的一切行為都可以不負責任?以“匿名”為賣點的社交軟件,究竟應在此類事件中負有怎樣的義務?
無秘上發酵的人肉搜索
在“陸家嘴不雅視頻”成為微博等渠道上的熱門話題后,相關方面隨即進行了有效清理。據新浪微博官方統計,截至5月25日18點,微博上共處置有關視頻26個、有關圖片內容570條。
但這顯然沒能阻擋后續事件的發酵。匿名用戶在無秘上發布的帖子中,秦某的個人信息,包括工作情況、婚姻生育狀況、畢業院校、情感經歷等統統被曝光;后續跟進的帖子里面,更加詳細的細節被尾隨而來的匿名用戶一一披露。
“有人惡意在網絡上污蔑中傷本人,本人已向上海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舉報。”被指認的秦某在朋友圈中公開聲明,并稱其已經向上海市公安局轄區派出所報案,公安部門已受理,“凡是利用謠言騷擾本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所有人,將錄音和截屏作為證據,本人將追究全部法律責任”。
上海市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向無秘的運營方——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發送《舉報告知單》,稱接到有效的實名舉報,無秘上發布的與“陸家嘴不雅視頻”所謂女主角相關的個人隱私信息系不實信息,損害公民合法權益,并造成了輿論進一步發酵,請深圳二木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告知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刪除無秘平臺上相關個人隱私信息。
至此,無秘上引發的“陸家嘴視頻”女當事人的人肉搜索風波,算是告一段落。然而,縱觀整個事件的經過,似乎缺少一環——究竟是誰,在無秘上散布相關侵權信息?
用戶注冊無需查驗身份信息
根據無秘的官網介紹,無秘創造了一個“匿名的朋友圈”,“發表秘密、評論和私信都是匿名的,就好像你和朋友正在參加一個假面派對”。
“假面派對”永不落幕嗎?在現實中,如果被侵權的當事人對相關違法信息進行起訴,或者警方和網監部門在介入相關違法事件調查時,是否能夠得知無秘上違法信息發布者的身份信息?這些信息的發布者,是否應當因在無秘上不負責任的信息匿名發布行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治周末記者向無秘發出采訪函,希望了解無秘是否會對用戶信息進行備案、當用戶進行涉嫌侵犯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時,是否會將相關用戶的信息提供給被侵權人以及警方和網監部門,截至記者發稿,并未收到無秘的相關回復。
法治周末記者發現,注冊無秘賬號時,用戶只要通過提供手機號,在收到短信驗證碼后即可成功注冊。除此以外,無秘并未要求用戶提供更多個人資料。
而在無秘的《使用協議》中,第五條有關“隱私保護”中提到,除了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等情況外,無秘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單個用戶的注冊資料及用戶在使用網絡服務時存儲在本網站的非公開內容。
而在無秘給用戶提供的“常見問題”解答中,對于用戶發布秘密信息的隱私擔憂,無秘表示,用戶發布的所有秘密或者評論都不帶作者名字、頭像或其他能識別作者身份的信息,隨機分配頭像確保匿名效果、對數據進行單項加密以致不可逆,確保即便是無秘的內部人員包括創始人在內,也無法得知秘密是哪位用戶發出的。
在無秘的《社區公約(試行)》中,無秘強調不歡迎點名人身攻擊、暴力色情、謠言及虛假信息、垃圾廣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信息;對于上述信息,無秘表示會立即刪除,作者則將受到警告、禁言等處罰,不過并未提及是否會將違法信息發布者的相關信息公開。
“追責到了無秘這一層就斷了”
有專家指出,無秘的種種特性,正好讓各種侵權、違法信息有了“避風港”;無秘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對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查驗,并且在必要時,向被侵權人、司法機關、執法機關提供用戶的相關信息。
“盡管無秘在《使用協議》中表示,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可以對外提供用戶的注冊資料,但司法實踐中,當事人發現在無秘上存在侵犯自身權益的違法信息、并試圖向信息發布者維權時,往往難以獲得信息發布者的相關資料,追責只能到無秘這一層就中斷了。而無秘自身,卻可以借助‘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的第三方身份,來規避相應的法律責任。”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互聯網法律業務部副主任王維維律師表示。
王維維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類似這樣的案件,已經發生過多起,他就曾經代理過一起針對無秘上存在侵權信息的案件:當他向無秘方面請求提供侵權信息發布者的個人信息、希望追究該發布者的責任時,無秘則以技術難以實現的名義稱無法找到發帖者的注冊信息,拒絕向受害者和法院提供造謠者信息;而無秘在接到相關侵權投訴、刪除相關內容后,法院往往認定無秘方面不用承擔責任。
2014年,演員白百何也曾因無秘上的造謠內容,將無秘告上法庭;但法院最終認定,無證據證明無秘明知用戶所發帖內容侵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故不承擔連帶責任。
2014年8月,曾有匿名用戶在無秘上散布謠言,“一個北京IT大佬開房吸毒被抓”。這一話題伴隨著無秘帖子被截圖而擴散到微博、微信等社交軟件中,人們圍繞此話題的討論也越來越熱烈,包括搜狐董事長張朝陽、奇虎360董事長周鴻祎、巨人網絡集團董事長史玉柱、京東董事長劉強東、聚美優品CEO陳歐等互聯網大佬紛紛“躺槍”。
在吸引大量關注的同時,這起謠言也在互聯網業界造成了不小的震動,史玉柱、周鴻祎相繼發布微博自證清白,而張朝陽更是通過視頻證明自己并未像網友說的那樣“被抓”。
而在這起謠言發生后,無秘方面曾表示,“關注到有關‘IT大佬吸毒被抓’內容的截圖在微博被廣泛傳播和討論,該內容由無秘平臺傳出,因內容未經核實,目前已經作刪除處理,并已警告原作者”,卻并未提及是否會進一步追究造謠者的相關法律責任。
“一些違法信息看似很快就被無秘刪除了,但實際上造成的損害結果依然會繼續在網絡中傳播。在這樣的事件中,如果無秘能夠提供違法信息發布者的相關資料,被侵權人完全可以向違法信息發布者直接追責。可以說,無秘所創造的匿名環境,實際上為這些違法信息,提供了‘避風港’。”王維維認為。
不存在完全匿名的網絡空間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網絡上并不存在完全匿名的環境,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用戶的真實信息,并且在用戶涉嫌違法的情況下,向法院提供用戶的個人信息。
2014年6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四條寫明,原告起訴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以涉嫌侵權的信息系網絡用戶發布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請求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責令網絡服務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夠確定涉嫌侵權的網絡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絡地址等信息。
2015年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明確在博客、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論壇、貼吧、跟帖評論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中注冊使用的所有賬號,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后注冊賬號。
而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反恐怖主義法,其中第23條也明確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目前并不清楚,無秘究竟是否對用戶的相關信息進行了查驗和備案。如果沒有的話,那么無秘將因違反國家對網絡服務提供者所設定法定義務而面臨行政處罰。”朱巍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則表示,互聯網領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互聯網絡軟件開發商都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在提供互聯網絡服務的過程中必須實行實名制,如果不能及時向受害人提供加害者的信息,或者拒絕向司法機關或者執法機關提供有關違法行為人的信息,那么,互聯網絡軟件開發商必須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