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社會的進步,城市在可持續發展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在探索利用新興科技來支撐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過程中,逐步興起了智慧城市的理念。國內外智慧城市建設如火如荼,但對智慧城市的定義和內涵,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認識,現階段智慧城市建設仍然處于探索階段。本文在闡明智慧城市定義的基礎上,提出推進智慧城市的建設,實現更好地可持續發展,加快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研究十分必要。因此,在梳理國內外智慧城市標準化進程的基礎上,本文提出了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框架,并對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提出建議,以期對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的發展有所增益。
一、智慧城市興起的背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城市發展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進入現代社會以來,城市發展越來越多的面臨人口膨脹、資源緊缺、環境污染等壓力。為了緩解壓力,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利用新興科技手段來支撐城市發展的“智慧城市”理念逐步興起。
(一)全球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進入現代社會以來,城市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迅速發展,城市化率的迅猛增長表現為全球大規模的人口膨脹。城市化帶來了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長,但人口增長也使城市的就業、居住、能源和基礎設施面臨更大壓力。從圖1可以看出,中國、世界城市人口比重逐年提高,無論是當前的城市人口統計還是之后幾十年的人口預測,城市面臨的人口壓力將越來越大,城市化進程將越來越快,世界的城市化率到2050年預計將達到77.3%。同時可以看出,中國的城市人口比重也快速增長,到2050年,中國城市化率預計將達到80%。根據聯合國《2011年世界城市化展望》報告,“城市地區將在2011―2050年的40年間吸收全部的全球人口增長量,城市居民將增加26億。中國將成為僅次于印度的增長最多的國家。
(二)資源、環境壓力越來越大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面臨越來越大的資源、環境壓力,集中表現為資源緊缺、環境惡化等。資源緊缺是城市化發展瓶頸的一大因素。伴隨著全球城市化的推進和人口在城市的迅速增長,使人類在過去一百年對自然資源和能源的消耗,達到人類歷史上空前的程度。據調查研究表明,雖然城市面積只占陸地面積的2%,但生活在城市里的人進行活動所排放出的二氧化碳卻占總排放量的78%。城市人口消耗了工業木材總使用量的76%、生活用水總量的60%。巨大的能源消耗和有限的資源直接制約著城市化的發展。環境污染也一直是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問題。城市化是伴隨著工業化的進程發展的,而工業化帶來的環境污染一直被視為人類最大的威脅。城市的基礎設施、能源動力都是建立在大量現代化工業的基礎上的,城市的快速發展必不可少地需要工業、能源的支持。因此,如何在維持促進城市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上,解決工業化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一直是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大難題。
(三)急需利用科技手段來支持城市發展隨著新技術時代的來臨,人們試圖利用新興的科技手段來解決遇到的城市問題。當前,新興的信息技術在全球迅速發展,云計算、數據中心、物聯網、高速光纖、三網合一等新技術層出不窮,這些前所未有的科技手段正在極大地改變人們的生活。新興的現代科技手段不僅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使人們的生活更加便利,更重要的是,可以利用這些現代信息技術,來應對城市化發展的難題,促進城市化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因此,以新興技術手段為特征的“智慧城市”理念逐步興起。2006年新加坡提出了“智慧國2015”計劃最早提出了智慧城市的定義,2009年IBM提出的智慧地球戰略,同樣屬于“智慧城市”的理念。新加坡的“智慧國2015”計劃力圖通過包括物聯網在內的信息技術,使新加坡成為一個由資訊通信所驅動的智慧國家和全球都市。加快建設可持續發展的智慧城市逐步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依靠新興的科學技術,而使城市得以優化使用有限的資源、使系統更智能化發展的智慧城市正成為世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
二、智慧城市的內涵(一)國內外智慧城市的定義雖然國內外智慧城市的探索與實踐較多,但關于智慧城市的內涵和定義卻并未形成共識,各國及國際企業、我國各部委及專家學者均提出了多種智慧城市的定義及內涵,如表1所示:
可以看到,上述定義的側重點各有不同,IBM的概念推出了各種“智慧”解決方案,包括智慧的電力、智慧的醫療、智慧的交通等一系列戰略。日本對智慧城市的內涵理解側重在節能減排及發展太陽能、風力等再生能源方面,著重放在新生能源方面以更好的為城市基礎設施提供長久的能源動力。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智慧城市的定義側重于強調智慧城市是一種新理念,較為宏觀;國土資源部則基于我國長久以來的數字城市建設成果,側重數字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是從城市管理的角度入手的,認為其是一種新的城市管理生態系統;而工信部對于智慧城市的建設意見就比較全面,致力于多個領域的共同建設。各專家的側重也有所不同。
總的來說,國外較為強調智慧城市在基礎設施方面新技術利用,以期通過各類技術的綜合應用,為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我國對智慧城市的理解則更為多樣化,并未對智慧城市內涵形成一致理解。
(二)明確智慧城市內涵的必要性在國內外對智慧城市定義的探討中,可以看到智慧城市的建設備受關注,國內外均在研究如何進行智慧城市的建設。但這些諸多的探討也表明我國對智慧城市并未達成統一認識,理解也千差萬別。在智慧城市的定義內涵未達成統一認識的情況下,各方紛紛進行大規模試點建設,導致我國的智慧城市建設受到一定影響。
智慧城市建設備受國內外關注,所以即使各方對智慧城市的理解不一,我國仍然在大力推廣智慧城市的建設,從中央到地方都投入了較大的物力財力。科技部在2010年將武漢和深圳確定為全國智慧城市試點城市,當時武漢出資1000萬做了智慧城市規劃設計。工信部2012年就啟動了智慧城市試點(1省2市,浙江省、常州市、揚州市),主要是由電信運營商作為主體參與開展了相關技術研發、生產制造、運營服務、人才培訓等工作。2013年1月和8月,住建部先后公布了兩批共193個智慧城市試點名單,掀起了新一輪的智慧城市建設高潮。而繼住建部之后,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也于2013年8月13日發布新聞,將其主導的數字城市建設向智慧城市建設全面升級。 雖然我國大陸的智慧城市建設十分努力,投資較大、試點較多,但由于各方沒有對智慧城市形成統一理解,導致智慧城市建設受到一定影響,集中表現為,無論是美國還是歐洲公布的關于智慧城市的排名,并無大陸城市在內。全球智慧社區論壇(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m,簡稱ICF)從2002年起發布“全球7大智慧城市”榜單,2014年的7個城市分別是美國弗吉尼亞州的阿靈頓、美國俄亥俄州的哥倫布、中國臺灣新竹,加拿大安大略省金斯頓,中國臺灣新臺北,加拿大安大略省多倫多,加拿大曼尼托巴溫尼伯。名單中有北美、歐洲及中國臺灣地區的城市,但沒有大陸城市入選。
這一事實表明,雖然我國十分重視智慧城市建設,但由于對智慧城市內涵的理解不同,導致智慧城市建設受到影響。因此,本文認為應在梳理國內外各種含義的基礎上,提出一個確切的智慧城市定義,促進形成對智慧城市內涵的一致理解。
(三)智慧城市的內涵通過系統分析國內外智慧城市的定義,結合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情況,認為智慧城市應有幾個方面的問題需要明確。
首先,智慧城市的核心在于以人為本。近些年來,黨和國家不斷強調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性。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上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讓全體人民過上好日子。”國家建設的目的都在于人民的美好生活,因此,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中,如何讓城市居民生活得更便利,使城市居民生活得更美好才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核心。
其次,智慧城市的根本目的是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本質上就是一種為了達到可持續發展目的的新興城市發展理念和方式,可持續發展是智慧城市要達到的最終目的。一方面,智慧城市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治理方式,其興起背景就是在人類發展過程中,城市化的迅速擴展導致面臨一系列的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才興起了以新興技術解決城市發展問題的智慧城市理念。另一方面,推動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是智慧城市的最終目的,在建設智慧城市的過程中,也是在利用新興技術探索如何可持續發展的過程。智慧城市就是要通過運用信息技術迅速、靈活、正確地感知、理解并處理城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等各方面事務,進而全面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質,最終實現可持續發展。
最后,建設智慧城市需要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支持。通過運用信息技術迅速、靈活、正確地感知、理解并處理城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等各方面事務是智慧城市運作的必要條件。智慧城市的特色就在于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恰當迅速地解決城市化發展帶來的諸多問題。在這一解決過程中,如何利用信息技術迅速靈活正確地感知、理解并處理問題是智慧城市探討的重要技術問題。一切問題的解決以獲得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持為前提。
基于這幾點分析,我們得以給出智慧城市的定義: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通過運用信息技術迅速、靈活、正確地感知、理解并處理城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等各方面事務,全面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質,有力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新型城市發展理念和模式。同時,基于上述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的智慧城市定義的比較分析,認為我國的智慧城市應當有戰略、分階段的展開建設,我國對智慧城市的側重點應從信息技術為主轉為首先重視基礎設施的建設。
三、智慧城市國際標準化進展情況標準化是智慧城市的基礎性工作,是推動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相關技術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應用的關鍵,是推進全球各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技術保障。2012年以來,智慧城市成為主要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工作熱點。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12年2月成立了ISO/TC268社區可持續發展技術委員會和ISO/TC268/SC1智慧社區基礎設施量化評估分技術委員會,并于2013年9月在ISO的技術管理理事會(TMB)成立了智慧城市任務組;國際電信聯盟(ITU-T)的環境和氣候變化研究組于2013年2月成立了“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焦點組”(ITU-T/SG 5/FG SSC);國際電工委員會(IEC)于2013年6月成立了 “智慧城市系統評估組”; ISO/IEC JTC1于11月成立了“智慧城市研究組”(ISO/IEC JTC1/SG1)。中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新加坡、西班牙、美國、英國等國家也已啟動了智慧城市標準體系規劃、路線圖制定和基礎標準研制,并在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智慧城市標準化。
為了促進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的協調統一發展,有必要考察梳理國際智慧城市標準化的進展情況,以期借鑒制訂我國的智慧城市標準化體系。經資料檢索整理,國際智慧城市標準化發展狀況如表2:
總的來說,國際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的迅速發展表明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國際組織和世界各國十分重視此項智慧城市標準化的建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推動其發展。工作組、智慧城市戰略大多于2012、2013年成立、出臺,并在短短的一兩年之內準備正式發布一些相關的智慧城市標準,如ISO/TC268/SC1 負責的ISO/TR37150基礎設施智能基準度量標準已經出版。二是各標準化國際組織之間的交流合作有待加強,應盡快合作出臺通用的基礎標準。在上圖中可以看到,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智慧城市小組幾乎都在制定各自的智慧城市發展計劃,而相互之間的合作交流則較為缺乏。特別在智慧城市標準的通用術語方面,雖然各機構基本都有了各種的發展計劃草案,但沒有一套作為基礎的全球通用術語,長此以往,各組織機構的智慧城市標準建設將會變成各說各話的狀況。在2014年2月,ISO/TMB 第59次會議前召開的智慧城市國際標準化交流會中,三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ITU、IEC,以及中國、德國、荷蘭的代表均表示要加強智慧城市標準化的合作,共同推進智慧城市基礎、通用標準的研制。
四、智慧城市的標準體系在國際上,國際標準化組織和各國都在積極進行智慧城市的標準化建設,推動智慧城市的標準化越來越重要。在我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提出“標準化是智慧城市的基礎性工作,應加速推進重點急需標注的制定和修訂”。國家標準委成立了國家智慧城市標準化總體組推進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信部、住建部都已積極推進了智慧城市的試點計劃,智慧城市的建設已如火如荼。但由于各方的概念理解略有差異,并不利于我國智慧城市的發展建設,因此制定一個統一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尤為必要。
(一)現有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2013年6月中國電子技術標準研究院―智慧城市應用工作組在調研的基礎上發布了《中國智慧城市標準化白皮書》,提出了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路線及體系建議,其中提出了一個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框架,由五個類別的標準組成,分別為智慧城市基礎標準、智慧城市支撐技術標準、智慧城市建設管理標準、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標準、智慧城市應用標準。
2013年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全國智能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中國智慧城市發展研究報告》中也提出了一個智慧城市技術標準體系框架及實施建議,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架構分為8個部分:總體標準、感知控制層標準、網絡傳輸層標準、數據層標準、服務支撐層標準、應用服務層標準、安全標準、智慧城市管理標準。
2014年任冠華、宋剛提出了一個智慧城市建設標準體系。其框架共包括7個分體系:基礎類標準、數據類標準、應用類標準、設施類標準、安全類標準、管理類標準、服務類標準。各分體系又分別包括若干項二級類目。
(二)基于可持續發展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現有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較為清楚、分類明晰,但更偏重于技術方面,如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全國智能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的智慧城市體系的感知控制層、網絡傳輸層、數據層等標準完全是技術標準,對智慧城市建設的總體把握有待進一步提高。智慧城市的建設是一個綜合性、跨行業、跨部門綜合性的工作,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應宏觀、微觀相結合、管理與技術相結合。因此,基于ISO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化發展情況,并借鑒已有標準體系的基礎上,本文提出了智慧城市標準體系。
本文認為,智慧城市標準體系應分為三大類:基礎標準、通用標準和專用標準。
1、基礎標準。是智慧城市的總體性、框架性、基礎性標準和規范,包括智慧城市的術語、智慧城市的圖形符號、智慧城市的指南等標準。
2、通用標準。是指在經濟、社會、環境三大應用領域都可以適用的一些標準。包括智慧城市的規劃、管理、安全、評價等標準。
3、專用標準。是智慧城市在建設過程中應用的一些具體技術標準。包括感知標準、通訊標準、數據及服務支撐標準、應用等層面的具體技術標準。感知標準主要包括自組網和短距離傳輸網、數據和視頻信息采集兩大類。通訊標準主要指網絡通信、傳輸標準,主要是指智慧城市網絡之間的通信協議、信息傳遞與共享等方面的標準。數據及服務支撐標準是智慧城市的支撐技術標準,數據支撐標準主要包括數據編碼、數據存儲、數據交換、數據整合 、數據處理等內容。服務支撐標準是指智慧城市網絡的共性支撐技術,是從網絡底層直到城市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都要執行的技術標準。智慧城市的應用標準是指智慧城市典型行業或領域的技術參考模型、標準應用指南等標準及規范,是根據具體領域的業務需求,對及時掌握的各類感知信息進行綜合加工、數據挖掘和智能分析,輔助統計、分析、預測、仿真等手段構建的智慧應用體系。
五、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發展的建議(一)進一步整合國內力量,統一意見,共同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發展上述國際社會智慧城市標準化的發展經驗和我國當前智慧城市的建設,均存在智慧城市建設發展較快但合作交流不足的狀況。為推進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建設,應進一步整合國內力量,統一意見,共同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發展。2014年3月,我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成立了國家智慧城市標準化協調推進組、總體組和專家咨詢組,以統和全國力量促進智慧城市的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的成立加強了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但各小組仍有必要進一步發揮其作用。建議工作組在今后的智慧城市標準化建設過程中,應吸納更多的單位和專家參與工作,統合多方力量進行建設。同時,鑒于各方力量較多,各專家單位的研究應各有側重,應在發揮各自專長的基礎上協調發展。
(二)智慧城市是一個長期建設的過程,建議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在智慧城市的內涵部分已經有所論述,智慧城市是一種全面、復雜的新興城市發展理念和模式,必須分階段、分領域建設,并堅持從易到難、從簡單到復雜的原則,逐步展開。到目前為止,國際社會和發達國家對智慧城市的建設仍然注重基礎設施的建設,而我國大部分省市地區對智慧城市的建設采取的是全方位展開,兩三年內建成的戰略。全國650多個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提出了全面建設智慧城市的計劃,其中南通政府今年表明,力爭到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國家級智慧城市。雖然各地推進城市建設的努力值得贊賞,但這樣的發展計劃并不符合智慧城市的發展規律。智慧城市的建設需要有重點分階段的進行,不可能一蹴而就。而現階段的建設重點是集中力量推進信息技術在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中的應用。只有把這一基礎打好,才能進一步建設智慧城市的其他方面。
(三)現階段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重點工作的建議首先,當前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的重點應在于基礎標準、通用標準的建設,特別是基礎的術語方面,這樣才能使對口國際標準化機構統一口徑,進行進一步的深入研究探索。在基礎術語沒有統一的情況下,很難進行一個系統的智慧城市標準化建設。
其次,推進我國智慧城市標準化進一步發展, 要充分考慮到現有的國家試點和相關建設經驗,不能放棄已有的建設推倒重來。在確定智慧城市含義必要性的部分中,我們已詳細列舉了全國對智慧城市建設的投入,住建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等部委都有智慧城市試點計劃。其中,住建部公布的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中,試點總數已達193個。2013年4月,繼國開行提供不低于800億元的投融資額度后,又有多家商業銀行表示將支持智慧城市建設,相關投資超過4400億元。[16]根據國家信息中心的預估,“十二五”期間,全國將有600―800個城市建設智慧城市,總投資規模將達2萬億元。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已投入了較多的人力物力,現階段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不能摒棄已有的建設而完全憑空設立標準。應當在吸收全國各城市探索經驗的基礎上制定我國各城市易于接受的智慧城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