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越來越多的省市和地區加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設隊伍中,加上國家鼓勵信息消費、住建部和工信部等部委實施試點等政策推動,進一步鼓舞了各地智慧城市建設熱情。我們從目前各地出臺的智慧城市發展規劃以及類似的實施意見中發現,許多藍圖中不乏“完善基礎設施、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產業升級”等主要任務,包含建設數據中心(或云計算中心)、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智慧社區等重點工程,也給出了成立專門機構和類BOT運行機制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然而,大多主管部門依然困惑:需要海量資源投入的智慧城市建設第一步該從何處著手?
智慧城市是一種發展模式,要以人為本,循序漸進開展建設
2008年IBM提出的“智慧地球”概念是源于應用技術發展的視角——三個“i”(物聯化、互聯化和智能化),包括當前IBM自身力推的“智慧運營中心”,依然離不開技術主導的思路。然而,與智慧城市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經濟發展城市信息化推進等各級主管部門、研究機構以及IT廠商們,越來越清晰地看到,“智慧城市”是城市化進程中一種重要的發展模式,不僅僅是要搞信息化建設,不是為具體的目標(例如通信基礎設施)而建,而是要以解決城市發展的重大問題為出發點,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智慧城市的建設要結合地方實際,融入區域發展布局,強調環境資源保護,重視文化傳承,以人為本,循序漸進地展開。
政府應逐步開放自身數據,主導城市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作為切入點
首先,智慧城市強調資源整合,只有政府才能協調。其次,整合、開放政府部門的數據,是首當其沖。十多年來我國的“兩網一站四庫十二金”電子政府建設,積累了大量的信息資源,這是社會領域信息化所不能比擬的,特別是人口、地理、交通等方面的信息。這些掌握在政府手中的數據,越來越成為社會對信息公開的訴求。再者,只有政府主管部門,才可能有權、有選擇、逐步地開放數據,才能主導必不可少的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創新以及信息安全機制的建立。
政府應鼓勵第三方參與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鼓勵面向企業和社會的公益信息服務開發
一方面,受資源采集渠道等因素限制,政府信息資源庫需要與第三方市場化應用交換作為有益補充。另一方面,政府應著力于保證數據資源本身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將數據平臺的技術實施、以及基于基礎數據的應用開發交給第三方專業機構。近期的“百度遷徙”項目,通過與LBS平臺結合,動態直觀展現出了今年春節期間我國人口的遷徙,類似的應用開發將不僅有助于政府部門進行資源合理調配,更有利于激發廣大民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
城市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說易行難,目前建成和發揮效益的還不多,需要政府領導狠下決心,切實抓好平臺的建設,其示范帶動作用將有利于智慧城市整體的良性發展。