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思 北京現代城市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
近期,首份國家級層面的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即將出臺的消息傳遍了業界,這代表著全國597個試點的智慧城市將迎來大考。11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和國家標準委還共同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務實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的通知》,明確今年將首次組織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工作。
這次新型智慧城市的評價指標體系,是來自于正規軍的“一統天下”,這對此前一些地方“大干快上”,一味追求硬件建設“高大上”等做法予以正視并適時“糾偏”,評價指標改變了以往一些地方建設智慧城市重硬件的導向,超一半的評價內容圍繞在惠民服務、市民體驗。
此前,諸多智慧聯盟、協會等智慧城市相關機構紛紛制定標準,然而,這些標準并未經和國家標準委批準認可,沒有權威性,只可借鑒、參考。如今在建設新型智慧城市方面,國家級的評價指標體系即將出臺,代表著頂層設計先行,所以地方的頂層設計也要適時“對表”,做好指標的前置考量,實現配套。地方政府應該重視當地的頂層設計,在花費巨資,投入精力與心血之際,要思考究竟這個城市會變成什么樣子?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如同給了你一個路牌,附帶一定的引導與方向性質,改變了分割治理,各自為政的狀況。
目前,最緊急的就是從理念和戰略上從技術語境和路徑中超越出來。地方諸多城市,如果只是盲目跟風地建設智慧城市,沒有考慮城市本身的定位。動輒投資上百億,城市之間比錢數、比規模,既沒有分析特色,又缺乏技術等各方面因素的支持,隨便找一家智慧城市方面的公司,完成調查報告,然后將此報告中涵蓋的各個部分,譬如交通、旅游、農業、醫療等諸部門進行別類規劃,最后簡單串聯相加,挑選一個科技類型的漂亮封面,最后得出了結論----這就是我們的智慧城市,這就是城市總體的頂層設計,這肯定是不行的。
當然,智慧城市的不智慧,這一切是缺乏基礎理論研究支撐導致的。國內很少有團隊堅持做基礎理論研究,大凡智慧城市的概念、內涵、類型、模式、標準和框架,多是從西方“拿來主義”,最多添加點學者的個人體會,最多根據具體實際的需要,就拿出了各種戰略、規劃及行動方案來。智慧城市的基礎理論研究,目的也是要提供必要的理論工具、分類原則與解釋框架,使其深層結構與內在層次呈現出來,一層層扒開后再組合,城市方才有“肌理”,從而為真正的頂層設計提供確立大前提和“系統設置”。
城市在于提供一種“有價值、有夢想、有意義”的文明生活方式,地方的頂層設計,就是一個城市的“靈魂”與“氣質”。新型的智慧城市必須是“一把手”工程,需要城市的最高領導人親自督管,在對城市進行精準定位后,另起一套班子進行頂層規劃,進行實際分析,從而得出設計成果,然后分部門層層分派任務,把城市各部門、各部分看作一個整體,建立一個有序的、和諧的、系統的網絡構架來建設,這才是真正的智慧城市。
筆者也了解到,此次部委聯合組織新型智慧城市評價后,會將挑選出新型智慧城市的標桿,給予政策支持、推動經驗的分享。當然,這是評價指標的目的,這也從側面反映了智慧城市的評價指標與頂層設計,一定是自上而下進行的,不可能從下而上。城市定位,必須是政府決策,對于城市管理、規劃、建設相關問題可以發布到社會、網絡上聽取大家的意見,最后匯總整理,路徑是可行的。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聽取專家與群眾的意見,觀察社會的反應,甚至到國外去考察,從而進行討論與座談,都是必經過程。
地方的頂層設計,必須由政府主導,但是方案制定完備后,除開城市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外,應該將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學校、醫院等方案公開公布,進行招標,并對投標的企業進行審核。當然,在這之前,可以事先做好“意見”,讓大眾提看法與監督,其中多與有關專家開會交流,聽取多方意見,最后由人大立法,尤其是大項目要通過人大委員會批準進行,明確分工與合作,禁止暗箱操作。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智慧城市一定要以企業投資為主。智慧城市總體方案不進要有益于民生,而且符合經濟發展的形式,這樣的方案一定是有生命力,也是具有發展前景與潛力的,也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才會愿意參與,也就放心來進入投資了,智慧城市則一步一步進入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