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作為世界上率先啟動生態智慧城市發展和推進清潔技術創新戰略的國家,近年來與我國政府和有關部委(科技部、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地方省市(北京、江蘇、浙江、江西等)密切開展雙邊合作,通過多元方式參與中國的生態和智慧城市建設。依托國際合作的橋梁,吸收借鑒發達國家城市的城市規劃理念、引進生態智慧技術、開展能力建設、促進試點和示范項目建設推廣,對于促進我國城市低碳轉型和生態文明建設有直接的參考意義。在生態智慧城市領域,世界多國(新加坡、瑞典、丹麥和英國等)均與我國開展過雙邊合作,但中芬合作項目數量、合作深度和創新能力均較為突出。本研究系統調研中芬建交60年來,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城市合作的政策軌跡、試點項目進展,特別是對合作模式進行剖析。總結中芬合作經驗,并結合中芬國情城鎮化建設需要和雙邊外交前沿等基礎,就“十三五”中芬生態智慧合作進行初步展望,提出智慧共享、資源整合、金融創新、合作開發、產城聯動和共對挑戰等六大戰略方向。
一、引言
芬蘭于1950年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經過60多年的雙邊和多邊合作(特別是改革開發以來),在經貿、文化和旅游等領域取得顯著成效。從外交層面分析,自1990年以來(特別是2000年之后),建立了約23對友好省市(表1),覆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域(江蘇、海南、河南和黑龍江)和多個城市(東北、西南、華東、中部等)。合作的行業包括生物制藥、創意設計、高端服務、清潔能源和節能環保等。2015年4月,芬蘭大選結束,席比拉(Juha Sipila)成為新任芬蘭總理,他指出要在未來10內創造20萬個新工作機會,振興芬蘭經濟。2015年10月,中芬建交65周年,這將在中芬外交上產生深刻影響,具有里程碑意義。中國同期正在推進城市的綠色化發展。它為中芬建設環境合作提升高度、整合力量和工作設計創造了條件。
二、芬蘭在生態智慧新城建設方面的優勢
2.1世界低碳生態智慧的城市發展理念的發源地
“生態城”(Ecocity)一詞,最早由由美國學者理查德 瑞杰斯特于1979年創立,而生態城概念最早起源于芬蘭艾洛 帕羅海默教授,芬蘭國家技術創新局將生態城戰略作為機構創新的關鍵領域,重點開展技術研發和應用。芬蘭建有世界上首座建筑面積200萬平方米的“生態城”。2009年,芬蘭提出數字生態城的概念,它結合傳統的城市功能與現代信息技術,以實現低碳生活方式和發展低碳經濟為主,集生活、工作、休閑、生產等于一體。該規劃建設模式在芬蘭,特別是赫爾辛基大都市的新城開發計劃中被廣泛應用。芬蘭高科技產業發展迅速,特別是赫爾辛基創業設計產業發達,被評為2012世界設計之都,被Monocle雜志評為世界最宜居的城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4年發布的環境績效指數,芬蘭空氣質量位于世界最清潔空氣行業,位居歐洲第一。由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全球競爭力指數報告2014-2015,芬蘭位居第四(前三為瑞士、新加坡和美國)。
2.2以生態智慧為核心的清潔技術體系高度發達
芬蘭傳統的主導經濟造紙工業、農林業和無線通訊正在衰退,以清潔技術為代表的綠色經濟正在突起。芬蘭從事清潔技術企業(企業數量超過2000家,年均產業增長速度超過15%,2014年總收入超過200億歐元,芬蘭上屆政府規劃到2020年,清潔技術行業收入達到500億歐元。根據芬蘭就業與勞動部的統計,2011年,芬蘭經濟貢獻最大的是信息通信業,產值450億歐元;其次是森林工業,產值217億歐元;清潔技術產業位居第三,產值214億歐元。2012年,清潔技術產業迅速增長15%,產值達到246億歐元,升至第二大產業),被世界自然基金會等機構列入全球清潔技術創新能力前五(2012-2014),屬于第一梯隊的“孕育創業型”國家;中國排名19(2013年),在規模化生產、創造就業和吸引投資以實現大規模市場應用方面的投入方面做出了很大投入,屬于第二梯隊“商業化型”的國家,技術領域包括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筑、空氣質量保護、測算、分析和凈化、廢棄物回收處理與利用、水資源管理與廢水處理等,并形成了良好的產業鏈條,如瓦薩市能源公司140多家,每年產值約44億歐元,其中80%出口,該市10%的人口在該行業工作(全市人口11萬),有競爭力的產業包括: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智能電網、智能電站、能源效率、節能建筑、海運能源效率。芬蘭的清潔技術產業主要依靠出口拉動,清潔技術企業總收入的一半以上來自國外。2012-2014年建,該產業最主要的出口市場是德國、中國、瑞典、法國和俄羅斯。
三、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城市合作總體概況
3.1政策沿革
芬蘭多部委、局(未來委員會、環境部、就業和經濟部、農林部和國家技術經濟局等)、地方城市(赫爾辛基等)和行業(清潔技術、信息科技和創意設計等)均注重對華合作。自2007年,中國能源局與芬蘭環境部確定在生態環境領域展開合作開始,圍繞城市建設和應用科技創新主題,逐步細化到生態城市、技術(創新、貿易)、土壤修復、水利合作和建筑環境等,按時間順序涉及到國家能源局、商務部、科技部、全國政協、水利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其中生態城市領域的合作得到中央政府的重視,2009年商務部推進的中芬生態園區建設就得到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同志的重視。科技部分別從2013年和2014年開始推進中芬納米技術和清潔技術的實質性資助研究,并設立中芬中小企業清潔技術創新合作項目。
自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以來,新城開發和既有建筑改造保持高速增長,可持續城鎮化和可持續城市面臨嚴峻的資源環境壓力,城市建設迫切需要新的模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率先在全國推進低碳生態城鎮建設,逐步發展綠色生態城區,并與綠色建筑同步實施,上升為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1號文件。為落實2013年4月,芬蘭總統尼尼斯特訪華期間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達成的兩國“面向未來的新型合作伙伴關系”定位,在可持續城市規劃、能效提高、建筑物節能等方面達成了合作意愿,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芬蘭環境部于2014年5月簽定了《關于建設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確定了五個重點合作領域,其中第一階段工作于當年啟動。
3.2城市試點
自2007年開始,芬蘭就業和經濟部等就和我國商務部在我國地方城市(天津、江西九江等)展開研討并探索合作開展生態城試點示范建設的可能性(表3)。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交流活動,均圍繞特大城市可持續發展主題展開,強調用先進技術整合方案來促進中國特大城市的環境改善,如2013年的“美麗北京”和2014年的“純凈芬蘭”;同時生態環境技術貿易對接,也在地方省市的促進下進行嘗試,如張家港的技術轉移大會;自《新型城鎮化規劃》頒布以來,特別是試點方案的發布,綜合集成、綜合的生態智慧解決方案成為城市建設的重點技術支撐,嘗試整合中芬生態智慧建設的垂直要素,開展綜合技術創新,首先從研討開始嘗試,如2015年1月由中國工程院主導,中科院院所和芬蘭方面開展的綠色低碳城鎮化研討。通過交流互動促進了中方對芬蘭的清潔技術服務能力的深入了解,同時啟發了中芬開展實質性項目合作和試點示范的思路。中芬政府間合作備忘錄簽定的同期,試點示范工作同步得到推進,并得到外交層面的支持。
2010年3月中芬建交60周年之際,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問芬蘭期間簽署“中芬數字生態城(China-Finland Digitial Eco-city)”政府間合作項目。在中、芬科技合作聯委會指導下,“數字生態城”項目在中國進行推廣,芬蘭國家技術委員會、就業和經濟部、環境部、國家技術創新局、國家技術創新基金、農林部、歐洲事務和外貿部、投資貿易促進署、清潔技術委員會、芬蘭環境科技中國項目委員會、芬蘭貿易科技中心、中國芬蘭創新中心、赫爾辛基市、芬蘭設計師協會等單位與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科技部、中科院、中國工程院、北京市、天津市和深圳市等均參與推進。
截止2014年底,中芬部際間生態智慧合作試點項目按照啟動時間順序共計四個:中芬合作共青數字生態城、中芬(丹陽)數字生態園區、中芬生態谷和中芬北京移動硅谷生態創新園;與此同時,兩個地方性產業型合作項目:中芬高新技術產業園(浙江杭州)和中芬綠色科技產業園(江蘇常州),以及三個推動中的試點:中芬可持續生態城(江蘇蘇州)、香港中芬生態城(遼寧大連)、中芬生態產業園(江蘇揚州)。
四、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城市合作經驗分析
與其他同領域國際合作相比,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城市合作經驗主要體現在適應性技術應用、體制機制標準建設、頂層設計資金保障、產城融合和多部門協同等。
4.1突出合作型科技創新與技術集成示范
我國在清潔技術培育、孵化和應用方面需要通過國際合作加快發展步伐,芬蘭的城鎮化建設質量和進程為我國城市提供了良好的參考和借鑒。從中芬合作型的技術科技創新入手,聯合雙方科技研發、工程建設和產業力量,圍繞中國城市的實際難題(城市規劃、人口布局、交通設施、產業發展和建筑節能等),結合芬蘭在這些方面的經驗,開發適宜性技術,并予以集中集成示范。如科技部推進的共青數字生態城和丹陽數字生態園區項目。與此同時,在片區開發中,充分引入外資、內資共同參與開發。
4.2強調機制標準建設專門設置資金保障
我國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新城建設基本在每個城市都在同步推進,截止2014年9月,全國至少有900座新城(城市規模平均在43平方公里)。新城建設不僅要有低碳生態和智慧的理念,同時要致力于標準化和規范化。國際合作生態智慧試點項目,更需要強調機制保障和標準建設,為我國形成具有指導性強、操作性好的政策標準提供有效參考。如商務部,在推進中芬生態項目中,將其納入國際合作生態園區總體框架下(包括中德青島生態園、中國瑞士鎮江生態產業園、中奧蘇通生態園、中法合作沈陽生態園、中法成都生態園、中意海安生態園、中意寧波生態園和中芬北京生態園)運行,成立了聯席會議機制,就是便于國際合作生態園之間開展進行交流,互促互動。與此同時,商務部專門設立節能環保專項資金,保障頂層設計運行有機構支持和專家智庫支撐,并聚焦開發國際合作生態園工作指導性標準體系(于2014年制定《國家級經開區國際合作生態園工作參考指南》),結合中國國情,同時適度超前,引導好全國開發區的生態轉型發展。
4.3試點示范注重產業導入以及部門協作
結合我國新城進程中的教訓,城區或園區的開發務必要有產業的導入,即便是居住型的片區開發,更需要扭轉傳統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粗放思路,要從城市運營和服務出發,構建樓宇體系下的生態智慧服務產業體系。將芬蘭具有國際競爭力且滿足中國需要的高技術以及綠色科技產業引入到試點示范區,既符合城市產業發展的需要,同時能帶動區域的成熟發展。如中芬高新技術產業園(浙江杭州)和中芬綠色科技產業園(江蘇常州)。鑒于部門之間的行政職能劃分和協調邊際成本,國際合作在融合促進部門協作方面有先天優勢,有些中芬項目從地級市上升到省一級,并得到國家重視,有助于部門之間統一認識,發揮先行先試的優勢。如中芬生態谷(北京門口溝)和中芬(丹陽)數字生態園區(江蘇鎮江)等。
五、“十三五”中芬生態智慧合作戰略的初步建議
2015年,是中芬建交65周年的重大外交契機,同時是我國“十三五”期間中芬合作的戰略元年。中方充分引導芬蘭大選之后的芬蘭政府企業力量深度參與到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化發展,從部際間的政府合作入手,結合已有的經驗,提出下一個五年中芬生態智慧合作的初步建議。考慮在不同建筑氣候區、不同城市規模(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不同片區類型(新城、改造)和不同城市區位(內陸、濱水、交通樞紐)等,開展生態智慧應用技術研發和試點示范工作。
5.1智慧共享,部際協作
上一個五年,通過自上至下的中芬生態智慧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結合我國推進智慧城市的發展戰略,應加強既有數據的集成共享、建立有效的知識學習、經驗總結和模式開發的工作機制,特別是要加強部際間協作。城市片區級試點示范,融合多個職能部門,在部際層面形成協作機制,有助于推進地方的試點工作。當前,商務部、科技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均在中芬合作中推進經貿往來、技術創新和建筑環境改善等。而這些方面在片區開發中,均是試點示范的重點,通過部際協作,解決或有效處置接口的問題,對于試點示范創新改革有重大的政策啟示、對于地方城市獲取國際合作價值有良好的渠道契機。
5.2資源整合,方案開發
芬蘭對華合作,自上至下全面展開,有各級政府間、企業間、高校間和社會組織行業間等(如中芬(金橋)創新中心體系等)。它們是推進中芬合作的關鍵性主體單元。在實現智慧共享的同時,解決信息不對稱,也是當前面臨的關鍵性癥結,資源整合難度大。因此,應注重信息公開和資源整合,讓更多地主體能夠低綜合成本地參與到中芬合作之中。針對政府投資性項目,將可以對外開放的領域和項目,向平臺發布,支持和鼓勵中芬各方和合作方共同參與開發。與此同時,試點示范區的開發,需要集成性地有效方案,不能簡單地等同于芬蘭系技術推介和產品營銷,應當通過中芬咨詢力量形成有效地綜合解決方案,服務于試點示范區域,針對不同開發主體需要,設計不同深度和廣度的綜合方案(包括規劃設計、施工運營、投資模式和收益分配等),并有效地考慮技術經濟成本。構建有彈性和風險可控的一攬子決策工具。
5.3金融創新,實施有效
現階段,依托國際合作爭取國外直接資金支持,比較困難。我國的總體經濟能力和社會發展水平,從與OECD等國家的外交思路上分析,改革開發后的資金支持和技術援助的模式,基本被當前普遍的合作性技術輸出和能力建設所替代。但是,試點示范區域的開發,從部委到地方城市,仍對融資有期待,中芬國際合作同樣如此。因此,金融創新是必要的,特別是在項目啟動的前期,更需要公共資金的注入,以此來帶動私有資本的參與。中芬金融創新應從公私合營模式出發,這符合我國當前的金融政策,至少為保障頂層設計的執行提供最基礎的保障。與此同時,在項目建設層面,挖掘公私合營的項目空間,挖掘市場參與的力度。“一帶一路”,包括“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是我國推進國際間合作的區域戰略,國家層面在積極推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絲路基金和海上絲綢之路銀行等融資性平臺,這是繼2010年倡導上海合作組織開發銀行,更為多元化的創新性舉措。2015年3月,芬蘭正式宣布申請作為意向創始成員國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這為中芬在基礎設施領域的金融創新提供了融資窗口。在中國開展的中芬生態智慧試點示范,應堅持考慮引入國家性投資支持,將項目設計為符合“一帶一路”戰略內涵、融資效益前景良好的適合投資項目。
5.4合作開發,互惠互利
中國現在正處于城鎮化的穩步增長通道中,進程將持續10-20年。從建設領域來看,我國每年新建建筑超過20億平米,既有建筑改造4-5億平米。中國是芬蘭開展生態智慧城市級項目最適合的合作伙伴。按照傳統粗放的建設方式和節能標準,完成新型城鎮化的既定目標,能耗缺口是2013年總能耗的1.36倍,建筑不節能導致的碳排放費用超過1300億元。這些都是中國城市與建筑面臨的嚴峻挑戰,特別是在世界發達國家能源消費轉型的背景下,挑戰將比預想來臨得更早。面對如此大體量的城市建設和嚴峻的資源環境經濟挑戰,堅持合作開發,雙向投入,芬蘭參與中國建設的積極性和對市場的理解水平將會極大地提升,并最終實現互惠互利。常規經驗表明,在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初期存在較高的技術成本,伴隨市場化之后,邊際成本下降。如果在開發初期,就確立適宜性技術示范和量產擴散孵化的思路與計劃,應用符合中國市場需要和接受能力的生態智慧技術,可以縮短邊際成本降低的周期,快速實現互惠互利。
5.5產城聯動,市場接受
我國現有的國際生態城項目,普遍發現增量成本較高,部分生態智慧技術應用后續運營困難,收益回收期冗長。與此同時,部分新城產業支撐不足,居住性地產開發傾向顯著,導致入住率不高、片區綜合發展滯后等嚴重問題。因此,中芬生態智慧合作,應堅持產城融合的思路,產業和居住應聯動起來,規劃編制中應做好前期研究,設計有效的產業導入;與此同時,發揮中芬合作的優勢,著力從商貿合作和投資項目出發,在試點示范區域引進或合資建設中芬企業群、孵化器和綜合服務設施,必須有良好的產業配套,才可能長期爭取到芬蘭政企的持續性關注和扶持,將項目試點做成多期,不斷孵化培育,以致爭取成為有效的國際合作樣板。與此同時,試點示范開發應堅持技術經濟分析,從片區總體把握增量成本和適宜技術的應用,建立增量成本可控、經濟性、宜居宜業性統一的示范區,并致力于構建市場層面可持續的復制模式、成本層面業主接受的銷售模式。2014年11月,深圳市工業設計行業協會和芬蘭設計師協會主導,在在深圳福田保稅區內設立深圳中芬設計園,這是我國首個由中外合作、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運營的設計文化基地,共同打造、建立的國際合作交流平臺。
5.6共對挑戰,持續創新
全球城市面臨的挑戰日趨深刻,中國城市問題突出表現在水資源短缺、空氣質量下降、交通擁堵嚴重、能源供給轉型、生態環境脆弱、公共衛生負擔沉重和建筑更新等,特別是在世界經濟景氣性不足的宏觀背景下,城市的外部性問題的處置更為困難。而芬蘭也面臨歐洲經濟危機和本國經濟下滑的現狀,芬蘭新任總體席比拉指出要在未來10內創造20萬個新工作機會,扭轉衰退的芬蘭經濟。而且芬蘭國內也在廣泛開展城市建設實踐來應對挑戰。城市文明興起,農業的健康可持續,面臨風險。2014年9月,芬蘭農林部和中國農業部在河北張家口研究“中芬示范農場項目”,論證在燕麥、奶業、農機等領域,特別是燕麥品種引進、試驗、推廣、農機的耕種以及加工等的合作可能性。因此,建立共對挑戰的戰略思維與機制,在中芬試點示范中不斷堅持規劃、建設、運營和投資創新,為世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效地綜合解決方案。
六、結語
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城市合作是引導我國城市規劃建設向低碳可持續轉型的重要實驗場,國內新城和既有城區改造,迫切需要遵行引入、適應和集成創新等全生命周期的路徑將芬蘭的先進生產力在中國城區建設中進行轉化。在中國建設有世界影響力、極具推廣性的中芬城市模式,對于雙邊合作具有廣泛潛力和生命力。自2009年,中國開始推進低碳生態城市轉型,超過98.2%城市政府正式將生態城市建設作為城市戰略(截止2012年底);自2011年智慧城市被引入到中國,截止2015年4月,國家批準的智慧試點示范城市(區)超過200座。芬蘭參與到中國的生態和智慧城市建設有堅實的基礎。面向下一個五年,堅持六大策略方向,中芬政府間生態智慧城市合作將能夠更好地服務于雙邊共同繁榮。
(作者簡介:徐振強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數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