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張慧敏
11月7日,《網絡安全法》正式頒布,這是我國立法領域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國網絡安全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座里程碑,為保障國家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提供了更高層次的法律依據。
《網絡安全法》不僅從保障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網絡運行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更立足國家網絡安全頂層設計,將制定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納入到第一章“總則”當中。明確提出“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明確保障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絡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國家網絡安全戰略是立足一國所處戰略形勢和國家利益需要、從國家全局出發做出的長遠部署與謀劃,它要明確的是遵循國家發展總體方向、與國情國力相適應的網絡安全總目標,要確定的是指導網絡安全保障與建設的戰略方針,以及實現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目標的戰略任務和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縱觀全球,自上世紀末以來,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普及應用,全球網絡安全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紛紛加強網絡空間戰略謀劃,加緊出臺網絡安全戰略,一些發展中國家也積極進行戰略部署,相繼發布網絡安全戰略。截至目前,全球諸多國家和地區公開發布了網絡安全戰略,遍布美洲、歐洲、亞洲、大洋洲和非洲。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在戰略中均明確提出了多項網絡安全戰略目標,包括確保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保護用戶隱私安全、提升公民網絡安全意識、打擊網絡犯罪等。同時,各國在戰略中普遍明確了保護網絡安全的基本原則,并圍繞戰略目標、基于戰略原則確定了本國在網絡安全領域的重點任務和優先事項,包括制定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建立國家級領導協調機構、加強政企合作、強化國際合作、治理網絡犯罪、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加強技術研發、開展教育培訓與提升全民意識等。
我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也是網絡大國,加強網絡安全頂層設計,出臺國家網絡安全戰略,是我國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必然要求。《網絡安全法》既是具有強制力的、對全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也是維護國家穩定、保障國家網絡安全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和網絡安全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武器,同時還是捍衛人民群眾在網絡空間權利和利益的重要工具。從法律高度明確提出“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的要求,對推進網絡安全戰略規劃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將“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通過法律形式加以確定,使之成為強制性的、約束性的法律要求,能夠保證網絡安全戰略制定“有法可依”,確保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制定工作不因條件和人事變更而改變,確保網絡安全戰略制定工作的穩定開展和持續推進。
第二,將“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納入《網絡安全法》,能夠通過《網絡安全法》的宣貫過程,增進全社會的網絡安全戰略意識,提升社會各界和公眾對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的關注,為未來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的發布、宣貫乃至推進實施奠定基礎。
第三,將“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納入《網絡安全法》,將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制定工作納入“有法必依”的軌道,將有力地推動加快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制定與實施步伐。
隨著《網絡安全法》的推進實施以及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的制定出臺,我國國家網絡安全建設必將迎來新的圖景,國家網絡安全保障各項工作也將在法律的準繩下、在戰略的指引下呈現新態勢、取得新進展、開創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