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移動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時,新型的版權侵權行為也肆意滋生。面對這樣的新形勢,我國版權執法機構也在不斷調整執法的重點方向。
5月,國家版權局印發《2015年全國新聞出版(版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針對現階段版權領域的突出問題,將深入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其中,以移動互聯網領域與網絡云存儲空間為代表的新型版權侵權整治工作,被多次提及。 盜版APP需技術手段治理
“把智能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序(APP)等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監管范圍”“針對應用程序(APP)等移動互聯網領域版權保護提供技術解決方案,遏制新媒體侵權盜版行為”……工作要點中的這些內容,立場鮮明地將此次版權侵權打擊的重點指向火熱的APP市場。
對于移動互聯網時代應用程序的版權侵權問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教授熊琦表示,應用程序的侵權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種情況是,應用程序本身就是對他人享有著作權之作品的數字化,例如將他人的文字作品或軟件作品制作成應用軟件向公眾提供。”
此類APP侵權,除了常見的盜版應用軟件外,另一較為典型的形式就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小說制作成APP銷售。作家李承鵬、九把刀等人的文學作品,就曾在蘋果商店中以APP的形式出現,從而引發糾紛甚至訴訟。
“而第二種情況,就是應用程序幫助用戶搜索或直接鏈接到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上。”熊琦說。
某大型互聯網公司員工王洋(化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智能手機上的應用程序已經日漸成為用戶獲取影視和音樂作品的重要渠道,而很多應用程序開發者也摸到了這其中的門道,眾多提供盜版影音內容的侵權APP層出不窮。
在王洋提供給法治周末記者的材料中,詳細分析了此類APP的侵權情況:很多這樣的APP,都起著“影視大全”“XX影視”的名稱。從表面上看,都是聚合各方資源、之后跳轉至原網站播放鏈接的APP,但經過技術分析后可以發現,很多APP都存在著盜鏈甚至直接侵權的行為。
“以‘快看影視’這款APP為例,該軟件播放的全部節目,無論來源于哪個網站,都是跳過廣告直接播放,甚至還會繞過原網站設置的限時、限速技術措施,侵權行為十分惡劣。”王洋說。
熊琦表示,此次國家版權局印發的工作要點中,提出利用技術解決方案來應對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序的侵權問題,目的就是旨在通過技術手段降低侵權行為發生的頻率。
“這種技術手段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執法機關在網絡平臺上設立網絡侵權舉報和登記系統,任何人在發現侵權事實后可以直接將電子證據和相關信息通告執法機關;第二,要求各類在線應用程序商店在后臺加入相關技術措施,將可明顯識別的侵權應用程序排除;第三,要求應用程序本身增加技術措施,在轉載和鏈接時自行排除為授權的作品。”熊琦說?! ?strong>云端在后臺為盜版APP提供支持
王洋介紹,除了此前常見的直接侵權、盜鏈等情況外,此類APP還衍生出一種新形式:APP并不是獨立發揮作用,它只是與用戶直接接觸的前臺程序,而其后臺依托的則是云端存儲的海量盜版資源。
國家版權局在工作要點中所多次提及對網絡云存儲空間的版權侵權整治,深刻反映出了當前網絡著作權侵權的新形態。
“云端的盜版問題已經屢見不鮮了。”王洋坦言,“而且,目前出現了一批云盤資源聚合、搜索網站,可以專門用來查找、分享云盤中的盜版內容,使得侵權內容傳播更加便捷。”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此前人們想要搜索存儲在云盤中的內容,要么通過云盤自帶搜索功能查找,要么通過一般搜索引擎來進行篩選,而現在,諸如“盤找找”“百度云SO”等專門的云盤內容網站,都能對云盤中的內容進行定向搜索。
另外,王洋透露,根據他們監測的云盤盜版情況,發現很多云盤中的盜版內容,并非是完全公開,而是會通過設置內容提取密碼的方式,通過微博、貼吧等渠道將盜版內容鏈接和提取密碼散布出現,讓公眾可以在輸入密碼后進行下載。
對于這種侵權方式,熊琦認為,這對整治和管理移動互聯網平臺上的著作權侵權問題帶來的新挑戰:“經過這樣的存儲、傳播周轉,使得在確認侵權主體方面將更為復雜;用戶一般需要輸入密碼打開后才能獲取資源,這就讓‘通知—刪除’的方式難以有效清理盜版內容;存儲于云盤中的盜版資源,搜索和刪除必然涉及到云盤用戶的隱私,云盤服務提供者如何監控,也是需要在立法和司法中進一步確認的問題。”
對于云盤中存在的侵權問題,北京國理律師事務所劉政律師表示,面對侵權指控,云存儲服務的提供者多主張自己為信息存儲平臺,并非是直接侵權人,因而對那些明知或顯而易見的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認定,無疑是整治工作中的執法難點。
而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叢立先看來,APP這種新型傳播方式對于版權保護來說,并不值得大驚小怪:“版權法本來就是伴隨著傳播技術革新而不斷變革的法律。這個時候,一方面需要由版權法對失去平衡的侵權行為進行糾正,另一方面也需要版權法因勢利導主動調整不合時宜的規則。”
公布重點預警名單的執法創新
正如叢立先所言,面對網絡技術的新變革,我國著作權法正在經歷第三次修改。
從目前的修訂送審稿來看,明確界定信息網絡傳播權的邊界、增加對信息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法律責任、增加技術保護措施和權利管理信息、法定許可制度的完善等,都是著作權法在網絡新形勢下的自我改良。
而除了立法上的不斷進步,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上也有不斷的創新之舉。
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就工作要點中的具體工作安排談到,將加強對網絡發行的監管、深入開展版權重點監管工作。與此配套的,是國家版權局不斷深入開展版權保護預警工作。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國家版權局于2014年啟動版權保護預警工作,通過公布影視作品重點預警名單,加大版權重點監管力度。
這些重點預警名單中的內容,均是熱播、熱映的重點影視作品,是由相關重點影視劇作品的權利人,在指定時間內向國家版權局報送信息,國家版權局審核后確定權屬清晰、授權清晰的作品,并將基本信息在官網公布,同時將信息發送至各網站。
各網站收到預警名單后,應對名單內的重點影視劇采取更為嚴格的保護措施:直接提供內容網站未經許可不得上傳預警名單內的作品;用戶上傳內容網站應禁止用戶上傳預警名單內的作品;提供搜索鏈接網站應僅提供正版授權網站的搜索結果及跳轉鏈接服務;電商網站及應用平臺應加快處理預警名單內作品權利人關于刪除侵權內容或斷開侵權鏈接的通知。
“公布重點預警名單,標志著國家版權局改變被動監管的單一執法模式,對于影響力較大、極易引發版權侵權的重點作品,給予侵權預防的主動干預措施,極大地抑制了網絡領域針對熱點作品的版權侵權的發生,對于權利人的保護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劉政對于國家版權局實施重點預警名單的做法,有著這樣的解讀。
叢立先也認為,對于重點影視作品加以預警保護,有利于遏制針對重點影視作品的盜版行為。
不過叢立先也提到,需要注意其中的執法公平問題,保證重點預警名單的列舉、相關執法程序做到公平合理。
盜版盈利模式明晰,正版出路在哪里
王洋提到,目前之所以利用APP、云盤等方式進行侵權盜版的行為屢禁不止,是因為這樣的侵權途徑,已經具有明確的盈利方式,誘惑極大。
“別看這些APP、云盤等提供的內容都是免費的,實際上,在參與廣告聯盟的分成之后,通過提供盜版侵權內容吸引用戶點擊、下載,能夠獲得巨大的收益。”王洋表示。
據了解,很多此類提供盜版內容的APP,都會在其應用程序中內嵌廣告鏈接,通過下載量、點擊率等方式計算廣告收益、參與廣告分成。
“以前我們都知道,網站可以通過參與廣告聯盟來投放廣告,而現在的移動端,各類移動端廣告聯盟也如火如荼地開展著。而這些廣告聯盟,就是盜版內容APP的主要盈利來源,甚至可以說,這些廣告聯盟支持了盜版內容APP的生存。”王洋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然而,尷尬的是,相比于盜版內容找到了其“生存方式”,正版內容的盈利模式,目前仍在探索之中。
不過,令人欣慰的是,這一現狀正在不斷得到改善和各方重視。以在線音樂版權保護為例,目前,電子專輯、在線演唱會等做法,都是各大運營商在不斷創新在線音樂的盈利方式。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于慈珂也曾表示,對于網絡轉載,除法律規定的少數例外情形,任何包含獨創性勞動的作品均受著作權法保護,要遵循“先授權后傳播”的原則。
熊琦指出,網絡用戶為其獲取的數字內容付費,本應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的應有之義。而目前來看,網絡服務提供者代替消費者向著作權人支付版稅,是業界常態。
“然而,對于著作權人來說,這種免費且正版的商業模式,導致著作權人只能從網絡服務提供者那里獲得極少比例的收益,作為內容來源的版權產業上游因此遭遇重大沖擊。”熊琦認為,例如電子專輯、在線演唱會等做法,正是目前著作權人與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斷尋求用戶付費的新舉措。
“然而,要想真正實現對網絡用戶的收費,更為重要的還是構建針對數字音樂侵權的司法和行政執法快速反應機制,全面提高網絡侵權成本,使得盜版者不愿和不敢承擔侵權的風險。當網絡用戶在網絡上只能通過合法渠道獲取作品時,付費機制才能真正得以建立。”熊琦說。
叢立先則表示,企業在推動行業盈利模式創新方面,不要琢磨投機取巧規避版權法的基本規則而盈利,而應該根據版權法的既有規則去創新盈利模式,或者順應版權法的發展趨勢促進版權規則進行調整實現盈利模式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