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評估體系設計思路
評估指標體系的構建是一個理論與實踐不斷結合的過程,通過理論研究來指導實踐,并在實踐中不斷地驗證完善。智慧城市評估指標體系的設計,首先要明確指標范圍,選取能夠反映現階段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發展水平的指標,再選擇適當樣本做試評估,對初步測算結果進行檢測和驗證,根據驗證結果對指標體系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正,最終確立適合我國國情和當前智慧城市發展階段特點的評估指標體系。
指標范圍:在明確智慧城市內涵的基礎上,結合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確定智慧城市評估的指標范圍,從智慧城市的準備情況、智慧城市的管理能力、智慧城市的服務水平等三個方面考察智慧城市的發展水平。
指標選取:選取的特征指標必須能夠體現我國智慧城市發展的階段特征,指標之間具有較強的邏輯性,同一層級下的指標能夠綜合反映智慧城市某個方面的發展水平,指標具有可操作性,以定量指標為主,定性指標為輔。主要指標數據來源有:城市統計年鑒、城市信息化年鑒、各地制定的相關政策文件與規劃、《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政務網站統計數據、相關行業研究報告、城市實地調研和問卷調查結果等。
指標驗證:智慧城市評估指標體系初步確定后,應向公眾征集意見,并進行專家評審,廣泛吸收各方建議。同時,可考慮在東部沿海、中部和西部地區各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城市進行抽樣評估。通過對智慧城市建設成效的橫向對比,發現指標體系存在的問題并找出原因,對不符合要求的指標進行調整和修正,確定最終的評估指標體系。
五、評估體系框架設計與指標說明
(一)框架設計
建立系統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是引導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必要手段。我們基于智慧城市的內涵特征,結合各地智慧城市建設實踐與發展路徑,形成了由智慧準備、智慧管理、智慧服務3類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共45個考察點組成的評估指標體系。
表1 智慧城市評估指標體系框架
總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城市智慧度 |
智慧準備 |
網絡環境 |
技術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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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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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管理 |
城市運行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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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過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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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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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服務 |
智慧服務覆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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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便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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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效率 |
(二)指標說明
根據評估體系的框架設計,主要分為3大類指標:
一是智慧準備類。智慧準備以技術維度要素為主,反映深化智慧城市應用所必須的網絡基礎與關鍵支撐技術等方面的儲備情況。這里主要選取了網絡環境、技術準備、保障條件三個指標。
表2 智慧準備類指標及說明
指標 |
考察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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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環境 |
固定寬帶 |
互聯網平均速率 |
綜合反映固定寬帶的建設應用水平 |
使用4M及以上寬帶產品的用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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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纖入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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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普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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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互聯網 |
3G網絡覆蓋率 |
綜合反映移動互聯網的建設發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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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AN覆蓋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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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機擁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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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寬帶用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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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準備 |
物聯網應用示范 |
經濟運行重點行業的物聯網應用示范成效,包括工業、農業、流通業等領域 |
綜合反映城市關鍵領域的物聯網建設應用情況 |
面向基礎設施和安全保障領域的物聯網應用示范成效,包括交通、電力、環保等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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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會管理和民生服務領域的物聯網應用示范成效,包括公共安全、醫療衛生、智能家居等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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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計算技術應用 |
云計算應用相關的示范工程建設成效 |
反映城市云計算技術的應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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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引導云計算應用的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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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云計算應用的資金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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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條件 |
政策規劃 |
是否制定智慧城市相關的發展綱要、專項規劃、行動計劃等文件 |
反映政府對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視程度 |
是否制定鼓勵城市信息化發展和應用的相關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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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人才 |
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的政府投資、社會投資和融資支持力度 |
反映智慧城市相關資金人才的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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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息技術專業人員數量,以及高校、培訓機構相關人才的培養培訓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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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智慧管理類。智慧管理以管理維度要素為主,反映城市不斷提升各項管理工作的績效水平,以及適宜智慧城市健康持續發展的管理運營機制建設情況。這里主要選取了城市運行管理能力、建設過程控制、運營管理模式三個指標。
表3 智慧管理類指標及說明
指標
考察點
說明
城市運行管理能力
單位面積信息采集、監控設備的數量
反映城市的綜合信息采集能力
協同辦公、資源共享、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管等業務支撐系統建設與應用成效
反映政府綜合業務的系統支撐能力
經濟監測、誠信監管、投資融資、節能減排等業務支撐系統建設與應用成效
反映城市經濟運行業務的系統支撐能力
交通、社保、醫療、教育、環保等業務支撐系統建設與應用成效
反映城市社會事業管理業務的系統支撐能力
供水、供電、供氣、國土資源等業務支撐系統建設與應用成效
反映城市市政資源管理業務的系統支撐能力
治安、應急、人防、危險品管理等業務支撐系統建設與應用成效
反映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業務的系統支撐能力
匯集城市綜合運行管理數據,進行分析處理,支持城市管理決策的能力
綜合反映系統的領導決策支持能力
在行政執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提供等過程中使用電子化手段進行監督檢查的能力
反映城市運行管理過程中的電子監察能力
使用智能終端設備提升日常辦公效率、進行城市管理的應用成效
反映城市運行管理部門的移動辦公能力
建設過程控制
是否制定指導智慧城市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文件、規范
反映智慧城市工程項目建設過程管理的標準化、規范性
進度偏差率=(實際完工時間-計劃完工時間)/計劃完工時間
反映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進度偏差程度
預算偏差率=(實際投資-預算金額)/預算金額
反映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預算偏差程度
運營管理模式
運營管理主體是否明確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智慧城市運營管理模式的完善度和成熟度
運營管理資金的保障情況
是否制定運行管理相關的制度標準
三是智慧服務類。智慧服務以服務維度要素為主,反映城市各類優質高效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的供給情況和便捷高效水平。這里主要選取了智慧服務覆蓋度、獲取便捷性、處理效率三個指標。
表4 智慧服務類指標及說明
指標
考察點
說明
智慧服務覆蓋度
行政服務事項中能實現在線實時辦理的比例
反映在線行政服務的覆蓋水平
城市公共服務事項中能實現在線實時提供的比例
反映在線公共服務的覆蓋水平
能否通過政府網站向公眾實時公開財政資金使用、人事任免、統計數據等重要信息
反映政府網站重要信息的覆蓋水平
醫療、社保、教育、就業、交通等領域是否根據用戶需求提供實時的在線咨詢投訴
反映重點領域在線咨詢投訴的覆蓋水平
獲取便捷性
政府網站和相關公共服務網站建設水平
反映城市服務獲取的便捷程度
政務移動應用和公共服務移動應用的建設水平
能否分析用戶需求,主動推送相關信息和服務
能否圍繞用戶服務需求,將相關服務事項和信息資源進行關聯,向用戶展示提供
處理效率
審批大廳服務事項的平均辦理時間
綜合反映城市的辦事效率
業務咨詢的平均答復時間
投訴問題的平均處理答復時間
在線服務系統的響應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