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被視作寶貴資源,每個公民都應該保護好個人信息,提升防范意識,筑起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但在此基礎之上,完善、有效的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也應該及時建立。
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亟待完善
今天的新聞熱搜榜上,出現了這樣一道“算術題”:花32000元,買到濟南市20多萬條1-5歲的嬰幼兒信息,平均下來,每條嬰幼兒信息的價格是一到兩毛錢……
由此,個人信息泄露的話題再度成為媒體議論的焦點。筆者搜索后發現,近年來,關于個人信息泄露的新聞從未間斷,即便是嬰兒個人信息的泄露,也并不是首度遭到曝光。
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被視作寶貴資源,也正因如此,這些信息才成為了商家眼中的“商機”,甚至成為不法分子謀取非法利益的切入點。誠然,每個公民都應該保護好個人信息,提升防范意識,筑起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但筆者認為,在此基礎之上,完善、有效的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也應該及時建立。
相關媒體在追蹤濟南20萬條嬰幼兒信息泄露的根源時披露,部分信息泄露的“缺口”,可能是在孩子注射疫苗期間。在日常生活中,也難免諸如此類有不得不留下個人信息的時候。
沒錯,老百姓需要設防,也必須嚴防。或許我們能防住一些不規范的獲取信息的渠道,但又要怎么去“防”諸如醫院、房產商、電信運營商、網絡商店等這些日常“剛需”呢?
顯然,每一個設計公民信息交換的平臺,都應該無漏洞可鉆。近年來,國家層面有諸如《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相關制度出臺。在個人信息安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對違法者的追責、懲罰,應該根據這些個人信息的獲取渠道、獲取數量、非法用途等定性,從而做出明確的懲罰標準,毫不手軟地追責,杜絕違法者“罰款了事”的僥幸心理。
其實,在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不僅僅是公民的個人隱私,它也關乎公共秩序。因而,個人信息的保護,應該由國家層面制定規章制度,要求涉及到個人信息安全的各部門、單位、團體,都應該嚴格落實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流程,建立個人信息去向追溯體系,清晰權責歸屬,從而形成一張嚴密的個人信息保護網,讓信息泄露不再是一件“低成本”的事,讓試圖非法牟利者毫無空隙可鉆。
互聯網,曾經讓我們與世界互聯,它也在繼續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過去兩屆在浙江烏鎮召開的“世界互聯網大會”,都把網絡安全、信息安全提升到了相當的高度。有完善的制度和嚴格的懲罰體制作為根基,才能讓互聯網這把“雙刃劍”被用得更好更到位;才能構建出一個真正安全的信息社會;生活在其中的百姓,也才能有切實的安全感和滿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