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回顧食品安全法治發展,2008年4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廣泛征求意見。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并于6月1日施行。《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中國食品治理從食品衛生向食品安全的重大轉變。隨著國家食品安全治理體制機制的完善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推進,2015年4月24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和適時完善,對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是黨和國家善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食品安全工作的示范。2008-2018,中國食品安全法治治理的十年,是食品安全治理理念不斷創新、治理體系不斷完善、治理能力不斷提升、治理效果不斷超越的十年。
定位:食品衛生到食品安全的聚焦
從衛生到安全,簡單兩個字的轉換,反映出中國食品法治治理格局的深刻轉變。《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出臺,在國家層面確立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概念和治理目標,突出了食品安全作為食品法治領域獨立規制議題的立法定位。《食品安全法》開宗明義,旨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將食品安全納入到生命安全、公共安全、國家安全和人類安全的宏大視野,符合新時代食品安全治理的發展趨向。
理念:風險治理與社會共治的融合
食品安全具有很強的科學性、社會性和政治性。落實以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為核心內容的風險分析模式,既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也是確保食品安全法律政策及各項管理措施有效落實的重要基礎。當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和溝通時,食品行業利益相關者通過履行好各自職責來確保食品安全,業已成為“社會共治”的重要選項。
民主:開門立法,秉持科學民主原則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食品安全立法有效貫徹落實“四個最嚴”,采取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工作方法論,堅持求真務實、有效管用,切實增強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食品安全法》在修訂時,兩次全文公布修訂草案,全面聽取各界意見,經三次審議表決通過,突出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切實回應各方利益關切,著力維護“舌尖上的安全”。
視野:法治視野立足本土博采眾長
2002年歐盟出臺《通用食品法》、2011年美國更新《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2012年加拿大頒布《加拿大安全食品法》,食品安全法制建設的歷程表明:突出公眾健康保障優先性、協調平衡產業發展、強調風險治理、加強經驗分享和治理協同,已成為全球共識。這一進程中,我國立足本土,放眼全球,借鑒風險預防、全程管理等域外先進監管經驗,不斷優化完善食品安全法治治理。
體系:食品安全法制體系日臻完善
完善法規規章配套建設,是促進法律有效施行的重要基礎。《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以來,涉及食品安全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陸續出臺、修訂,內容涵蓋日常監管執法、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生產經營許可、不安全食品召回、投訴舉報、抽樣檢驗、網絡食品、特殊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食品類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處理等,配套性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目前,《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在修訂,著眼于強化主體責任、完善共治格局,未來該條例修訂后的落地實施將為食品安全提供更堅實的法制保障。
創新:中國智慧因應網絡經濟發展
隨著“互聯網+”的深入發展,中國的網絡食品交易市場日趨活躍。面對新經濟新業態,食品安全立法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理念,妥為利益衡量和治理責任分配。在《食品安全法》涉網絡食品交易基本規則基礎上,先后制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辦法》,為中國網絡食品交易的規范發展和食品安全保障,奠定了“良法之治”的法制基礎,也成為域外學習的對象。
制宜:尊重地區差異賦權地方立法
中華飲食文化源遠流長,各地飲食習慣和行業特點存在一定差異。食品安全立法充分尊重這種差異,賦權地方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食品小微業態進行立法和管理,為各地因地制宜出臺符合實際情況的法律政策提供了依據。截至2018年9月,已有29個省份出臺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積極探索小餐飲等食品小微業態的登記備案管理、入網經營和經營質量規范提升。
研究:法治研究百花齊放方興未艾
治天下者,善謀大勢;決勝負者,長于布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離不開法治研究的繁榮發展。近年來,食品安全法治研究逐漸成為熱點,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大型食品企業陸續設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機構,不斷培養法治研究人才,法治相關問題研究漸入佳境。政府部門、學術機構、行業企業協同治理、合作研究的格局逐漸形成。
合規:合規意識與能力不斷增強
食品安全力在行為。作為一門行為科學,利益相關者的態度、行動和選擇是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內部組織架構和制度建設實現食品安全合規控制,合規意識、合規文化、合規水平逐步提升,為食品安全質效提升提供了重要基礎。當下,合規能力建設在聚焦法律和技術標準理解適用的同時,也開始增設針對實務創新、立法前沿的研究。不合規等于不合格,將逐步成為行業顯規則。
自省:執法檢查提供法制優化契機
開展執法檢查,是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確保法律有效實施的重要舉措。2009年《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于2009年9月22日、2011年3月4日、2016年4月12日,三次啟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并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詢問。深入一線的執法檢查既是深入發現問題的有效渠道,也是促進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為食品安全法制建設拾遺補缺、不斷優化提供了契機。
結語
守一而制萬物者,法也。中國食品安全法制體系的不斷完善為食品安全法治治理、為食品行業規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同時也要看到,當前食品領域風險因素復雜,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新時代食品安全工作,應當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國際視野、堅持立足國情、堅持改革創新,以風險的全面防控、責任的全面落實、體系的全面推進和能力的全面提升為目標,在持續解決問題中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果蔬、糧食農藥殘留和重金屬超標、食品摻假造假等問題,仍是重要課題。與此同時,作為全球性的議題,域外針對食品欺詐、健康食品的強化立法,針對農業、環境、健康、食品的體系性立法,也為我國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和治理體系提供了參考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