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問題:
快遞實名制后,如何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門診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時延安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法律出版分社社長 陳松濤
專家觀點:
快遞實名制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將起到積極作用
快遞實名制的實施,對從事快遞行業的公司和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會增加該行業的成本
應由快遞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綜合的快遞信息庫,快遞員收集到的信息直接進入該信息庫,而進入快遞公司的信息只限于基本通郵信息。同時,給快遞公司設定法律義務,即在業務結束后主動刪除相關個人信息
相關部門應該有一套機制,對從事快遞行業人員的“適格性”進行必要的審查
應出臺如何推動及監督快遞公司及其人員實行實名制的具體規范,包括一定的懲戒性規范
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3月底,公安部、工信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安監總局等15個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作為專項行動的一部分,在快遞物流行業,將推動落實寄運物品“先驗視后封箱”、寄遞物流活動“實名登記”、郵件快件X光機安檢制度等規定。而快遞實名制登記已于11月1日正式開始。
對此,贊成者認為可以防止“毒快遞”“爆炸快遞”等威脅社會安全的事件發生,促使快遞行業健康發展;而反對者則擔心實名制會泄露個人信息。快遞實名制能否落實?會遇到哪些障礙,個人信息安全誰來保護?本報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時延安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法律出版分社社長陳松濤。
快遞實名制是權衡利弊的選擇
進入“互聯網十”時代,快遞在人們生活中變得越來越重要。人們在享受便捷購物的同時,愈來愈發現其中隱藏著不小的風險,比如,用假身份郵寄包裹甚至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現象頻頻發生。對此,時延安表示,快遞實名制的最大好處就是有利于通郵安全。“目前一些運輸類犯罪,如運輸毒品等,會借助快遞進行,而在沒有實名制的情況下,即便查獲毒品或者其他違禁品,也很難抓獲犯罪行為人。如果不加以有效治理,就可能埋下較大的安全隱患。實行快遞實名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些問題。”
陳松濤表示,快遞實名制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促進快遞的安全及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使得收寄雙方都有據可查,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收寄雙方借助快遞實施犯罪行為。快遞實名制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將起到積極作用。
坊間贊成的聲音認為,實行快遞實名制不僅是政府管理社會的需要,也有利于保障公眾人身財產安全,即使有些市民一開始不習慣出示身份證,時間長了也會逐漸習慣。
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快遞企業尚未了解快遞實名登記這一規定。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韓瑞林表示,為了確保快件寄遞安全,早在幾年前就推出了快遞寄運需要先驗視的規定,但實踐中并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快遞實名制在施行中是否會遇到阻力?一名快遞業人士說:“實名制將增加單票快件的攬收和派送時間,使快遞員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響。客戶需要花費時間辦理登記,過程繁瑣,容易有抵觸情緒。而且如果實名登記,這一家快遞公司不收,但其他快遞公司則可能收活,尤其是對業務量不多、生存困難的小快遞公司來說,只要沒有危險品就收。這對于遵紀守法的快遞公司來說并不公平。只有主管部門嚴格監督實名登記行為,這項制度才能慢慢全面推開。”
誰來保障公眾的信息安全
時延安認為,快遞實名制的實施,對快遞行業的公司和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會增加該行業的成本。對于寄送人而言,也會帶來一定的不便。“不過,人們最擔心的是,快遞公司往往是私營企業,由此將掌握大量個人信息,那么,個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陳松濤也表示了類似的擔憂:“快遞實名制有可能導致個人信息泄露,在執行上可能會存在一些困難,尤其是對一些小的快遞公司而言,如果嚴格執行的話,會增加他們的運營成本。另外,快遞實名制要得到切實落實,還需要國家投入人力、物力,會增加財政支出。”
“生完孩子后,我的手機號不知怎么被泄露了,總是有電話打過來推銷母嬰產品。我老公買完汽車,也收到很多推銷汽車保險的電話。而快遞寄件實行開箱檢查、實名制驗證后,更會直接暴露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北京市民姜女士說,她最大的擔心就是個人信息會被泄露,以后的“精準營銷”會給日常生活造成困擾。如果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還可能會威脅到人身安全。
家住河北省保定市的劉先生也向記者坦陳,“在一張快遞單上,姓名、電話、家庭住址都有了,現在再加上身份證號,這可不得了!”劉先生認為,現在身份證號與銀行卡、信用卡等都相關聯,而且快遞行業人員流動性很大,難保個人信息不會被竊取。
對于公眾的這種擔心,韓瑞林也表示,快遞實名制執行不當確實會帶來用戶隱私泄露的問題,因此要加強對快遞企業及員工的培訓、監管,加強制度建設和行業自律。
陳松濤認為,在法律層面上,有關部門應當制定相關規定,以規范快遞公司的行為,保護個人信息,并且對快遞公司及個人泄漏信息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在技術層面上,可以由有關部門開發相應軟件,使快遞公司可以查驗個人信息,但是無法統計或者持有個人信息。
“這個問題太復雜。”時延安說,“我個人的想法是,由快遞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綜合的快遞信息庫,快遞員收集到的信息直接進入該信息庫,而進入快遞公司的信息只限于基本通郵信息。同時,給快遞公司設定法律義務,即在業務結束后主動刪除相關個人信息。”
快遞企業會照章執行嗎
作為行業監管部門,國家郵政局近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有關快遞包裹實名登記的通知,明確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措施要求、導致發生重大寄遞安全問題的企業,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負有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要依法嚴肅追責。
有媒體評論認為,這個通知的措辭易被誤讀,就是只有當快遞公司不執行實名制,發生重大安全問題后,才會對其嚴厲懲罰。這顯然屬于事后懲戒,而不是事前預防。不是每一個違規的企業都得到懲罰,這樣一來,快遞公司肯定存在僥幸心理,特別是為了增加業務,會選擇先接收包裹再說。
“對快遞公司來說,落實這一規定并不困難,”陳松濤說,“采購相關的設備,對業務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即可實施;對于小的快遞公司,主要的困難在于運營成本會增加,市場的低價優勢將進一步削弱,可能會淘汰一部分低成本快遞公司。”
時延安表示,目前很多快遞公司的內部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對聘用人員缺乏培訓,也缺乏充分的制約。當寄送人不愿意以真實身份信息郵寄時,快遞公司是否會執行規定,“前景不容樂觀”。
如何使實名制更具可操作性
在受訪者中,無論專家還是民眾,都認為快遞實名制總體看來是利大于弊。但是操作層面應當加強可行性研究。
對于公眾關心的身份證驗證的合法性問題,時延安告訴記者,只有授權的行為才是合法的。快遞員的身份不再僅僅是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事實上他們從事的是對公共安全具有一定輔助性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對快遞員的管理就不僅僅是快遞公司的事情,相關部門也應該有一套機制,對從事快遞行業人員的“適格性”進行必要的審查。
“現有的法律層面并未賦予快遞員驗證公眾身份證的權利,為了盡快有效實施快遞實名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相關規定,以使公眾了解并配合快遞公司員工的工作。”陳松濤認為,可出臺相關細則,促進快遞實名制的實施:一是制定快遞公司收發快遞操作規范;二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對泄漏信息的行為予以追責;三是出臺對執行快遞實名制工作不力的公司如何整改、處罰、監督的細則。時延安也建議,下一步,應盡快出臺如何推動及監督快遞公司及其人員實行實名制的具體規范,包括一定的懲戒性規范。“當然,任何細則必須以法律法規為前提,不能以 細則 代替法律。”
兩位受訪專家均表示,郵政部門的執法權相對較弱,應該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工商、公安與郵政等部門聯合執法,從而加大執法力度。對于泄露客戶個人信息的快遞企業,也應及時披露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